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為中國當代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當代國防史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史可定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履行國家的防務職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抵御外來武裝侵略和顛覆,維護國家安全、統一和發展而進行的軍事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科技、教育、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建設和斗爭的歷史。加強和深化中國當代國防史研究,對推進國防和軍隊的現代化建設,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進一步完善中國當代史學學科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本書論述的專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國防科技工業領導管理體制的形成和發展。新中國成立以來,國防科技工業的領導管理體制經過了較為頻繁的調整。新中國成立初期,主要由二機部為主領導了中國國防工業的大規模建設。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為了發展國防科研事業,先后在航空工業委員會和國防部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委”)直接領導下,迅速組建了國防研究院所,軍隊系統的國防科研隊伍不斷壯大。國防工辦成立后,力圖實現對國防科技工業的統一領導,并在1964年實行了“部院合并”,以國務院國防工辦為龍頭的、統一的國防科技工業領導體制初步形成。梳理歷次領導體制變革的歷史過程,有助于深入分析和研究中國國防科技工業管理模式的現狀和成因,總結領導管理體制的特點,剖析這一管理體制的不足和存在的問題,從而給出進一步改革調整的建議及對策。長期以來,學界對中國國防科技工業領導管理體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論探索和現實對策方面,對其發展演變的歷史進程較少有系統深入的研究。筆者將散見于文獻著述、回憶傳記等中的相關資料加以收集整理,對中國國防科技工業領導管理體制的發展演變與調整改革的歷史進程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20世紀60年代國防科技工業系統關于“部院合并”問題的探討。1960年底,為加速國防科技事業的發展,經中央批準,國防科委集中組建了國防部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國防工業部門則陸續分建出航空、兵器、艦艇、電子工業部。科研試制與工業生產的矛盾不斷出現。1962年,國防工業部門的領導提出了“院部合并”的建議,由此在國防科技工業系統內部引發了長時間的討論與爭議。“院部合并”成為一個周期性反復的問題,對中國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體制和發展變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對這個問題,學術界少有涉及,僅在若干回憶性著作和文章中有所提及,缺乏較為綜合深入的探討。拙文綜合已有文獻,結合回憶史料,嘗試對此問題進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中國國防科技工業領導管理體制的調整與改革。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壯大,以及國內政治環境和社會經濟情況的變化,國防科技工業領導體制進行了多次調整,但在不少方面還沿襲著蘇聯的模式,與改革開放新時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自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推進和深化,國防科技工業積極進行多方面的改革和探索。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對國防科技工業的領導體制進行了較大調整,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梳理國防科技工業領導管理體制變革的歷史過程,分析和研究中國國防科技工業管理模式的現狀和成因,對于推動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機制和政策制度改革,加快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發展,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20世紀五六十年代解放軍駐廠軍事代表制度的建立與發展。駐廠軍事代表制度(簡稱“軍事代表制度”)是由軍隊向武器裝備承制單位派出現場代表,對裝備合同履行情況實施監督,對交付的裝備進行檢驗和驗收的制度。新中國成立后,為監督工廠履行訂貨合同和進行產品的檢驗驗收,軍隊向軍工企業派駐檢驗代表。1953年9月,全軍檢驗代表會議召開,決定將駐廠檢驗代表改為軍事代表(簡稱“軍代表”),并制定了《區域軍事代表暫行條例》及《駐廠軍代表暫行工作條例》,初步建立了軍代表制度。隨著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軍事代表的職責范圍不斷擴大,軍代表隊伍迅速壯大,軍代表與工廠的矛盾開始出現。為改進軍事代表工作,彭德懷代表中央軍委提出了軍事代表工作三項原則和十條措施。經過多年實踐經驗總結,1964年10月正式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駐廠軍事代表工作條例》,解決了駐廠軍事代表工作中具體政策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問題,推動了駐廠軍事代表工作的開展。在五六十年代,軍事代表制度幾經調整,爭議不斷。目前學術界關于駐廠軍事代表的著述文章,多集中在現實問題的研究上面,對于我國軍事代表制度建立和發展的歷史則研究較少。拙文以散見于各類文獻著述及回憶文章中的相關史料為依據,對于五六十年代中國駐廠軍事代表制度的建立和調整、發展的歷史過程,做一些梳理和回顧,以期為軍事代表制度的改革提供一定的參考與借鑒。
