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講解》一書對新出臺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進行講解,從制度的整體情況、制度包含的五大會計要素和財務報表角度全方面地闡述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基本理論和方法,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在科目設置和核算的差別,以及行政單位在實際工作中新舊會計制度的銜接問題。
本書共分為八章。第一章為總論,主要介紹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修訂背景、基本內容、新舊行政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變化與銜接;第二章至第七章為行政單位會計核算實務,按照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的順序結合具體例題講解了各個會計要素及會計科目的確認、計量、記錄方法、賬務處理與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變化與銜接;第八章為行政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介紹了行政單位會計報告構成、編制、分析方法以及新舊會計制度財務會計報告的變化。
市場上第一本深度解讀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體系的專業圖書。
融會貫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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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向你展示:
★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基本要求。
★ 結合實際案例,細節、深度、多視角,講解《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詳細要求。
★ 2014年以來,我國會計準則體系的新變化。
行政單位作為管理國家行政、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機構,其行使的是對社會經濟的行政管理職能,從事的活動較一般企業以及事業單位具有特殊性,因此,行政單位對實現社會的共同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對行政單位發生的業務進行及時有效的會計核算猶如對行政單位的整體脈絡進行梳理,是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基礎,因此不斷完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原《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由財政部頒布于1998年,其對規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加強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公共財政體系不斷建立健全,財政預算管理改革逐步深入推進,原制度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亟需修訂。同時,為了加強行政單位的預決算管理、收支結余管理、資產負債管理,新修訂的《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71號)已經于2013年1月1日起開始全面實施。因此,為了進一步規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和管理,適應公共財政管理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滿足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需要,進一步提高行政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1998年版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進行了修訂,并于近日發布了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庫〔2013〕218號,以下簡稱《制度》),新制度從2014年1月1日開始全面執行,由此可見很有必要對新出臺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進行全方面解讀。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講解》編委會由中央財經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蘭州商學院等多所財經院校的會計學專家組成,旨在更好的研究現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與我國企業會計實踐的和諧發展。
本編委會成立以來,先后在北京、西安等地進行了多次理論探討,形成了多項階段性成果,對于我們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完善與發展,產生了應有的推動效果。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講解》是我們近年來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希望能對宣傳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完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發揮良好的作用。
第一章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介紹
第一節行政單位會計基本框架
一、行政單位會計適用范圍
二、行政單位會計核算目標
三、行政單位會計基本假設
四、行政單位會計基本要素
五、行政單位會計核算基礎
六、行政單位會計記賬方法
七、行政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八、行政單位會計科目
第二節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背景
一、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修訂的必要性
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修訂的基本原則
三、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修訂的過程
第三節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對比
一、總體對比情況
二、制度具體對比情況
三、新舊制度的轉換與銜接
第二章資產
第一節資產概述
一、資產的定義與分類
二、資產管理的規定
三、資產的確認、計量和列報
四、資產類會計科目
第二節庫存現金
一、庫存現金管理的規定
二、庫存現金科目的設置
三、庫存現金的會計核算
第三節銀行存款
一、銀行存款管理的規定
二、銀行存款科目的設置
三、銀行存款的會計核算
第四節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一、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定義
二、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的設置
三、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會計核算
