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簡牘與秦漢賦役制度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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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 書 名: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本書利用新出簡牘對秦漢時期的土地制度、土地稅、商業稅、財產稅、人頭稅以及徭役制度等重大問題進行了重新審視。我們認為,秦漢既存在土地公有制,也存在土地私有制;秦漢土地稅按所占田畝面積的1/10或1/12稅率征收。秦漢時期商業異常興盛,青島土山屯木牘顯示,當時市租收入是財政收入主項。尤其重要的是,岳麓秦簡還首次披露了秦存在征收訾稅(或曰財產稅)的歷史真相。關于徭役制度,岳麓秦簡首次刊布的《徭律》《戍律》文書為我們重新認識秦漢徭和戍的真實內涵提供了直接的史料依據,對于律文中的吏徭取庸代戍戍者月更君子守官等諸多問題,本書皆給予了重點關注和分析。
朱德貴,1964年生,江西省上饒市弋陽人,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黑龍江大學哲學博士后,現為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稅收法律研究基地(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基地)國家稅法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中央財經大學中國財稅史研究院特聘專家、四川文化藝術學院特聘教授,同時兼任中國商業史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財政學會財政史專業委員會理事,主要從事經濟史的教學和研究工作。曾出版《漢簡與財政管理新證》等學術專著6部,發表學術論文60余篇,主持或參與和省廳級科研項目10余項,榮獲省、廳級科研獎勵共計9項。
章 緒論一、關于本課題的選題二、學術史回顧三、研究方法四、史料來源五、主要觀點第二章 秦漢土地制度與田稅征課節 秦漢簡牘中的《田律》及其立法宗旨一、秦漢《田律》的關系二、土地立法三、農田水利立法四、畜牧立法五、農業生態保護六、農業稅立法第二節 岳麓秦簡所見田稅及其附加稅的征課一、租禾稼二、對拖欠田租及入租貸不給的規定三、芻?X稅四、枲稅第三節 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所見都鄉七年墾田租簿一、都鄉七年墾田租簿的內容二、田租的征收第四節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度田制度第三章 秦漢商業的發展與商業稅的征收節 岳麓秦簡奏讞文書商業問題探討一、秦商品交換二、市場管理三、商業糾紛的處理第二節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商業問題探討一、商品交換二、貨幣經濟三、商業稅的征收四、商業繁榮的原因第四章 新出秦簡牘與財產稅的征收節 岳麓秦簡中有關訾稅的史料第二節 訾稅征收的對象和范圍第三節 訾稅征收的具體方式第四節 對隱匿訾稅行為的審理程序第五章 新出簡牘與秦漢戶賦問題探討節 學術史回顧第二節 戶稅、戶賦和戶芻第三節 戶賦的軍事性質第四節 戶賦與立戶的關系第六章 新出簡牘與秦漢人頭稅制度節 學術史回顧及問題的提出第二節 賦的含義及演變第三節 算賦其實就是衛宏所言之賦錢一、算賦即按算征賦二、賦錢才是稅目第四節口賦并非口錢第七章 新出簡牘與徭戍制度節 岳麓秦簡所見《徭律》分析一、學術史回顧及問題的提出二、秦律對徭徒檔案的規定三、秦律對徭徒工作的范圍及身份的規定四、秦律對典、老和士五(伍)服役的規定五、秦律對發徭的規定六、秦律對委輸傳送的規定七、秦律對興徭管理者的規定八、奴徭與吏徭第二節 岳麓秦簡所見《戍律》初探一、取庸代戍制度二、戍者月更和遣戍制度三、繕治城塞制度第三節 岳麓秦簡課役年齡小大問題第四節 青島土山屯木牘所見漢代更賦新探一、罷癃錢和罷癃卒錢二、更卒錢、過更卒錢和戍卒錢三、木牘所反映的歷史真相主要參考書目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