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博大精深,社會生活紛繁復雜,對民法理論進行歸納,對相關法條進行解釋,對經典案例進行剖解是一項困難但必要的工作。這項工作對那些有志于夯實民法學理論基礎、完善民法學知識結構、提升民事案件實務操作能力的碩士層面的莘莘學子們,實現自己法律夢想和國家的法治夢想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全國范圍內,類似的教材林林總總,體例各異,而本書的架構試圖以內容的完整性來代替單純的邏輯性;以更切合時下法律碩士教學現狀的編撰理念代替傳統教材的編輯陳規。全書設民法總論、人身權法論、物權法論、債法總論、侵權責任法論,以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現行民事法律及與之緊密關聯的司法解釋為依據,結合最新的民法學研究成果,運用成熟的民法理論、典型案例闡釋民法的各項制度。
民法學博大精深,社會生活紛繁復雜,對民法理論進行歸納,對相關法條進行解釋,對經典案例進行剖解是一項困難但必要的工作。這項工作對那些有志于夯實民法學理論基礎、完善民法學知識結構、提升民事案件實務操作能力的碩士層面的莘莘學子們,實現自己法律夢想和國家的法治夢想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全國范圍內,類似的教材林林總總,體例各異,而本書的架構試圖以內容的完整性來代替單純的邏輯性;以更切合時下法律碩士教學現狀的編撰理念代替傳統教材的編輯陳規。黃和新主編的《民法學》設民法總論、人身權法論、物權法論、債法總論、侵權責任法論,以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現行民事法律及與之緊密關聯的司法解釋為依據,結合最新的民法學研究成果,運用成熟的民法理論、典型案例闡釋民法的各項制度。
黃和新,男,法學博士,教授。現任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學委員會副主任、學位委員會委員、民商法學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兼經濟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江蘇省及南京市律師協會金融與保險業務委員會委員、副主任,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揚州仲裁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多年來從事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的教學研究工作,出版了2部專著,主編了7部著作和2套叢書,并有9郜與人合著的著作;住省級以上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40余篇。先后被評為江蘇省法學會“法學研究先進個人”、南京師范大學“教學十佳”和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江蘇省優秀哲學社會科學上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