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2
第一章 黨執政權的文本與實踐 1
第一節 黨章修改及其啟示 2
一、1982年黨章的主要內容 2
二、2017年黨章的主要修改 5
三、2022年黨章的主要修改 7
四、黨章修改的重要啟示 9
第二節 黨委重大決策的文本與實踐 14
一、黨的組織法規規范下的黨委重大決策 14
二、黨的行為法規規范下的黨委重大決策 18
三、黨委重大決策的邏輯理路 21
第三節 監察制度的文本與實踐 25
一、《監察法》的綜合規制 25
二、《監察官法》對監察主體的規制 29
三、《政務處分法》對監察行為的規制 29
四、監察法規的中國特色 34
五、監察法規的體系優化 36
第二章 政府行政權的文本與實踐 41
第一節 行政組織法的文本與實踐 43
一、憲法規制下的央地行政權 43
二、《國務院組織法》規制的中央政府行政權 46
三、《地方組織法》規制的地方政府行政權 48
四、行政組織法的體系優化 51
第二節 重大行政決策的法治化規制 58
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規制重點 58
二、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要求 62
三、重大行政決策的法治化規制路徑 64
第三節 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研究 67
一、人大常委會的備案審查 67
二、行政訴訟附帶的司法審查 68
三、行政機關內部的合法性審核 69
四、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的制度優化 71
第四節 行政處罰法的文本與實踐 79
一、《行政處罰法》強調過罰相當 79
二、《海洋環境保護法》落實最嚴法治理念 83
三、海警行政處罰應注意的問題 86
第五節 行政復議法的文本與實踐 90
一、《行政復議法》的重大修改 90
二、《行政復議法》修改對交通執法的影響 97
三、交通執法機關的有效應對 99
第三章 人大職權的文本與實踐 105
第一節 人大立法權的文本與實踐 107
一、改革開放初期的立法權配置 107
二、2000年《立法法》配置的立法權 111
三、2015年《立法法》配置的立法權 115
四、2023年《立法法》配置的立法權 120
五、我國立法法實施中的問題 122
第二節 華僑權益保護立法研究 130
一、立法根據條款研究 130
二、立法保護對象應否涵攝海外華人? 133
三、我國國籍法的發展 141
四、華僑權益保護的地方立法經驗 147
五、外商投資法時代的僑企保護 152
六、華僑境外權益的法律保護 158
第三節 汕頭立法的文本與實踐 161
一、汕頭被賦予雙重立法權 161
二、汕頭立法的地方經驗 162
三、推動汕頭立法發展應注意的問題 162
第四節 人大監督權的文本與實踐 173
一、《監督法》的立法重點 173
二、《監督法》的實施機制 176
三、《監督法》的立法完善 179
第四章 事業單位改革的文本與實踐 182
第一節 公立高校法人治理研究 183
一、公立高校法人的國法規制 183
二、公立高校黨組織的黨紀規制 188
三、黨領導下的高校法人治理的法構造 191
第二節 聘用合同解除權的文本與實踐 194
一、聘用合同及其規范體系 194
二、工作人員的單方解除權 196
三、事業單位的單方解除權 197
四、聘用合同解除權的制度優化 199
第三節 醫事倫理審查制度建設 203
一、倫理審查制度的確立 203
二、《審查辦法》的主要內容 205
三、醫事倫理審查制度實施需要解決的問題 209
第五章 社會組織建設的文本與實踐 212
第一節 公營社會組織的法制化建構 213
一、社會組織的現行法律體系 213
二、社會組織的政策目標 218
三、公營社會組織的法制化建構 222
第二節 僑聯職能的文本與實踐 227
一、僑聯章程及其歷次修改 227
二、法律對僑聯職能的規制 237
三、規范性文件對僑聯職能的規制 238
四、充分發揮僑聯職能應注意的問題 241
第三節 慈善組織法的文本與實踐 247
一、分散立法階段的慈善法 247
二、集中立法階段的慈善法 249
三、立法完善階段的慈善法 256
四、慈善法制建設應注意的問題 261
第四節 私營財團法人章程研究 264
一、章程總則的設計 264
二、理事會職權的設計要點 266
三、監督機構職權的設計要點 271
四、財產管理制度的設計要點 274
后 記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