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后,特別是1956年農村信用合作化實現后的20余年間,山東省農村信用合作社體制處于持續變動之中:合作金融→集體金融→國有金融。此種體制變動在受到諸如階級斗爭、群眾運動、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等特殊政策環境影響的同時,也外化出了傳統信任的差序格局與當時民眾交往的階級差別的揉捏以及信用社與生產社、國家銀行之間的非對等關系。然則,置于中央高度集權的政治、經濟體制時期,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國家的強制性制度安排。
李微,女,山東濟寧人,1986年生。歷史學博士,現為青島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2008年獲歷史學碩士學位,2011年進入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師從于化民、呂偉俊兩位先生,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研究,于2015年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目前已在《當代中國史研究》、《北京社會科學》等刊物發表論文多篇,在研主持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習近平青年觀與當代高校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創新研究》。目前主要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