20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國防工業布局的調整與完善。從60年代中期開始,按照中央“立足于打仗,搶時間,改變布局,加快三線建設,首先是國防建設”的指示,國防工業按照規模小、專業化和協作的原則,全面展開了三線戰略后方的建設。到70年代末,通過大規模的后方基地建設,改善了國防科技工業的戰略布局,建成了一批大型的生產、科研戰略后方基地,研制、生產出一批部隊急需的武器裝備,對加強戰備、鞏固國防和發展內地山區的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航空工業代表團對西歐的首次出訪及技術引進。為改變航空工業的落后面貌,中央提出要利用有利的國際環境,抓緊引進先進技術。為了實地了解西歐航空工業的具體情況,相機選擇有用的產品、實驗設備和技術,爭取盡快引進,三機部黨組決定組團到西方先進工業國家考察。1978年11月2日至12月23日,三機部部長呂東及三位副部長率領25人的中國航空工業代表團出訪聯邦德國、法國、英國,這是新中國航空工業創建以來到西方發達國家考察的第一個高級別代表團。代表團考察了三國主要的航空科研機構和飛機、發動機制造公司。這次考察,對航空工業制定20世紀80年代的發展規劃、加強科研設計工作、更加堅定地實行對外開放,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與西歐三國的合作大大提升了中國航空工業相關領域的技術水平,為中航工業后來的迅速發展奠定了一定基礎。以此為開端,中國航空工業開始廣泛與世界各國接觸,對外合作打開了局面。
20世紀50年代圍繞兵役制度的探索與爭議。新中國成立后,為適應軍隊建設的需要,國家及時提出實行義務兵役制。它的主要特征是實行定期征集、定期退役,使現役部隊得到充足的兵員補充,同時有計劃地積蓄雄厚的訓練有素的后備兵員。1955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頒布實施,這是新中國的第一部兵役法,它標志著長期實行的志愿兵役制度的結束,這是國家軍事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雖然義務兵役制是一種比較先進的合理的兵役制度,但在實踐過程中由于缺乏經驗等原因,還是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問題。新中國成立初期,圍繞預備役制度、民兵工作以及是否恢復志愿兵制等問題,經過了較長時間的探索、實踐和爭論,義務兵役制得到修正和改進,符合中國實際的兵役制度逐步確立,并不斷發展完善。
毛澤東與廣西剿匪工作。1950年11月起,考慮到廣西在戰略全局中的極端重要性,毛澤東連續發出一系列指示,對廣西的剿匪工作成績和領導方法提出嚴厲批評,要求限期完成剿匪任務、抽調部隊支援廣東,應對國民黨軍隊可能的登陸。毛澤東提出清匪反霸政策方針:清匪必須與反霸、減租、退押或土改相結合,必須殺掉匪首、慣匪與惡霸,并必須由黨委統一領導,全力以赴,發動群眾,根絕匪禍。為了改變領導方法,改進作風,毛澤東派葉劍英、陶鑄去廣西幫助工作。不久,陶鑄代理省委書記。廣西省委、軍區認真貫徹了毛澤東的指示精神,糾正了錯誤,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勝利完成了剿匪任務。《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中收錄了大量有關文獻。近些年,一些人在“全面、客觀、實事求是的核對”的名義下,對這段歷史進行片面、錯誤的解讀,甚至歪曲篡改史實,流毒甚廣。筆者結合歷史資料,完整解讀這些指示,還原歷史事實,澄清了一些誤解和錯誤。
毛澤東與新中國國防現代化建設的起步。1950—1954年初是新中國國防與軍隊現代化建設的起步與準備階段,在這一重要歷史階段,毛澤東親自領導人民解放軍實行精簡整編,統一軍隊編制,初步完成了由單一陸軍向諸兵種聯合軍隊的過渡;他親自制定了以文化教育為主的訓練方針,普及教育和院校高層次教育相結合,采取多種措施提高我軍文化素質;他重視蘇聯顧問的作用,提倡虛心向蘇軍學習,迅速提高我軍指戰員的現代化軍事科學水平。這些戰略措施取得了快速而重大的成效,為人民解放軍全面展開軍隊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必要條件。這期間,在毛澤東領導下,中央決定系統地、大規模地更換現代化陸軍武器裝備,并積極引進技術,發展自己的兵器工業;重點發展空軍和航空工業;適時地、有步驟地發展人民海軍。經過一系列的努力,人民解放軍在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方面取得了極大的進步,為后來軍隊現代化建設的跨越式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世紀90年代世界新軍事變革背景下的中國軍隊建設。90年代,中央軍委深刻洞察和把握國內外形勢的重大變化和世界新軍事變革的發展趨勢,確定了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制定了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三步走”發展戰略,提出積極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努力實現建設信息化軍隊、打贏信息化戰爭的戰略目標,從而把我軍現代化建設帶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為適應世界軍事發展的大趨勢和我國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新形勢,中央軍委提出科技強軍戰略,強調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軍隊建設質量,實現了我軍建設指導方針的一個歷史性轉變。實施了以裁減員額50萬為主要任務的體制編制調整改革。軍事訓練貫徹科技強軍戰略,全軍廣泛深入地開展了科技練兵活動,增大訓練的科技含量,推動軍事訓練向更高層次發展,使部隊應付高技術戰爭的能力有了顯著提高。我軍現代化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本書力圖將散見于文獻著述、回憶傳記等中的相關資料加以收集整理,對中國軍隊現代化建設和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歷史進程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期望對于總結分析國防現代化進程中的經驗教訓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