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推進金融體系結構調整優化、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是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作為金融部門的內在體現,金融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金融功能與金融效率,不同的金融結構安排在動員儲蓄、分散風險和配置資源等方面各具優劣,進而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經濟表現。縱觀世界金融發展史,隨著經濟增長水平的提高,各國金融結構變遷均呈現由“銀行導向型”向“市場導向型”的路徑轉變。那么,市場導向型金融結構是否比銀行導向型金融結構具有更優效率的結構安排?如何優化與調整一國的金融結構,才能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成為學者高度關注且尚未達成共識的問題。當前我國金融體系服務供給與實體經濟發展需求的不匹配、不平衡,是引發市場風險加劇與阻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因素。依據前文的理論邏輯、實證分析,要實現“穩增長與防風險”的平衡發展,需推動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的協同發展,即在推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轉型升級的同時,也要構建與之匹配的金融體系結構框架。本文通過系統梳理與總結美國、日本與德國的發展經驗與教訓,提出針對我國金融改革的相關政策建議:一方面要注重“宏-中-微”層面的結構優化,保障實體經濟“穩增長”;另一方面要完善金融法律與監管體系,守住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