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會計實務》都是由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的專家和教師參與編寫,通過大量的案例來講解紛繁復雜的稅法知識。《納稅會計實務》立足于為學生提供稅法和稅收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比較全面、系統、簡明地介紹和解釋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和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用相對簡潔的語言對稅法進行詮釋和講解,并在每個章節后面列有相關習題,以使學生通過做題目來加深理解所學內容和加強運用能力,使稅法知識成為經濟、財務知識的有機組成部分。與其他各種同類教材相比,《納稅會計實務》突出了財經管理類高職教育的特點,適應了職業崗位培養目標的要求,注重加強對受教育者實際操作技能的培養。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稅法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法是國家為了滿足公共需要,無償獲取可支配財富的標準和行為規范,尤其在實踐中更要求征稅主體依法行政和納稅主體依法納稅,具有權威性和嚴肅性。我國自1994年進行稅制全方位改革后,稅收法律的基本制度已經基本與國際接軌,但是稅收制度本身又處在不斷變化中,以至于從今天來看,我國的稅制已經非常復雜。從每個稅種納稅申報表的填制,到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都是學習者的難點。
本書都是由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的專家和教師參與編寫,通過大量的案例來講解紛繁復雜的稅法知識。本教材立足于為學生提供稅法和稅收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比較全面、系統、簡明地介紹和解釋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和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用相對簡潔的語言對稅法進行詮釋和講解,并在每個章節后面列有相關習題,以使學生通過做題目來加深理解所學內容和加強運用能力,使稅法知識成為經濟、財務知識的有機組成部分。與其他各種同類教材相比,本教材突出了財經管理類高職教育的特點,適應了職業崗位培養目標的要求,注重加強對受教育者實際操作技能的培養。本教材不僅可以作為財經管理類高職院校各專業的納稅會計教學用書,也可作為經濟管理人員培訓和自學的參考用書。
本書由李志、劉秀榮任主編,于涵、左衛青任副主編。各章分工如下:第一章、第九章、第十章由李志編寫,第二章、第六章由于涵編寫,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由左衛青編寫,第七章、第八章由劉秀榮編寫,全書最后由李志總纂定稿。
第一章 總論
引導案例
第一節 稅收與稅收制度
第二節 稅制要素
第三節 納稅會計概述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二章 增值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增值稅概論
第二節 增值稅基本法律內容
第三節 增值稅計算
第四節 增值稅申報
第五節 增值稅會計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三章 消費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消費稅概論
第二節 消費稅基本法律內容
第三節 消費稅計算
第四節 消費稅申報
第五節 消費稅會計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四章 營業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營業稅概論
第二節 營業稅基本法律內容
第三節 營業稅計算
第四節 營業稅申報
第五節 營業稅會計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五章 關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關稅概論
第二節 關稅基本法律內容
第三節 關稅計算
第四節 關稅申報與繳納
第五節 關稅會計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六章 企業所得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企業所得稅概論
第二節 企業所得稅基本法律內容
第三節 企業所得稅計算
第四節 資產稅務處理
第五節 企業所得稅申報
第六節 企業所得稅會計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七章 個人所得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個人所得稅概論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基本法律內容
第三節 個人所得稅計算
第四節 個人所得稅申報
第五節 個人所得稅會計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八章 資源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資源稅
第二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
第三節 土地增值稅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九章 其他各稅
引導案例
第一節 城市維護建設稅
第二節 印花稅
第三節 房產稅
第四節 契稅
第五節 車船稅
本章綜合復習題
第十章 納稅程序
引導案例
第一節 稅收征納制度
第二節 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納稅人的稅收法律責任
第四節 納稅人稅收法律責任綜合案例
本章綜合復習題
參考文獻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附錄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
三、增值稅的特點
自1954年法國首先實行了增值稅以來,目前世界上已有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實行不同類型的增值稅,而且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增值稅之所以備受各國政府青睞,在短短50年的時間能風靡全球,應歸因于增值稅制度具有傳統流轉稅所不具備的特點。
1.稅不重征
增值稅只對增值額征稅,也就是按照貨物和勞務銷售收入額中新創造而未征過稅的那部分銷售額征稅,能有效地排除傳統流轉稅重復征稅和稅賦不平等的弊端,解決了由于生產流通環節多少不同而造成的稅賦不同的矛盾。
2.道道征稅
增值稅就各個生產流通環節道道征稅,是一種多環節連續性課征的稅種。它的征收范圍可以延伸到生產、流通的各個領域,體現普遍征收的原則。同時,一種商品從生產到最后進入消費,每經過一道環節就征一道稅,因此從生產經營的全過程看,具有道道征稅的特點。
3.同一產品同稅賦
增值稅稅賦不受商品生產經營環節和結構變化的影響,即一種商品只要最后銷售價格相同,不論它經過生產、經營環節的多與少,其所納的增值稅額總是相同的,即售價相同,稅賦相同,體現了公平稅貿的原則,有利于公平競爭。
4.實行價外計征
增值稅實行價外稅,即稅金不包含在銷售價格內,把稅款同價格分開。使企業的成本核算不受稅收的影響。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增值稅稅款,由納稅人向購買方收取,可以更鮮明地體現增值稅的轉嫁性質。同時,實行價外計征,為使用專用發票注明稅款抵扣制奠定了基礎。
第二節增值稅基市法律內容
一、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一)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均應繳納增值稅,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