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管發展與改革研究》在借鑒西方國家成熟銀行業監管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及銀行業的現實狀況,著力探討我國銀行業監管現狀以及改革重點,提出了如下方面的創新論點:采用多元化的經濟學分析模型,運用量化分析手段,論證銀行業監管與金融發展的相關性和有效性;更新銀行業監管理念,提出我國銀行業的逆周期監管模式;構建和完善我國銀行業監管的環境倒逼機制;建立銀行業監管者的多層次的激勵制度和約束機制;提出資產證券化與銀行系統性風險的相關性建議;等等。這些創新論點為我國銀行業監管發展與改革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本書邏輯嚴密,論證充分,適合政府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銀行從業人員參考閱讀。
《中國銀行業監管發展與改革研究》提出了如下方面的創新論點:采用多元化的經濟學分析模型,運用量化分析手段,論證銀行業監管與金融發展的相關性和有效性;更新銀行業監管理念,提出我國銀行業的逆周期監管模式;構建和完善我國銀行業監管的環境倒逼機制;建立銀行業監管者的多層次的激勵制度和約束機制;提出資產證券化與銀行系統性風險的相關性建議;等等。
現階段,中國經濟的改革發展已進入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國銀行業市場挑戰與機遇并存,銀行業監管步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本書在借鑒西方國家成熟銀行業監管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及銀行業的現實狀況,著力探討我國銀行業監管現狀以及改革重點,提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創新論點問題。
第一,在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經濟、金融理論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我國銀行業監管現狀,建立數學模型,并采用多元化的經濟學分析模型,運用量化分析手段,以此論證我國銀行業監管與金融發展的相關性和有效性,為我國銀行業的監管奠定了理論基礎。
第二,更新我國銀行業監管理念,重點提出我國銀行業的監管模式——逆周期性。這里主要提出對銀監會監管機構的改革,即一方面加強銀行業系統性風險的控制,保持充足的流動性,防止我國經濟泡沫的形成;另一方面,在經濟處于衰退時,銀監會要采取及時有效的危機應對措施,穩定市場,積極進行企業兼并、重組等,指導各類企業擴大自身實力,帶動市場走出衰退。
第三,運用經濟學中的實證分析方法,對監管的相容性、及時性、綜合平衡性、長期穩定性、應變性等有效性分析,構建出我國銀行業監管評價體系。針對我國銀行業發展進程中的具體數據,論證了我國銀行業監管的有效性指標。
第四,構建和完善我國銀行業監管體系建設——環境倒逼機制。由于我國銀行業監管具有強制性特征,所以從銀行業監管制度而言,政府行政力量干預過度,使銀行業務發揮的空間被大量擠占,政府主導型制度安排與銀行業市場發展內在規律之間的沖突摩擦、行政監管的政策決議存在的時滯等問題,嚴重破壞了政策的系統性和連續性。因此,從市場需求出發,實行環境倒逼機制,使其更有效地提高銀行監管效率。
李直,經濟師。現攻讀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金融碩士研究生。現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副行長,并兼任信用審查委員會主任、內控委員會主任。長期在銀行業第一線工作,從事過會計結算、信貸、稽核、風險風控管理工作,特別在內控、信審等主要業務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
在從事銀行業實踐工作的同時,還對我國金融理論研究工作進行了積極的探討,參與了朱忠明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社會責任投資》和《中國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新論》的撰寫工作,并在《中國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新論》中擔任副主編。
第一章 我國銀行業監管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銀行業監管的新制度經濟學分析
第二節 銀行業監管的規制經濟學分析
第三節 銀行業監管的行為經濟學分析
第四節 銀行業監管的法經濟學分析
第二章 中國銀行業監管發展歷程
第一節 1949~1978年:大一統銀行體制下的監管
第二節 1978~1992年: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監管時期
第三節 1992~1998年:市場化監管初探
第四節 1998~2003年:金融危機后金融監管改革進一步深化
第五節 銀監會發展至今
第三章 我國銀行業監管評價標準
第一節 我國銀行業主要監管指標
第二節 銀行業監管評價體系對銀行業的影響
第四章 國際銀行業監管評價體系
第一節 國際銀行業監管的主要法律依據
第二節 國際銀行業監管的主要指標
第三節 國際銀行業監管的周期性分析
第五章 典型國家和地區銀行業監管特點及啟示
第一節 美 國
第二節 英 國
第三節 日 本
第四節 新加坡
第五節 中國香港
第六節 德 國
第六章 我國銀行業轉軌期的研究與分析
第一節 銀行業監管的環境分析
第二節 我國銀行業多體制經營
第三節 利率市場化、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方向
第七章 我國銀行業監管法律基礎、改革與創新
第一節 我國銀行業監管的法律基礎及內涵
第二節 我國銀行監管法律法規存在的問題和缺陷
第三節 我國銀行監管法律法規體系改革與創新
第八章 完善銀行監管體系建設
第一節 “一行三會”的監管改革
第二節 影子銀行的監管問題
第三節 金融消費者保護局
第九章 銀行業監管指標評價體系改革
第一節 我國銀行業多層次指標設計
第二節 建立我國銀行業逆周期監管模式
第三節 激勵制度和約束機制下的指標設計
第十章 銀行業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變革
第一節 商業銀行準入機制的選擇
第二節 商業銀行準入規則的具體設置
第三節 我國當前銀行業退出機制分析
第四節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第五節 破產處置——建立銀行業破產保護機制、并購重組機制
第六節 補充機制——建立清償基金
第十一章 銀行創新業務監管與配套改革
第一節 衍生品創新業務監管
第二節 互聯網金融
第三節 銀監會相關配套機制改革
參考文獻
資本結構是否合理、風險集中的控制情況等內容。通過非現場監管,完善了對銀行機構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各種業務報表和統計報表等的監管制度。隨著我國銀行業務在國際范圍內的發展,對其進行并表監管是綜合預防金融風險的重要內容。另外,現在由過去對商業銀行的合規性監管為主開始轉向對商業銀行的風險性監管為主,主要監管銀行機構的不良貸款比率、盈虧真實性、資本充足率。并且風險性監管已貫穿到商業銀行市場準入、業務運營和市場退出的各個環節,擴大了監管范圍,初步實現本外幣、表內外和境內外業務的并表監管,推行銀行資產風險管理,為我國的銀行業監管國際化作出了開創性探索。
3.我國銀行業自身建設取得了巨大進步
經過多年的銀行業監管,特別是近幾年監管改革的不斷深入,使得我國的銀行體系進一步穩定。在對我國銀行業監管逐步深入的前提下,我國銀行業通過不斷探索銀行業客觀發展規律,使得銀行自身風險監控和管理的能力不斷提升,經營體制機制也得到不斷深化變革發展;與此同時,我國銀行業通過不斷地對外開放,使得銀行業能夠逐步吸收和借鑒世界銀行業的良好做法。經過多年的銀行監管,我國銀行的整體實力持續增長,抗風險能力不斷增強,公司治理狀況明顯改善,服務能力和水平日益提升,監管的有效性也得到不斷提高。下面從四個方面具體分析銀行監管給銀行業的發展帶來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