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深化和金融創新的推動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互動已經成為我國金融發展的重要內容。《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機制與模式研究》綜合保險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計量經濟學等多學科門類,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分析、歸納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互動機制。運用邏輯推理、實證研究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對國際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宏觀、中觀、微觀機制進行實證分析,對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宏觀、中觀、微觀機制進行實證檢驗,從中探索兩個市場互動中的內在規律。在比較借鑒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機制的國際經驗,把握目前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現狀及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構建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模式,繼而提出實現良性互動的政策建議,以促進兩個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推動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
閆東玲,博士,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師范大學經濟學學士,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碩士,南開大學金融學博士,香港大學交流訪問學者,瑞士圣加倫大學交流訪問學者,美國哈佛大學交流訪問學者。主要研究方向:金融風險管理、保險經濟與管理、金融監管、社會保障基金管理與運營等。主持和參與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省部級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地方政府委托研究項目十余項。在《光明日報》《南開經濟研究》《宏觀經濟管理》《保險研究》《上海保險》等國內報刊上發表了25篇學術論文。主編和參編了《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理論研究》《保險發展學》《國際保險學》《中國保險業改革與發展前沿問題》《中國醫療保險理論研究與實踐創新》《中韓經貿合作指南》等10余部著作。
第一章 緒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思路及特點
四、主要內容與結構安排
第二章 保險市場機制與資本市場機制概述
第一節 金融市場與金融市場機制
一、金融市場
二、金融市場機制
第二節 保險市場與保險市場機制
一、保險市場運行
二、保險市場機制
第三節 資本市場與資本市場機制
一、資本市場運行
二、資本市場機制
第三章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機制
第一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概述
一、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定義
二、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動力
第二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條件
一、金融深化和金融創新
二、金融混業經營
第三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宏觀互動機制
一、保險市場—經濟發展—資本市場
二、資本市場—經濟/金融發展—保險市場
三、保險市場—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資本市場
四、保險市場—機構投資者—公司治理—資本市場
五、保險市場—資產價格波動性—資本市場穩定—資本市場
六、保險市場—制度資本—資本市場創新與制度建設—資本市場
第四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中觀互動機制
一、市場規模互動
二、市場效率互動
三、利率(資本價格)與保險費率的相互作用
第五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微觀互動機制
一、保險需求與資本供給
二、保險需求與資本需求
三、保險供給與資本需求
四、保險供給與資本供給
第四章 國際上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機制的實證分析
第一節 主要國家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概況
一、美國
二、日本
三、英國
第二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宏觀互動機制的實證分析
一、主要研究方法
二、保險市場、經濟增長與資本市場的互動
三、保險市場、金融發展與資本市場
第三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中觀互動機制的實證分析
一、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規模互動的實證分析
二、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效率互動的實證分析
第四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微觀互動機制的實證分析
一、保險需求與資本供給
二、保險需求與資本需求
三、資本需求與保險供給
四、資本供給與保險供給
第五節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國際經驗
一、創新是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良性互動的微觀基礎
二、成熟的保險資金運用是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必要條件
三、混業監管是推進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有效保障
四、風險可能在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中漫延
第五章 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第一節 中國保險市場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一、中國保險市場現狀
二、中國保險市場發展前景展望
第二節 中國資本市場現狀
一、中國資本市場的規模與結構
二、中國資本市場效率
三、中國資本市場供給
四、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趨勢
第六章 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機制的實證檢驗
第七章 構建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模式
參考文獻
后記
(4)絕對費用
根據貝恩的觀點,絕對成本優勢是指在特定的產量水平上,行業內原有企業(Established Firm)比潛在的或新進入的企業(Prospective Entrant)通常具有的低成本生產能力。由于這種能力的存在,使得潛在的或新進入的企業在試圖進入市場過程中或進入市場之后,與原有企業相比處于一種競爭劣勢。傳統保險公司,如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和太平洋保險集團已經形成覆蓋全國的銷售網絡和顯著的人力資本優勢,提高了潛在進入者的競爭壓力。
(5)法規政策
從現有法規來看,對保險公司的管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規定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全國保險業的監管主體。這體現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基本原則。②在規定了保險公司設立必備的最低資本金后,還明確規定了設立保險公司必須由保監會批準。這就意味著即使符合設立保險企業的各項條件,但若沒有保監會的批準,也無法獲得保險營業執照,即市場準入壁壘森嚴。③對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也規定了若干限制性條件,分支機構的設立必須報保監會批準,并且有經營規模的要求:保費收入達到一億元,可以批準設立一個分公司。④主要保險險種的合同條款以及費率的厘定也必須由保監會審查批準。這樣國內各保險公司主要險種條款一樣、費率亦完全相同。
以上種種說明目前國內的保險市場還存在較高的市場壁壘。總體看來,國內保險市場的集中度高,服務差異小,市場壁壘森嚴。按照產業組織的基本理論,在集中度較高的市場里,應該容易形成壟斷性價格,企業因此會得到壟斷利潤,企業間的競爭應該不會很激烈。但現實恰恰相反,國內保險市場競爭之激烈程度遠超過一般商品市場,并由此導致各種非規范競爭行為大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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