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校說明
一、原書棋譜沒有順序號,但打開頁面右頁為棋譜左頁為棋評,棋評頁左下有頁碼,因此也可視頁碼為棋譜的順序號。但原書第一二頁未標頁碼,第三頁即從“四”開始標頁碼,到第八頁后大約是發現缺號就給下一頁標了“又八”。為便于檢索,編者給每局棋譜在前面編了號,當然前述順序失誤也給予糾正。
原譜沒有目錄,現列出目錄。
二、某些棋譜的棋評后另有一部分棋評,或用○記號分開;或另起一行且文字上端低一個字,明顯是有區別的另一部分。其內容大多是重起的另評,是對前面棋評的補充。根據考證可以認為棋評主體作者為徐星友,補充部分為程蘭如作。由于編校后棋評文字分了段,散開了,而且中間夾有棋譜,原文這種區別方式不能體現了。本編校本在補充部分前面加“〔程蘭如評〕”,以示區分。
三、保持原貌是編校古籍的基本原則,棋評文字均為原文,不刪不改,極少數編者認為需要解說而加的文字均用()標記,以示區別。
四、在保持原貌的原則下,為了便于閱讀,編校時作了如下處理:
1.原譜及棋評中棋著數為中文數字,均改為阿拉伯數字。
2.原譜同一位置有多著棋的,說明詞采用“同”,改為現代棋譜習慣的“=”。
3.原譜每局均只有一個全局譜,為閱讀方便需要,每局分為若干譜。因此而加入的如“第一譜1-30”這樣的文字非原文所有。
4.棋評中涉及具體的點的位置時用“××位”、“××路”方式表示。為便于閱讀,這些點均在棋盤上用A、B或▲標出,文字處也相應替換用A、B或▲替代。
5.棋評中提出的變化意見,有些比較復雜,編校時依其文字制作變化圖,以便閱讀,相應提到的點的位置的文字也用變化圖上的數字或標記替換。
由于加了變化圖而加入如“見圖25-1”等文字,用〔〕以示非原文。
6.棋評以平、上、去、入表述四個角,為便于閱讀均用左上角、右上角、右下角、左下角替代。
子位坐標標記的前后兩個數字的方位,比如“三六”還是“六三”,原評未有嚴格按照四隅先順后逆次序,編校時根據實際標注,不一一說明。
以上被替改的文字僅為涉及點的位置的文字,其他文字不改變。
7.有些圍棋術語古代與現在有差別,就不加說明直接改成相應現代術語,如:
搪-擋
覷-刺
捺-壓
約-攔
撇-扳
還有些古代術語與現代術語使用上有點小差別,但可以明白,就不改了,如:
關:古代只要隔一都叫關,現代有的更多用跳。
飛:飛是走馬步,古代中間有對方子,只要不是在蹩腿位上,也可叫飛。
還有一些術語如“倒垂蓮”、“兩持”等保留原文,用加()的說明文字解釋或在圖上標記。
8.繁體字更改為簡體字自不待言,但有一特殊:棋評中的“占”字編校改用簡化字“占”;但棋評中也有“占”字卻是“粘”字的手體簡寫,編校時改回“粘”字。校點古文簡倒改為繁是少見現象,特作說明。
9.有幾處“元”字應是“玄”字,系為康熙皇帝的名字避諱而致,均予改回。
五、第6局棋評后有一段棋評文字前面有“存疑”兩字,應該是徐星友、程蘭如以后見到此書的人加寫的。編校者反復對照棋譜認為該存疑并不成立,因此刪去。
六、原譜除第一局外均未標勝負,有部分對局棋評說明了勝負結果。編校者對每局的終局棋譜仔細點數并按還棋頭規則,給每局棋譜辨核了勝負,并以()的方式寫在棋評后面,以供參考。
七,個別地方,原文明顯有誤,編者本著慎重的原則如能確認是筆誤或缺字,予以校正;個別明顯不通難以解讀的則原文不變,附加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