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立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的法 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產權法律制度,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態補償和土壤、水、大氣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態 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國內外學界對中國環境糾紛解決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宏觀上對整個環境糾紛解決體系進行大致的梳理和評析, 二是微觀研究以訴訟與仲裁途徑解決環境糾紛。 一直以來,環境糾紛的行政解決機制都未成為相關領域學者的熱點關注,《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實證研究》采用實證研究與理論研究相結合的方法,選取四川省S縣作為代表性調查對象,以其環境監察大隊數年的人民來訪登記簿、深度訪談記錄、問卷統計結果、各類文件和對其他相關部門的調研資料等實證材料為依托,仔細分析了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的實際運作及其效果,本土資源以及域外借鑒,并對環境糾紛的解決前景提出展望。
針對實踐中的環境糾紛現狀及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本書作者運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實證方法,綜合采用訪談及問卷調查的方式,對實踐中環保部門受理的環境糾紛狀況和解決糾紛的運作進行了考察,確定了糾紛解決效果的評價標準,并對該效果進行了評估,指出現行行政解決機制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完善對策。《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實證研究》觀點明確,論證充分,對相關部門解決環境糾紛及完善我國行政解決機制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馮露著,左衛民叢書主編,馮露,四川大學法學博士。左衛民,法學博士,現為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四川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導師、四川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國家九八五工程四川大學社會矛盾與社會管理研究創新基地首席科學家。
**章 導論
一、 問題與研究意義
二、 核心概念的界定
三、 學界研究現狀
四、 材料和方法
第二章 環境監察大隊受理的環境糾紛
一、 糾紛數量
二、 糾紛類型
三、 糾紛特點
第三章 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的運行
一、 行政解決的一般流程
二、 行政解決的具體方式
三、 群體性糾紛的解決方式和策略
四、 行政解決機制的特征
五、 小結:以權力為基礎的懲罰型糾紛解決機制
第四章 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的運行效果
一、 效果評估標準的確定——基于理論的述評
二、 對行政解決機制運行效果的評估
三、 影響行政解決機制糾紛解決效果的因素
第五章 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的借鑒與檢討
一、 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環境糾紛行政解決制度
二、 我國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的演進
三、 現行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的問題
四、 環境糾紛行政解決機制的完善對策
第六章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