第五節財政應返還額度
一、財政應返還額度的定義
二、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的設置
三、財政應返還額度的會計核算
第六節應收及預付款項
一、應收賬款
二、預付賬款
三、其他應收款
第七節存貨
一、存貨的定義與確認
二、存貨科目的設置
三、存貨的會計核算
第八節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的定義與內容
二、固定資產核算基本方法
三、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
第九節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的定義與確認
二、在建工程科目的設置
三、在建工程的會計核算
第十節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與確認
二、無形資產科目的設置
三、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
第十一節其他資產
一、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政府儲備物資
三、公共基礎設施
四、受托代理資產
第十二節新舊制度資產核算的變化
一、新舊制度資產核算會計科目的變化
二、資產類會計科目新舊制度的銜接
第三章負債
第一節負債概述
一、負債的定義與分類
二、負債管理的規定
三、負債的確認、計量和列報
四、負債類會計科目
第二節應繳財政款
一、應繳財政款的定義與確認
二、應繳財政款科目的設置
三、應繳財政款的會計核算
第三節應繳稅費
一、應繳稅費的定義與確認
二、應繳稅費科目的設置
三、應繳稅費的會計核算
第四節應付職工薪酬
一、應付職工薪酬的定義與確認
二、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設置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核算
第五節應付及暫存款項
一、應付賬款
二、其他應付款
第六節應付政府補貼款
一、應付政府補貼款的定義與確認
二、應付政府補貼款科目的設置
三、應付政府補貼款的會計核算
第七節長期應付款
一、長期應付款的定義與確認
二、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設置
三、長期應付款的會計核算
第八節受托代理負債
一、受托代理負債的定義與確認
二、受托代理負債科目的設置
三、受托代理負債的會計核算
第九節新舊制度負債核算的變化
一、新舊制度負債核算會計科目的變化
二、負債類會計科目新舊制度的銜接
第四章收入
第一節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定義與分類
二、行政單位收入管理的規定
三、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四、收入類會計科目
第二節財政撥款收入
一、財政撥款收入的定義與范圍
二、財政撥款收入科目的設置
三、財政撥款收入的會計核算
第三節其他收入
一、其他收入的定義與范圍
二、其他收入科目的設置
三、其他收入的會計核算
第四節新舊制度收入核算的變化
一、新舊制度收入核算會計科目的變化
二、收入類會計科目新舊制度的銜接
第五章支出
第一節支出概述
一、支出的定義與分類
二、行政單位支出管理的規定
三、支出的確認與計量
四、支出類會計科目
第二節經費支出
一、經費支出的定義與范圍
二、經費支出科目的設置
三、經費支出的會計核算
第三節撥出經費
一、撥出經費的定義與范圍
二、撥出經費科目的設置
三、撥出經費的會計核算
第四節新舊制度支出核算的變化
一、新舊制度支出核算會計科目的變化
二、支出類會計科目新舊制度的銜接
第六章凈資產
第一節凈資產概述
一、凈資產的定義與分類
二、凈資產類會計科目
第二節財政撥款結轉
一、財政撥款結轉的定義與范圍
二、財政撥款結轉科目的設置
三、財政撥款結轉的會計核算
第三節財政撥款結余
一、財政撥款結余的定義與范圍
二、財政撥款結余科目的設置
三、財政撥款結余的會計核算
第四節其他資金結轉結余
一、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的定義
二、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科目的設置
三、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的會計核算
第五節資產基金
一、資產基金的定義與范圍
二、資產基金科目的設置
三、資產基金的會計核算
第六節待償債凈資產
一、待償債凈資產的定義與范圍
二、待償債凈資產科目的設置
三、待償債凈資產的會計核算
第七節新舊制度凈資產核算的變化
一、新舊制度凈資產核算會計科目的變化
二、凈資產類會計科目新舊制度的銜接
第七章財務報表
第一節財務報表概述
一、財務報表的定義和分類
二、財務報表編制的規定
第二節資產負債表
一、資產負債表概述
二、資產負債表的格式
三、資產負債表的編制說明
四、資產負債表的編制示例
第三節收入支出表
一、收入支出表概述
二、收入支出表的格式
三、收入支出表的編制說明
四、收入支出表的編制示例
第四節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
一、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概述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的格式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的編制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的編制示例
第五節附注與財務分析
一、附注
二、財務分析
第六節新舊制度財務報表的變化
一、新舊制度財務報表的變化
二、財務報表新舊制度的銜接
附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主要參考資料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講解
第一章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介紹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由于行政單位行使對社會經濟的行政管理職能,因此其從事的經濟活動相對于一般企業以及事業單位具有特殊性,主要是為了滿足社會共同發展的需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行政單位會計逐漸形成會計領域的一個特殊重要分支。為了進一步規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財政部對1998年版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進行了修訂,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從2014年1月1日開始執行。
第一節行政單位會計基本框架
行政單位會計屬于會計的一個分支,因此其符合會計的基本定義:會計是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對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同時,由于服務對象區別于其他種類會計,行政單位會計自身具有一定的特點,是指各級行政黨派、政協機關核算和監督國家預算資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結果以提高社會效益的一種非營利組織會計。掌握會計的基本框架有助于從整體上理解會計科目的設置以及分錄的處理,本節主要擬針對行政單位會計的基本框架進行闡述,包括行政單位會計的適用范圍、核算目標、基本假設、基本要素、核算基礎、記賬方法,信息質量要求、會計科目的設置等內容。
一、行政單位會計適用范圍
行政單位會計適用于各級各類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此處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