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以網絡為主題的書籍中,這是一本問世多年卻沒有過時的書!于是,它成了經典之作,榮膺學術名著和暢銷讀物兩項桂冠。本書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成為法律學、公共管理學、商學、傳播學、政治學和信息科學技術專業的必讀書。對于政府管理者、法律執業者、ICT企業管理者、創意產業從業者和廣大信息工程技術人員來說,這是一本能夠啟迪思維的難得之作。
代碼2.0是網絡法領域的經典之作,至今代碼2.0仍是相關領域的必讀書。科技革命和互聯網的誕生將人類帶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這一變化是繼兩次工業革命以來,一場新的革命,甚至是新的軸心時代。而隨著互聯網的出現,法律的現象和理念也隨之發生巨大的變化,引起整個法學界的關注。在這種情況下,重新推出美國著名法學家萊斯格的著作《代碼2.0(修訂版)》,正逢其時。
本書是對一本舊作的翻新事實上,按互聯網時代的計時標準,可以說是對一本古籍的翻新。早在1999年,《代碼》第一版就已問世。第一版誕生于一個與如今大相徑庭的時代,而且,在許多方面,它與當今時代格格不入。正如第一章所述,當時的主流觀點是互聯網無政府主義: 現實空間的種種規制不應延伸到網絡空間,政府不應干涉人們的網絡生活。因此,網絡生活將被歸為另類,并將擺脫現實生活中的種種規制,《代碼》第一版正是對當時這種觀點的反駁。
近年來,上述主流觀點已逐漸退出歷史舞臺。而互聯網無政府主義者的信心,也隨之瓦解。互聯網將持續不受規制這一觀點,甚至說這一欲望,業已消失殆盡。于是,在接到更新此書的邀請時,我面臨一個兩難的選擇: 為了其能夠在這個截然不同的新時代中,與時俱進而又具備可讀性,我是重寫新書呢,還是更新舊作呢?
我選擇了后者。這樣的話,第一版的基本架構以及一些前沿的論證將得以保留。不過,具體案例的設計方面我做了改動,同時,我還把文字修改得更加明晰易懂(至少我希望如此)。此外,我還拓展了部分章節中的論據,并增加了摘要鏈接,以使本書能與第一版融為一體。
然而,有一件事情我并沒有做,那便是將其他人的相關研究納入本書。我也沒有屈從這樣一種極度強烈的誘惑: 重新寫一本書來回應針對第一版的評論,無論這些評論是贊成,還是反對。我在腳注中點出了一些評論,欲知我如何回應這些評論的讀者,可以按圖索驥。不過,即便是在本書第一版發表之時,它也僅僅是那場大辯論中的一小部分。因此,你不應該只讀我的著述,而無視后續的杰作。有兩本書對這里的論述做出了恰當的補充,分別是杰克·戈德史密斯(Jack Goldsmith)和吳修銘(Tim Wu)合著的《誰在控制網絡?》 (2006),以及尤查·本科勒(Yochai Benkler)的《網絡的財富》 (2006)。還有一本書,由喬納森·茨特瑞恩(Jonathan Zittrain)著,近期將出版,它將對這些觀點做出重大延伸。
萊斯格所指著作是Jonathan Zittrain, 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How to Stop I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譯者注
互聯網上開放的超文本系統,人們可以選擇匿名或實名的方式,編輯或添加內容。譯者注
本書英文版的出版商。譯者注
以wiki技術為基礎的應用程序平臺,提供可供多人協作編輯的電子表格、日程表、博客等。譯者注
Wilco樂隊的主唱,曾經主動把樂隊的歌曲分享到網上,供樂迷免費下載。譯者注代碼2.0: 網絡空間中的法律(修訂版)第二版前言 同時,對于第一版中切實的或是可疑的錯誤觀點,我并未將其一一羅列。我對于一部分錯誤觀點做出了完全的修正,而對于另一部分錯誤觀點我則繼續保留。之所以保留這部分錯誤觀點,是因為無論別人做何感想,在我看來,它們準確無誤。其中,最關鍵的一個錯誤觀點是: 在數字認證技術的支持下,網絡的基礎構架將逐漸變得更加易于控制和規制。同人把這個錯誤稱為彌天大謊。但事實并非如此。我無法確定。在1999年,我的眼界能看清多長時間的遠景,我也承認書中的某些預言尚未發生。但是,現如今我更加篤信這一觀點,于是,我選擇繼續堅持這個根本錯誤。也許,我們可以憑此來打賭: 如果我是正確的,那么我將得到大家的理解。如果我是錯誤的,那么我們將得到這樣一個互聯網,它更加符合其最初設計的價值理念。
追根溯源,本書來自wiki。經Basic Books的同意,我在JotSpot設立的一個wiki上發布了《代碼》第一版,接著,在Chapter Captains團隊的協助下,大家針對該書進行了一番討論。在討論中,《代碼》第一版得到了一些改進,同時,我也收獲許多有價值的意見和批評。于是,2005年年末,我對修改過的文本進行再加工,并最終發表了《代碼》第二版。盡管我不像杰夫·特維迪(Jeff Tweedy)那樣激動地說出一半是我的,一半是你的之類的話,但我還是要承認,書中有些重要部分并非出自我的手筆。基于這一點,我承諾將本書的版稅所得,捐助給非營利組織Creative Commons(知識共享組織)。
