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來,我們致力于研究治療會談中互動的語言形式和非言語形式,《母嬰互動及成人心理治療中的主體間形式》正是這些研究的集合。當開始關注互動的過程和方式時,我們也注意到,或許嬰兒研究領域三十多年來在母嬰面對面交流方面的研究成果,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成人治療。通過本書,我們將對互動中出現的兩種形式—一種為“前反映”、無意識的形式,另一種為更為常見的言語敘述形式—進行整合性的理解。
不同的互動方式構成了不同的主體間形式,《母嬰互動及成人心理治療中的主體間形式》試圖為母嬰關系與成人治療的主體間搭建一座橋梁,以更系統、更廣闊的視角來理解人們的關系,尤其是分析師與被分析者的關系。閱讀此書后,有一種被解構并重新被建構的感覺,這種感覺或許源于我正在領會一個更為闊大的理論,也源于可以清晰地體會到了一種解讀當下關系的不同體驗。
Beatrice Beebe,Steven Knoblauch, Judith Rustin,Dorienne Sorter ,等人是母嬰互動的主體間理論研究者,也是精神分析治療師,他們通過對臨床實踐的細致分析和實證研究,結合當代神經科學的成果,系統地開展了母嬰互動和成人心理治療的研究和討論。
第一章
系統回顧:嬰兒研究與成人心理治療中的
主體間形式
Beatrice Beebe, Steven Knoblauch, Judith Rustin, Dorienne Sorter
目前精神分析亟待解答的問題是治療會面中互動的本質到底是什么。對于互動的研究興趣源自于20世紀末精神分析從實證主義向透視主義和系統論轉變的過程(Hoffman, 1998; Orange et al., 1997; Reese & Overton, 1970; Silverman, 1994,1999)。縱觀整個20世紀,盡管互動模型及對系統論的思考在精神分析中以各種方式得以實施,但新的趨勢是互動過程本身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主體間”就是精神分析的發展趨向互動過程時產生的一個引領性概念。
本書的目標是提煉精神分析互動理論的精華,著重關注主體間概念。精神分析的主體間概念主要包括語言的、外顯的模式(有幾個重要的例外,見Jacobs, 1991a, b; Knoblauch, 1997, 2000; McLaughlin, 1991; Ogden, 1994; Pally, 2000)。相反,嬰兒研究中的主體間概念則包含非言語的、內隱的行動序列或過程知識的模式。我們認為,將以上兩個主體間概念結合起來,對于更深入地理解精神分析治療是十分必要的。為了闡明精神分析主體間內隱的、非言語的維度,本書引入了成人精神分析、嬰兒研究、發展系統理論及非言語溝通的概念,尤其是無意識內隱過程與言語陳述層面的外顯過程之間的區別。
精神分析互動概念已有很多,如移情反移情(Freud, 1911, 1914; Gill, 1982),抱持性環境(Modell, 1984; Winnicott, 1965),兩人視角(Modell, 1984),互動矩陣(Loewald, 1980),自體客體移情(Kohut, 1984),共情浸入(Ornstein, 1984),恰好的回應(Bacal, 1985),投射性認同(Ogden, 1982),角色回應(Sandler, 1987),社會性建構(Hoffman, 1998),行動化(Jacobs, 1991a, b),過程性知識(Clyman, 1991),屈服(Ghent, 1989),臨床交流(Lichtenberg et al., 1992; Fosshage, 2000),反映功能(Fonagy, 1991,1994,1995),親密邊界(Ehrenberg, 1992),二元系統觀點(Beebe, et al., 1992),情感調節(Schore, 1994),相互關系調節(Beebe & Lachmann, 1988,1998; Lachmann & Beebe, 1996; Tronich, 1998),相互關系(Aron, 1996),內隱的關系知識(Lyons-Ruth, 1998; Stern et al., 1998),關系矩陣(Mitchell, 1997,2000),依戀關系(Shane et al., 1998),情感的非言語交流(Pally, 2000),共振(Knoblauch, 2000),感動他人和被感動(LaBarre, 1995,2001)。在最近十年間,正如我們之后將要詳述的那樣,主體間概念在精神分析互動討論中變得越來越重要。然而我們發現,盡管人們認識到了主體間概念的重要性,此概念也在當前的各種論述中多次出現,但對于其內涵卻還遠遠沒有達成共識。
過去30年都被經驗性的嬰兒研究—母嬰間面對面“游戲”所占據,存在的問題是沒有對互動特征作出定義。在嬰兒研究中,互動概念包括:相互調節、相互影響(Beebe & Stern, 1977; Jaffe et al., 1973; Sander, 1977; Stern, 1985; Tronick, 1998; Tronick et al., 1980),同步(Stern, 1977),互惠(Brazelton et al., 1975),行為對話(Bakeman & Brown, 1977),相互補償的交互影響(Capella, 1981),適應(Crown, 1991; Jasnow & Feldstein, 1986),對應(Sander, 1977),對話的節奏(Jaffe et al., 2001),調諧(Stern et al., 1985),原始談話(Beebe et al.,1979),相遇時刻(Sander, 1995; Stern et al., 1998),還有過去十年越來越重要的主體間概念(Meltzoff, 1985; Meltzoff & Moore, 1998; Stern, 1985; Trevarthen, 1980; Tronick, 1998; Tronick et al., 1980)。
使我們頗感興趣的是,在過去十年間,著名的理論家們對于嬰兒研究和成人治療分別進行了主體間理論研究,但彼此缺少交流。令我們困惑的是,對于同一個術語,精神分析理論家用它來描述符號心靈,而嬰兒研究理論家則用它來描述前符號心靈。我們發現,兩類理論家對主體間這一術語的內涵,也有不同的、相當廣泛的理解:成人治療理論家們對主體間內涵并沒有達成一致的看法,嬰兒研究理論家們也是如此。如上所述,主體間概念目前被廣泛使用,理論家們對之興趣濃厚,使用它的方式又多種多樣,由此導致的溝通困難就成了精神分析中很重要的問題。基于對成人治療及嬰兒研究領域的理論回顧,我們認為目前主體間無論在哪個領域都沒有統一的、清晰的內涵。作為一種解決方式,我們建議采用主體間形式(forms of intersubjectivity)這一概念。
以下三個指導性建議將引導我們討論的方向:
1.我們假定,所有的主體間理論都是互動理論。任何一種主體間理論都可以按照以下內容得到評估:該理論表達了互動系統的觀點;該理論包含了更為寬泛的概念,可以整合嬰兒研究和成人治療中的各種主體間形式。
2.在精神分析有興趣整合嬰兒研究主體間概念的情況下,有必要思考不同的認知水平如何影響著主體間不同形式的可能范圍。從這點上說,就像區分“心理理論”的不同水平一樣,區分智力的前符號形式和符號形式是十分必要的。
3.為了使主體間理論最大可能地為精神分析所用,必須對言語、非言語,最近被概念化為外顯、內隱的主體間形式進行討論。
為了搭建討論的平臺,我們先要簡單回顧一下互動中內隱、外顯過程的區別,以及我們對互動二元系統模型的使用。然后,用系統模型的方式來比較幾位精神分析主體間理論家的理論,他們是Jacobs, Ehrenberg, Ogden, Benjamin和Stolorow及其同事。為了更好地在第二章對嬰兒理論家的主體間理論進行回顧,我們在本章的最后介紹了心理的前符號和符號形式的區別,也介紹了有關幼兒符號發展初期的不同心理理論間的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