《宋代氣象災害史料(詩卷)》對宋代詩歌中的氣象災害資料進行了全面的搜集和整理。從《全宋詩》中精心挑選出一千五百余首作品,將其分為十類,分別為干旱、淫雨、大水、大雪、大風、蝗災、冰雹、氣象異常、氣象災荒、氣象風俗。這些作品能夠體現出已經或將要遭受氣象災害的狀況,涉及臨災狀態、受災實況、災后救助、災害祈禱等環節中的一個或多個。在收錄詩作時盡量保持了它們的完整性,保留了大部分的小序和自注。
《宋代氣象災害史料(詩卷)》能夠為宋代氣象災害史研究者提供支持,亦為學者們開展包括災害心理、災害救濟、災害生態、災害思想、災害習俗等在內的多角度研究提供便利。
兩宋時期,包括干旱、淫雨、大水等在內的氣象災害頻仍,蘇軾曾感嘆“水旱行十年,饑疫遍九土。奇窮所向惡,歲歲祈晴雨”(《答郡中同僚賀雨》),由此可見水旱災害之廣和災害后果之嚴重。宋代的氣象災害史料相比前代有數倍增加,一方面是因為宋代印刷技術的普及,使不少典籍得以傳世;另一方面因為宋代文人和官員身份的高度融合,加之宋代優待士大夫的政策,使得文人學士的社會責任感空前高漲,他們有能力、有責任對所經歷的災害和苦難進行全面、深入地記錄和表達。當然還有一個潛在原因,宋代發生氣象災害的頻次增加了。由此我們看到,不僅在正史、方志中,而且在文人的筆記、散文、詩詞中都有大量關于氣象災害的記錄,將這些材料完整、全面、有序地整理出來,是推動宋代氣象災害史研究走向深入的基礎。目前學界已有一些相關整理成果,如張德二主編的《中國三千年氣象記錄總集》(2004)的宋代部分、邱云飛所著的《中國災害通史·宋代卷》(2008)、李華瑞所著的《宋代救荒史稿》(2014)等都對宋代的氣象災害史料進行了初步的統計,但多限于篇幅和體例而存在不少遺漏。
本書專門對宋代詩歌中的氣象災害資料進行搜集整理。據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編的《全宋詩》,收錄有九千余人的二十七萬首詩作,近四千萬字,其中涉及大量氣象災害史料。對于此類材料,學界雖有所論及,但相對于史志材料來說利用得還很不夠,究其原因大概有兩個方面:一是詩歌材料的可信度問題,二是詩歌材料如何被利用的問題。對于第一個問題,研究者一般會認為詩人常常會使用夸張等修辭手法,對災害的描述缺乏科學性和嚴謹性,故而多棄之不用。實際上,中國詩歌自古以來就存在“詩史”的創作流派,中國學術傳統中也一直存在“詩史互證”的研究方法。記錄現實、反映苦難是詩歌的一大功能,盡管有時作者會對事件進行夸張和虛構,但核心事實不變。而且由于宋代詩歌寫實功能的進一步增強,以文為詩、以議論為詩的寫作手法得到普遍使用,使詩中災害事件的可信度和可利用度也得到了提高。比如蘇舜欽的《吳越大旱》、李復的《夔州旱》等詩對災害帶來的慘狀進行了生動描摹,同時還對與天災密切相關的人禍予以揭露,是對史書記載的有益補充,以此為基礎的歷史還原將會更加接近原貌。對于第二個問題,我們在研究歷史災害時非常注重從史料中提取三個核心要素:時間、空間和強度。毫無疑問,相對于史志材料來說,詩歌材料確實存在較大利用難度,但并非不可克服。除去那些在題目、小序、正文、自注中已經明示的詩作外,目前學界對于宋代詩歌的編年、箋注已經取得諸多成果,我們可以充分利用這些成果解決氣象災害的發生時間、空間等問題。對于災害的強度劃分,學界有不同的標準,需要結合史志材料給予綜合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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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超,河南許昌人,2009年畢業于南京大學文學院,獲文學博士學位。現為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語言文化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唐宋文學研究,兼涉科技史研究。近年在《文藝理論研究》《民族文學研究》《中國典籍與文化》和《閱江學刊》等刊物發表論文二十余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氣象軟科學項目等各類項目數項。
一、干旱
二、淫雨
三、大水
四、大雪
五、大風
六、蝗災
七、冰雹
八、氣象異常
