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家的作用》寫作于1792年,書中威廉?馮?洪堡系統地論述了“怎樣建立社會和國家的問題”,并且,“在現實中如何確定和劃分個人和國家的關系”。從中他提出一些引人深思的觀點:1.“國家機構”會導致“人的異化”,也就是,人被國家機器所奴役,不是人主動管理國家,而是國家機器在主導人的思想;2.國家機構的權力有無限擴大的趨勢,因此,應限制國家權力;3.國家在政治社會中應處于中立地位,其作用必須是法的守護者,而不是執法者,換句話說,國家應貫徹不告不理原則;4.國家權力是個人權利的一部分讓渡,因此,國家不應過多干涉社會和私人的生活,應充分給予個人自由,從而實現人人自律、自我管理的良好社會風氣;5.國家的各種法律應該是為社會和公民服務,并且,主要是窮盡各種防范措施,而不是作為統治公民的工具。
★《論國家的作用》,重點討論如何建立社會和國家的問題,如何在現實中確定劃分個人和國家的關系,無刪改全譯導讀本。
★作者逝世16年后全書才得以出版,是17世紀末德國啟蒙運動向普魯士專制制度發出的挑戰檄文,被譽為德國自由主義的大憲章。1918年威廉帝國崩潰和1945年希特勒的第三帝國覆亡之后,該書一版再版
★《論國家的作用》是對“小政府”的一個全面詮釋——國家的唯一目的(或稱作用)在于保障公民自由、保護公民安全,亦即政府只充當“守夜人”角色。
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 1767年6月22日—1835年4月8日)是德國近代著名的自由主義政治思想家、教育家、外交家、比較語言學家和語言哲學家,也是柏林洪堡大學的創始人。
章 緒論 / 001
第二章 獨立的人及其存在的終目的 / 013
第三章 國家對公民的正面福利、特別是物質福利的關懷 / 023
第四章 國家對負面福利也就是安全的關懷 / 055
第五章 國家對外部安全的關注 / 063
第六章 國家對公民內部安全以及教育的關懷 / 073
第七章 宗教 / 085
第八章 社會風俗習慣的改善 / 113
第九章 正面界定國家的安全責任 / 135
第十章 國家通過警察法律對安全的關注 / 143
第十一章 國家通過民法法律對安全的關注 / 157
第十二章 國家通過采用法律裁決公民爭端的辦法來關注安全 / 177
第十三章 國家通過刑法法律對安全的關注 / 185
第十四章 國家通過對未成年人關系進行確定來關注安全 / 211
第二章
獨立的人及其存在的最終目的
對個人及其存在的最高和最終目的所進行的觀察——每一個人的最高和最終的目的都是對其能力的個性特點進行最高的以及最均衡的培養——行動的自由以及環境的美輪美奐是實現這個目的必要前提——更加詳細地把這些原則使用在人的內在生活——從歷史上對這些原則進行證實——從這些觀察中獲得整個目前所研究的最高原則。
這一章對獨立的人及其存在的目的進行了觀察,提出了人的真正目的是把他的力量最充分地和最均衡地培養為一個整體。
實現人的真正目的對一個人的內在生活是重要的,洪堡對此進行了歷史的證實。作者認為,要實現人真正的目的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行動的自由,二是環境的多姿多彩。在環境的多姿多彩上,作者通過對歷史的考察發現任何一個緊接在后的時代在多姿多彩方面比上一個時代都大為遜色,那是由于人的事業獲得愈來愈大量的信息,進行著愈來愈大的聯合。但同時,一種遠為幸福和令人滿足的知識和道德的多姿多彩愈來愈盛。這對實現人的真正目的具有重要意義。最后作者從上述觀察中得出整個當前研究的最高原則:真正的理智并不希望人處于別的其他狀況,它只希望給人帶來這樣的狀況:不僅每一個單一的人享受著從他自身按照其固有特征發展自己的、最不受束縛的自由,而且在其中,身體的本質不會從人的手中接受其他的形態,每一個個人都根據他的需要和他的喜好,自己隨心所欲地賦予它一種形態,這樣做時僅僅受到他的力量和他的權利局限的限制。
人的最實際的目的——不是頻繁變動不固定的偏好,而是永久不變的理智給他所規定的目的——是把他的力量更加充足地以及更加均衡地培養成為一個整體。為了能夠進行這樣的培養,自由是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不能缺少的前提。不過除了自由之外,人的能力的發展還需要有一些其他的東西,雖然是一些和自由具有緊密關聯的東西:豐富多彩的環境。哪怕是最自由和最獨立的人,假如是被安置在單調的環境之中,培養的效果也將會微乎其微。盡管一方面這種豐富多彩一直都是自由的結果,但是,另外一方面也存在著一種壓迫,它不是對人進行限制,而是給他四周的每一種事物都以一種非常隨意的形態,所以,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碼事。然而,為了理念的明白清晰,還是把兩者彼此分開比較合適。每個人一次僅能夠使用一種力量來發揮作用,或者還不如說,他的全部行為僅只可以同時投進到一種活動當中去。所以,人好像天生注定就是片面性的,因為他一旦把他自身的活動擴展到許多許多的事情上,將會對他的精力產生削弱作用。但是,假如他盡力爭取去把每種獨立的、通常是逐步一一經受過訓練的力量給統一起來,在他生命中的每一個階段,讓基本上業已滅掉的以及僅只是在將來才能夠形成燎原之勢的星星之火一起同時發揮作用,不是盡力的爭取通過結合來對他不斷地進行重復來讓他發揮作用的事情,而是通過對他借以進行發揮作用的力量進行不斷的再生,那么,他就是對這種片面性進行擺脫。
在這里,好像是把過去與將來和目前產生結合的那種東西放在社會中促使與其他人相結合。因為在縱觀生命的全部階段,每一個人僅僅只可以到達若干完美中的其中一種,這些完美好像形成了整個人類的性格。換言之,通過在人的內心中所產生的每一種結合,一個人肯定是占據著另外一個人的財富。依照經驗,大家共同擁有這一種形成性格的結合。哪怕是最為原始的民族也是共同具有的,比如,與異性的結合。但是在這里,即使單單講差別不同的表現在有的程度上將會比期望聯合更加強烈一些,那么,它們也并不會因為這個就不那樣強烈,只是變得更加難以覺察罷了,盡管它們正好由于這個發揮著更加強大的作用。哪怕是壓根就不去思考兩者的那種不同的差別以及相同性別人之間的不同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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