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層社會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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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 書 名: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庫·法學社會學研究系列
當前中國的基層治理結構,有自治空間,但沒有自治權,是單中心(集權)權威秩序,不是多中心(分權)自治秩序。基層社會自治的建構,一是自治權的法律保障,即明確社會自治權以及公民與國家之間、不同層次的自治體之間的權利內涵和邊界。二是政府、社會、市場等領域的多中心公共治理主體的形構。三是重構主體社會。祛除社會對國家的依附性,自治原則才可能建立起來。從基層總體治理上看,建構基層社會治理的自治權力結構體系,從權威社會走向自治社會,具有社會利益組織化和社會秩序維系的制度創(chuàng)新意義。
周慶智,法學(社會學專業(yè))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組首席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主要從事縣級政權、社會自治、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其學術專著《中國縣級行政結構及其運行——對W縣的社會學考察》,對當代中國縣級政府行政組織的研究具有開創(chuàng)性,被學術界列為研究中國政治的權威著作,并被國內外大學列為政治學、行政學、法學、社會學專業(yè)必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