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法如何符合國際條約
定 價:¥85
中 教 價:¥51.00 (6.00折)
庫 存 數: 21
叢 書 名:法治“一帶一路”文庫
在國際人權法律體系下,國內和國際層面存在超越國家主權的多層人權保護。與秘魯國內法的合憲進程平行共生的是其國內法符合國際條約的發展進程。在該進程中,國內面臨著國家主權讓渡與推動人權保護制度發展的問題。同時,在美洲人權委員會和美洲人權法院的推動下,拉美國家對人權的保障也面臨著國際條約的適用及在國內法的位階等挑戰。本書探討了保護人權的司法體系建設問題,提出不存在唯一且排斥性的結論,在一些輔助性案件和允許保護人權的補充性案件中,保護人權的司法體系實際上是兩個體系。
塞薩爾·蘭達,憲法學教授、律師。前秘魯司法部副部長、前憲法法院院長、前秘魯外交部長。博士畢業于西班牙阿爾卡拉德埃納雷斯大學。多年從事憲法學教學,先后在西班牙國家公共行政學院、秘魯天主教大學、秘魯圣馬科斯大學等從事憲法教學、科研。多次赴西班牙等國大學擔任客座教授。近期代表著作:《憲法法院判例中的基本權利》《憲法法院判例中的憲法訴訟》《憲法和法律淵源》《憲法訴訟法研究》《憲法法院與民主國家》《秘魯1993年憲法》等。
前言
中文版前言
第一章 美洲人權體系與機制中的決議在秘魯憲法秩序下的實施
第二章 憲法管轄權與國際管轄權:合作、沖突與緊張關系
第三章 獨栽統治時期至鞏固憲政民主時期合約性審查對秘魯法律秩序的影響
第四章 憲法司法權與國際管轄權之間的對話?介于國際人權法標準在秘魯法律制度中的引入和管理之間
第五章 合約性審查在國家司法管轄中的適用:秘魯案例
第六章 美洲人權法院的判例標準
第七章 美洲人權法院判決的執行機制
附件一 秘魯《憲法》
附件二 秘魯《憲法》最終和過渡性條款
附件三 《美洲人權公約》
案例索引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