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借助博弈和演化的視角探討行動理由這個實踐理性的核心問題,從交互行動亦即互動(interaction)切入對行動的考察,以納什均衡、合作解以及演化穩定策略(ESS)切入對理性的考察,并在演化與建構兩相對照的框架下,反思社會秩序和個人美德的哲學基礎。聚焦于互惠性(reciprocity,亦譯為相互性)概念,本書探討了自利論的弱互惠版本、利他主義的強互惠版本、道德情感的一致性版本以及實踐理性的相互性版本,分析了作為人類美德之源的相互性如何坐落于博弈、演化和理性之中并且成為溝通三者的重要樞紐,同時兼顧其科學(博弈論、道德心理學和演化人類學等)與哲學視域。此外,通過引入合作博弈論中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合作,以及當代人類學等社會科學中不同版本的利他主義理論,進一步可以幫助我們豐富和反思以合作、利他為旨歸的道德哲學研究。從實踐哲學的思想資源上看,我們在休謨的情感主義倫理學和反契約論政治哲學、尼采的道德譜系學,尤其是在經過重新闡釋的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中,尋找博弈、演化與實踐理性這三者之間的契合點。
作為一部哲學著作,本書借助博弈和演化的視角探討行動理由這個實踐理性的核心問題,從交互行動亦即互動(interaction)切入對行動的考察,以納什均衡、合作解以及演化穩定策略(ESS)切入對理性的考察,并在演化與建構兩相對照的框架下,反思社會秩序和個人美德的哲學基礎。從博弈和演化的角度看,人類交互行動的內部理由是社會習俗規范制約下的個體動機,而社會習俗規范又是自然文化共生演化(natureculture coevolution)的自發式漸進過程,為此我們將互惠性(reciprocity,亦譯為相互性)概念當作博弈、演化與實踐理性三者之間的交匯點,作為人類社會契約和道德規范的一個核心概念,而理性的建構對于人類行為和社會規范的范導和制約作用,都應該被置于這個背景下來理解。
人類諸多個體(以及由此派生出的諸多利益共同體)之間縱然紛爭不已,但不影響我們本質上仍然是共在(coexist)、共生(symbiosis)的存在者。這種共在共生關系的實際發生場域,就是所謂的人類社會。然而從博弈和演化的視角看,對人類社會的分門別類的科學研究(如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稍嫌支離破碎,而哲學研究典型的是柏拉圖的哲學王則過多遮蔽于個人主義的流行話語或國家至上的意識形態,為此我們建議,首先從博弈和演化視角重新理解社會,始終不離開人類之為社會動物這一背景來考慮行為的實踐理性議題,并且在這個框架之內為我們進一步思考倫理和政治問題另辟蹊徑。以族群或社群為基本單位的社會共同體,應當成為不管是對人類行為的實證描述還是規范研究的一個現實立足點,為此我們不再滿足于對實踐理性的玄奧思辨,轉而強調概念考察與經驗反省之間的相互補充和反思均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一方面,實踐理性的哲學研究很大程度上乃是概念分析的工作,實證和實驗并非哲學之所長;另一方面,實踐理性不應成為不食人間煙火的純粹思辨體系,關于社會實際運行的健全的常識感(羅素語)不應成為理論上追求體大思精的犧牲品。在不同層面上,包括大衛休謨(David Hume)和亞當斯密(Adam Smith),都是我們的精神先驅。
本書聚焦于互惠性概念,探討了自利論的弱互惠版本、利他主義的強互惠版本、道德情感的一致性版本以及實踐理性的相互性版本,分析作為人類美德之源的相互性如何坐落于博弈、演化和理性之中并且成為溝通三者的重要樞紐,同時兼顧其科學(博弈論、道德心理學、演化人類學等)與哲學視域。非合作博弈論中的合理性(rationality)、相關性(correlation)或互動性(interaction)、各種均衡解(譬如納什均衡解),合作博弈中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合作解,演化博弈論對經典博弈論中的理性人假設的克服,以及演化博弈中的演化穩定策略,還有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演化視角,所有這些概念和方法,都可以用來反思和修正傳統的實踐理性概念。