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艷紅(1982-),女,吉林人。2005年7月于山東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2005年9月就讀于南開大學文學院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師從詞匯學家周薦教授,2007年7月獲文學碩士學位。2007年9月就讀于南開大學文學院漢語言文字學專業,師從語言學家楊琳教授,2010年6月獲文學博士學位。2010年6月至今,供職于華東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在國內CSSCI、核心刊物上發表多篇文章,主持省級課題一項,并曾參與詞匯學、古代漢語教材的編寫工作。
名家講壇
黃海勇引渡案:中國最復雜引渡案之觀察——根據趙秉志教授講座錄音整理(趙秉志)
特色學科專論(法律大數據、工程法、交通法、醫事法)
“智慧法院”建設與司法大數據的應用研究——在“人民法院司法大數據研究基地”揭牌儀式上的講話(賀 榮)
司法大數據開發與應用的三大核心問題——在“司法大數據應用與研究”研討會上的講話(孫 潮)
工程締約自由之法律限制(丁益鈞 張馬林)
“醫療機構負責人批準”是否必要?——《侵權責任法)第56條的解釋論(唐 超)
理論前沿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庭審錄像試點項目評估報告
[美國聯邦司法中心(2016年度) 譯者:高一飛]
亂象與規則:涉刑保證合同裁判之檢討(施建輝)
刑法學中法律罪責概念的提倡(行 江)
域外法制
斯洛伐克少數民族語言立法研究(郭友旭)
量刑判斷中的行為情節與行為人情節——以“死刑與無期刑的關系”為中心
([日]城下裕二 譯者:李冠煜)
德國經濟刑法的發展與現狀
([德]Marc Engelhart 譯者:陳爾彥)
美國民事訴訟法的五大理念
([美]凱文.M.克萊蒙特 譯者:章 晶 王 超)
青年論壇
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的爭鳴與實踐——兼論非市場經濟地位自動到期后的應對之策(張 建)
我國刑事證據合法性理論的批判性觀點辨析——兼論刑事證據合法性理論革新的方向(萬 旭)
論孤證不能定案之瑕(施陳繼)
評我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以賈敬龍案為視角(李 淼)
實務論壇
公訴案件撤回起訴的實踐狀況和規范路徑研究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課題組)
檢視與完善:規范性文件附帶審查標準化路徑研究(鄭博涵)
在公正與效率之間:刑事被追訴人妥速審判權的實踐探索
(邱 峰 黃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