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為公文寫作與處理篇、機關日常用文寫作篇、機關日常工作篇三部分, 主要內容包括: 公文概述、公文行文方向和原則、公文種類和格式、公文語言、公文擬制、公文管理等。
蔡振康,歷任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教員,江蘇省人事廳處長,江蘇省殘聯紀檢組組長、副理事長;國家和省特約命題專家。
公文寫作與處理篇
第一章 公文概述
一、什么是公文
二、公文的特點
三、公文的作用
第二章 公文行文方向和原則
一、公文的行文方向
二、公文的行文原則
第三章 公文種類和格式
一、公文的種類
二、公文的格式
第四章 公文語言
一、準確
二、得體
三、簡潔
四、質樸
第五章 公文擬制
一、公文的起草
二、公文的審核
三、公文的簽發
第六章 公文辦理
一、收文的辦理
二、發文的辦理
三、整理歸檔
第七章 公文管理
一、什么是公文管理
二、公文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第八章 黨政機關公文寫作
一、決議
二、決定
三、命令
四、公報
五、公告
六、通告
七、意見
……
機關日常用文寫作篇
機關日常工作篇
附件一: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附件二: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版式
后記
機關、部門單位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究實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一)根據本機關、本部門單位的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行文關系
對上行文,應當主送給直接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指導部門單位,必要時也可同時抄送給有關機關、部門單位。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能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給上級機關、部門單位的請示,只標注一個主送對象;其內容需同時讓其他機關、部門單位知道的應用抄送形式,但不應同時抄送其下級。請示應當呈送上級機關、部門單位的辦公廳(室)按規定程序處理。下級政府不得直接向上級黨委行請示、報告等公文;上級政府不得給下級政府的同級黨委行指令、布置和要求性公文。除上級機關負責人直接交辦的事項外,不得以機關、部門單位名義向上級機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報送請示、報告、意見等公文;不得以本機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名義向上級機關、部門單位報送公文。對下行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和保密制度來確定發文范圍和閱讀級限。黨委、政府的辦公廳(室),根據本級黨委、政府授權,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門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發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級黨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黨委、政府的部門單位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的相關部門單位行文。無論是黨的機關還是國家行政機關,涉及多個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務,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平行文,不使用上報性、批轉性和指導性公文,如“請示”“批復”等。對沒有隸屬關系的機關、部門單位行文,通報情況、商辦事宜和提供參考意見時,使用“函”或“意見”。政府給同級人大可行“議案”文種的公文。需經政府審批的具體事項,經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職能部門單位行文,但文中需注明“已經政府同意”之類的文字。
(二)一般不得越級對上行文
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向上級行文時,應當同時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部門單位,以免造成直接上級機關、部門單位和領導工作上的被動,甚至擾亂正常的領導、指導、管理關系和工作秩序。黨委、政府的部門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應當經本級黨委、政府同意或授權,不得越過本級黨委、政府徑直請示、報告。黨政機關、部門單位如遇三類特殊情況,可以越級行文。第一,對多次請示直接上級沒有得到答復而又急需解決的問題;第二,回應非直接上級徑直詢問或交辦的事情;第三,反映、告發直接上級和領導的問題、錯誤等。這三種情況,第一種越級行文時,一般應同時抄送被越過的直接上級;第二、第三種情況下的越級行文,不必抄送被越過的直接上級。
(三)同級黨政機關、黨政機關的部門單位必要時可以聯合行文
同級黨政領導機關或黨政軍領導機關可以聯合行文;同級黨委、政府的職能部門單位可以聯合行文;軍隊機關的部門可以與地方黨委、政府的相應部門單位聯合行文;上級政府的部門單位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黨委、政府的部門與同級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可以聯合行文。屬于黨委、政府各自職權范圍內的工作,不得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時,發文標志可以并用聯合發文機關(部門、單位)名稱,也可以單獨使用主辦機關(部門、單位)名稱;若并用聯合發文機關(部門、單位)名稱,應按照黨、政、軍、群的順序排列,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部門,單位)名稱排列在前。聯合行文只標注主辦機關(部門、單位)的發文字號。聯合行文一般由主辦機關(部門、單位)首先簽署意見,協辦機關(部門、單位)依次會簽,通常不使用復印件會簽。
(四)受雙重領導的機關、部門單位,向上級機關行請示性質、要求對方辦理答復的公文,應分清主送和抄送
具體地說,根據公文內容按照對上行文的性質和雙重領導的職權劃分,將主管此事項或答復有關問題的上級領導機關(部門、單位)作為主送對象,另一個上級領導機關(部門、單位)作為抄送對象。此類公文的主送對象在答復下級的請示時,應將此公文抄送給下級的另一個上級領導機關(部門、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