譬如,只要將博弈和演化中常見的個體理性(individual reason)、交互理性(mutual rationality)、模塊理性(modular rationality)、合作理性(cooperation reason)等種種理性形態考慮進來,那么諸如實踐推理(practical reasoning)、普遍理性(universal reason)和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這些關于實踐理性的常規語匯,都不得不面臨重新審視。此外,通過引入合作博弈論中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合作,以及當代人類學等社會科學中不同版本的利他主義理論,進一步可以幫助我們豐富和反思以合作、利他為旨歸的道德哲學研究。從實踐哲學的思想資源上看,我們在休謨的情感主義倫理學和反契約論政治哲學、尼采的道德譜系學,尤其是在經過重新闡釋的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中,找到了博弈、演化與實踐理性這三者之間的契合點。
我們的實踐理性研究仍然在某種意義上延續了康德(Immanuel Kant)的批判或劃界精神盡管我們的結論不是康德主義的,因為基于博弈和演化視角的經驗研究,對于哲學上關于實踐理性的規范性研究而言,不僅是一種可能的補充,更是一種必要的限制。譬如,在個人主義的流行話語和國家至上的意識形態之間,必須為人類社會的獨特話語留有一席之地,這意味著我們不僅能像大多數哲學家和倫理學家那樣,從個人或者國家出發進行理性建構,更能夠從社會出發,重新理解人類的互動,以及一個人如何自處、人與人如何相處以及全人類如何共處,對契約論和建構主義傳統的政治哲學提供某些反思維度。當理性的建構被視為一項文化事業時,實際上它也參與到自然文化的共生演化之中,對人類社會產生了不可逆轉的根本影響。所以人類理性能力對于社會發展的作用既有消極一面,也有積極一面,關鍵在于如何利用它,限制它。借用赫伯特金迪斯(Herbert Gintis)的話說,理性的邊界不是非理性的,而是社會的。
最后,對實踐理性的考察對于博弈論研究并非毫無助益。譬如,從實踐理性角度看,博弈論回答三個根本問題:(1)理性博弈(互動決策)如何可能?(2)合作(博弈)如何可能?(3)公正(博弈)如何可能?這三個問題之間是一個遞進的關系。不過仍有必要澄清,這是一本哲學著作,不是一本博弈論專著,它從博弈、演化及其他學科領域借來的更多的是方法、觀點和旨趣,而對于那些翔實有力的調查數據或縝密周全的數學模型,在不得不涉及它們時都做了極簡化處理,本書只為廣義經驗主義背景下的實踐理性議題探尋某些思路,并不奢望在非哲學領域有所創見。
陳常燊,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哲學博士,復旦大學哲學博士后,浙江傳媒學院教師,上海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主要從事西方哲學研究。出版有專著《理解的準則戴維森合理性理論研究》、《美德、規則與實踐智慧》、《語言與實踐維特根斯坦對哲學病的診治》、《徹底解釋的知識論基于先驗論證和反思平衡的三角測量模型研究》,譯著《維特根斯坦》等。另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兩項,發表學術論文三十余篇。
前言1
導論1
一、 個人國家夾縫中的社會話語4
二、 囚徒困境與社會困境:社會秩序的博弈演化及理性建構10
三、 實踐理性與自然主義14
四、 互惠性的四種版本22
五、 要素分析與溯源分析24
第一章 博弈論的理性基礎31
第一節 博弈人:理性人、知性人和目的人31
第二節 博弈論與實踐理性43
第三節 從模塊理性到交互理性60
第二章 博弈論與行動解釋80
第一節 行動解釋與實踐理性81
第二節 博弈與因果性93
第三節 理性與自利105
第四節 理性與自然118
第三章 博弈的合作變換與對稱變換131
第一節 合作博弈與反合作博弈131
第二節 合作博弈中的理性與演化145
第三節 非對稱博弈與對稱變換153
第四章 演化、規范性與社會秩序167
第一節 社會演化的休謨主義綱領167
第二節 從語言演化到社會契約182
第三節 演化均衡與社會契約192
第四節 演化的結果207
第五節 尼采與道德的演化216
第五章 博弈演化的獨特話語232
第一節 自然文化共生演化及其理性因素232
第二節 均衡、規范與實踐理性240
第三節 從看不見的手到看不見的握手248
第四節 從常勝之道到常不敗之道274
第六章 演化與建構285
第一節 理性的建構286
第二節 演化與建構相互作用293
第三節 公平、正義與道德302
第四節 現代性與理性的建構319
參考文獻332
后記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