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集》可謂是開辟了偵探小說歷史“黃金時代”的不朽經典,一百多年來被譯成57種文字,風靡全世界,是歷史上受讀者推崇,是不能錯過的偵探小說。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故事計有七十余篇。《外國文學經典·名家名譯(全譯本) 福爾摩斯探案集(上)》只收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三個中篇:《血字研究》、《四簽名》和《巴斯克維爾魔犬》。
姚錦鎔,1937年出生于浙江省青陽縣。大學畢業后長期在浙江大學從事外語教學、外國文學翻譯及研究工作。譯著有《蘇聯八十年代小說選》,托爾金的《雙塔騎兵》(《魔戒》第二部),狄更斯的《巴納比。拉奇》、《遠大前程》,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史密斯的《中國人的人性》等。
涂小榕,生于1945年,長期在高等院校從事英語教學與研究工作。主要譯著有《東方快車的謀殺案》、《邁阿密海灘之宴》、《未婚少女與吉普賽人》。
血字的研究
四簽名
巴斯克維爾魔犬
《外國文學經典·名家名譯(全譯本) 福爾摩斯探案集(上)》:
離開“赫爾朋”我倆便徑直上醫院去。一路上小斯坦福又給我講了這位將成為我同屋人的其他一些情況。
“要是日后你跟他合不來可不能怪我。”他說,“其實呢,我只是偶爾在實驗室里見過他幾次,知道一些情況,除此之外,一無所知。是你自己主動要這么安排的,可不能讓我來承擔什么責任。”
“要是我跟他合不來,說散伙就可以散伙。”我答道,“據我看起來,斯坦福,”我眼盯著對方接著說道,“這件事你多半想撒手不管了吧?是這個人脾氣壞難侍候呢,還是別的原因?別這么支支吾吾,好不好?”
“怎么說好呢,本來就是件說不清的事,要說清楚可難哩。”他笑著答道,“我看呢,福爾摩斯的學究味太濃了點。他的血簡直是冷的。我還清楚記得這么一件事。有一次他竟把一撮剛提煉出來的植物堿讓朋友去嘗。他倒不存什么壞心,純粹想查清這種植物堿的確切效果。說句公道話,我看,他自己也會二話不說一口吞下去的。他對知識就愛講精確無誤,一絲不茍。”
“他這種精神也沒有什么不對。”
“可不,就是太過分了點。瞧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體。你說怪不怪?”
“打尸體?”
“可不,說是要證明人死后挨打會產生什么樣的傷痕。這件事可是我親眼所見的。”
“那你怎么說他不是專攻醫科的呢?”
“他不學醫。天知道他在鉆研什么。這不,咱們到了。他到底怎么樣,瞧了你自己會有結論的。”說話間我們轉入一條窄窄的小巷,又穿過一道小門,來到這座大醫院的側樓。這地方我很熟悉,不用人指點我們就登上灰白石級,穿過一條長廊。一路過去,左右是粉得雪白的墻,間有暗褐色的門。挨近走廊盡頭分出一條低矮的拱形過道,直通實驗室。
實驗室的房間挺高大,橫七豎八地擺滿了數不清的瓶子。幾張又寬又矮的桌子,上面散亂地放著蒸餾器、試管和幾只本生燈,本生燈發出幽幽的火焰。實驗室里只有一個人,坐在遠處桌前埋頭工作。他聽到腳步聲,回頭看見我們,便“噔”地跳了起來,興高采烈地說:“找到了!我找到了!”他手拿著試管向我們跑過來,邊跑邊大聲對我的伙伴說,“我找到了一種試劑,只有用血紅蛋白才能使它沉淀,別的東西都不行。”瞧他的高興勁,勝過發現一處金礦。
“這位是華生大夫。”小斯坦福替我作了介紹,“這位是福爾摩斯。”
“你好,”福爾摩斯用力握住我的手,熱情地說,想不到他的力氣會這么大,“看得出你在阿富汗待過。”
“你怎么知道?”
“先不談這個,”他徑自咯咯地笑了起來,“不妨先談血紅蛋白。毫無疑問,你已看出我這一發現有多大意義了吧?”
“毫無疑問,從化學的角度看很有意思。”我答道,“可在實際應用上……”
“喲,這可是近年來實用醫學的一大發現。你沒注意到這種試劑能正確無誤鑒別血跡嗎?請過來!”他急切地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剛才工作過的桌子前,“先弄點血試試看,”他說罷用一根長長的粗針扎破自己的手,用試管吸了流出來的那滴血,“現在把這一小滴血放進1公升水里。你會看到,血與水混在一起。但水仍舊像清水一樣,看不出別的東西來,因為血與水的比例不到百萬分之一,但是我堅信還是能得到一種獨特的反應。”他說著,往容器里倒入一點白色晶體,又加入幾滴透明的血水混合物。片刻后,這溶液便變成暗紅色,接著一種褐色的顆粒沉淀到玻璃瓶底。
“哈!哈!”他拍著手,大聲說道,樂得像個小孩得到了新玩具,“怎么樣?”
“看來這實驗挺精密。”我說。
“妙極了!真是妙不可言!過去用愈創木做實驗,既困難又不準確,用顯微鏡驗血球的方法也有同樣的不足。如果是干了幾小時的血跡再用顯微鏡來驗就不管用了。如今有了這種試劑,不管是新鮮血跡還是干了的都行之有效。要是早幾年發現這種方法,如今仍逍遙法外的一些罪犯早已被繩之以法,得到應有的下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