我由衷地感謝JotSpot (jot.com),是它提供的wiki服務,才讓我們得以共同編輯《代碼》第一版。這個wiki由杰克·沃齊曼(Jake Wachman)來管理維護,這名出色的斯坦福本科生把他所有的時間都花在了這個項目上。本書在wiki上的修改階段,每一個章節都有一個章節首領。我由衷地感謝他們: 安·巴投(Ann Bartow) 、理查德·伯硫 (Richard Belew) 、賽思·芬克斯坦(Seth Finkelstein) 、約耳·弗林 (Joel Flynn) 、米亞·伽里克(Mia Garlick) 、馬特·古德爾(Matt Goodell) 、保羅·高德(Paul Gowder) 、彼得·哈特(Peter Harter) 、布芮恩·豪納曼(Brian Honermann) 、布萊德·約翰遜(Brad Johnson) 、杰伊·凱散(Jay Kesan) 、約翰·洛基(John Logie) 、湯姆·瑪多克斯(Tom Maddox) 、艾倫·芮格斯比(Ellen Rigsby)和喬恩·斯圖爾特(Jon Stewart) 為了他們的志愿工作。同時,這份感謝也獻給為改進《代碼》第一版做出大量貢獻的志愿者們。我還要特別感謝安迪·奧芮姆(Andy Oram)為wiki所做出的杰出貢獻。
除了這些志愿者之外,斯坦福大學也組織了一批法學院學生來幫助我完成《代碼》第二版所需的研究。開展這項工作是以下四位學生: 大衛·賴安·布盧姆博格(David Ryan Brumberg) 、吉安·李(JyhAn Lee) 、布賴特·羅格(Bret Logue)和亞當·普赫(Adam Pugh)。他們花了整整一個暑假的時間,收集《代碼》第一版的相關評論。在此基礎上,我才決定如何修訂《代碼》第一版。在2005年的秋季學期里,由斯坦福學生組成的研討會以及卡多佐法學院的課程討論,為本書提供了一些學生們的評論。同年,另兩名學生,約翰·艾登(John Eden)和埃維·萊弗·羅賓遜馬舍爾(Avi Lev RobinsonMosher),花費了大量時間來幫助我進行研究,這些研究對于《代碼》第二版草稿的完成是很有必要的。
不過,對于本書的最終定稿,克里斯蒂納·蓋格尼爾(Christina Gagnier)的貢獻無人能及。在本書定稿前的最后幾個月里,她開始接手這項研究,處理了一堆尚未解決的問題。她梳理了這18個月以來的成果,并統籌到一個適合出版的格式。同時,她還審核了所有的引注,以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假如沒有她的幫助,本書的問世將遙遙無期。
我同樣感激朋友們和同事們,是他們幫助我完成了本書的修訂,特別是艾德·費爾騰(Ed Felten) 、大衛·約翰遜(David Johnson) 、喬治·萊馬(Jorge Lima) 、艾倫·羅斯曼(Alan Rothman)和吳修銘 (Tim Wu)。詹森·羅爾斯(Jason Ralls)還為本書設計了圖表。最后,對于伊萊恩·阿多爾夫(Elaine Adolfo),我的謝意無以言表。他是我所見過的最有天賦、最具耐心的人。在過去的幾年中,如果沒有他的幫助,我無法寫成本書。
勞倫斯萊斯格,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羅伊福爾曼講席教授,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院士,美國哲學協會成員。萊斯格先后畢業于賓夕法尼亞大學、劍橋大學和耶魯大學,曾擔任第七巡回法院理查德波斯納法官和最高法院安東尼斯卡利亞法官的助理,曾先后在斯坦福大學和芝加哥大學任教,是斯坦福大學網絡與社會研究中心的創始人。萊斯格是全球是最負盛名的網絡法律專家之一,被《商業周刊》稱為互聯網時代的守護神、被《紐約客》稱為互聯網時代最重要的知識產權思想家,并曾被評選為對互聯網最具影響的25人之一。他幾乎參與了近三十年來、互聯網領域的所有重大論爭:美國在線時代華納合并案、網絡中立大辯論、Napster網絡版權案、微軟反壟斷案、俄羅斯黑客事件、DVD破解案……
第一章代碼即法律1
第二章網絡空間的四道難題10
第一部分可 規 制 性
第三章實然與應然35
第四章控制的架構43
第五章規制代碼68
第二部分代碼的規制
第六章網絡空間91
第七章何物在規制132
第八章開放代碼對政府規制的限制151
第三部分潛在的不確定性
第九章解譯171
第十章知識產權183
第十一章隱私215
第十二章言論自由249
第十三章插曲293第四部分相互競爭的主權
第十四章主權297
第十五章主權之間的競爭311
第五部分回應
第十六章我們所面臨的問題331
第十七章回應344
第十八章迪克萊恩沒有意識到什么355
附錄360
注釋367
索引453
譯后記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