九、氣象災荒
十、氣象風俗
《宋代氣象災害史料(詩卷)》:
分題河決東郡,劉敏(卷六一三,第11冊,第7290頁)
漢郡金堤北,黃河落日東。波濤凝沴氣,翻浪蹙長空。巨野鮫人室,魚山水伯宮。
坐嗟山海變,心恐地天通。未就宣防筑,深懷夏禹功。何當開嶺首,西注出湖中。
大河上天章公顧子敦,徐積(卷六三三,第11冊,第7554頁)
萬物皆有性,順其性為大。順之則無變,反之則有害。禹之治河也,浚川而掘地。
水行乎地中,其性安而遂。因地為之防,猶恐不足制。故附之山足,使循山而行。
山不可必得,或原阜丘陵。水行乎兩間,既固而既寧。及將近下流,山遠而地平。
渠裂為二道,河分為九形。雖暴不得怒,雖盛不得盈。所以順而制,歸之于滄溟。
后代蒙其業,歷世六七十。凡千有余年,而無所決溢。國君與世主,豈皆盡有德。
蓋繇河未徙,一皆循禹跡。河道既一徙,下涉乎戰國。水行平地上,乃堤防堙塞。
其時兩堤間,實容五十里。水既有游息,堤無所嚙毀。后世迫而壞,河役始煩促。
伐盡魏國薪,下盡淇園竹。群官皆負薪,天子自臨督。其牲用白馬,其璧用白玉。
歌辭劇辛酸,姑不至號哭。瓠子口雖塞,宣房宮雖筑。其后復北決,分為屯氏河。
遂不復堤塞,塞亦無如何。兩河既分流,害少而利多。久之屯氏絕,遂獨任一渠。
凡再決再塞,用延世之徒。有天時人事,可圖不可圖。有幸與不幸,數說不可誣。
其后復大決,大壞其田廬。灌三十一縣,言事者紛如。將欲塞之耶,凡役百萬夫。
費累百巨萬,亦未知何如。如此是重困,是重民嘆吁。言事者不已,亦不復塞諸。
李尋解光輩,其言不至迂。遂任水所之,渠道自割除。當時募水工,無一人應書。
學雖有專攻,術亦有窮歟。諸所說河者,桓譚實主之。但聚而為書,實無以處之。
班孟堅作志,亦無所出取。事有甚難者,雖知無所補。今之為河堤,與漢無甚殊。
遠者無數里,近無百步余。兩堤束其勢,如縛吞舟魚。適足激其怒,使之逃囚拘。
又水性隱伏,有容而必居。浸淫而灌注,日往而月徂。掃材有腐敗,土壤有浮虛。
水進而不止,正如人病軀。病已在骨髓,醫方治皮膚。下不漏足脛,上突為背疽。
或水如雷聲,或掃如人喘。或決如山傾,或去如席卷。如蛟龍引陣,如虎豹逃圈。
如地戶開辟,如誰何生變。如神物主之,不可得而辨。嗟乎有如此,堤防豈能禁。
蓋緣平地上,失水之本性。而又無二渠,分九河所任。以九合為一,所以如此甚。
今之為邑居,多在古堤內。以諸掃準之,高于屋數倍。以水面準之,亦高數尺外。
諸掃正如城,而土有輕脆。民正如魚鱉,處破湟畎澮。被溺者常事,不溺者幸大。
又河水重濁,淀淤日以積。又夏秋霖雨,諸水湊以入。故有必決勢,不決者蓋鮮。
或決彼決此,或決近決遠。或決不可塞,或塞而復決。或決于旦暮,或決于歲月。
或新掃茍完,或舊掃潰裂。譬如千萬鈞,用一繩持挈。必有時而敗,必有處而絕。
而自決大吳,凡害幾郡縣。河既北浸邊,諸塘皆受患。亡胡與選馬,熟為之隔限。
今雖甚盛時,亦防不虞變。所以議論者,復故道為便。故道雖已高,可復亦可為。
但恐既復后,其變不可知。我兵學雖陋,公兵學雖奇。我說兵之難,公亦莫我違。
河事異于兵,其難堪噓欷。智有不可及,力有不可施。汲黯非不偉,所塞輒復隳。
王遵無奈何,誓死而執圭。若與唐衢說,號哭垂涕淡。未說穿故道,未說治故堤。
且說塞河口,所費不可推。諸所調發者,委積與山齊。卷掃者如云,進掃者如飛。
下掃名入川,其勢憂流移。上掃名爭高,少動即勢危。萬人梯急赴,兩大鼓急椎。
作號聲號令,周轉光指麾。其救護危急,爭須臾毫厘。又聞被災郡,數路方薦饑。
官私無畜聚,民力俱困疲。朝廷謀已勞,兩宮食不怡。生民仰首望,使者忘寢饑。
為之柰何乎,勿計速與遲。事雖有堅定,議論在所持。如一身數疾,必以先后醫。
假如移所費,用以業貧民。償其所亡失,救其所苦辛。或貸其田租,或享其終身。
獨孤有常餼,使同室相親。露尸與暴骸,收斂歸諸墳。精選強明吏,處之使平均。
鄉官與胥徒,欺者以重論。如此庶幾乎,可無愁怨人。下酬更生望,上慰再造仁。
然而論議者,至今猶紛紛。或復其故道,或因其自然。公如決于一,勿使眾議牽。
在己者有義,在命者以天。而況行職分,而況本誠忱。圣朝無不察,知子之赤心。
嗟余何為者,草莽且賤微。與公本無素,一見即弗遺。以伯兄處我,以古人相期。
小設猶致說,大事寧無辭。年且六十一,未作溝中尸。常恐公禮義,如投諸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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