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贖》是美國著名作家斯蒂芬·金的杰出代表作,收錄于小說合集《四季奇譚》中,副標題為“春天的希望”。
這是一部迥異于作者其它作品風格和主題的“另類”之作。說它另類,是因為它不再靠驚悚征服讀者,而是通過對人性的深情解讀和嚴肅思考引起讀者的強烈反響。
監獄作為故事背景帶有寓意性,以安迪、典獄長、獄警和囚犯們所構成的這個世界,本身就是錯謬、混亂的。安迪是一個無罪的好人,卻被關進監獄接受改造。肖申克的幾任典獄長沒有一個是清白的,但他們卻在那里頤指氣使,教化訓導著無罪的安迪。在這樣一個錯謬、黑白顛倒的世界,現代派作家筆下的人物通常會自甘墮落或精神崩潰,而斯蒂芬·金塑造的安迪卻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鳳凰,健康自信地飛出了煉獄的火坑。這樣的結果同樣寄托著作者要使荒原上的人們堅守善良人性并“振奮”起來的創作主旨。
一部不容錯過、讓人手不釋卷的杰作,帶你體驗如同四季變化般的人性絕望與希望之旅。《肖申克的救贖》是斯蒂芬·金最為人精精樂道的杰出代表作,收入了他的四部中篇小說。其英文版一經推出,即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的冠軍之位,當年在美國狂銷二十八萬冊。目前,這《肖申克的救贖》已經被翻譯成三十一種語言,同時創下了收錄的四篇小說中有三篇被改編成轟動一時的電影的記錄。其中最為人精精樂道的便是曾獲奧斯卡獎七項提名、被稱為電影史上最完美影片的《肖申克救贖》(又譯《刺激一九九五》)。這部小說展現了斯蒂芬·金于擅長的驚悚題材之外的過人功力。書中的另兩篇小說《納粹高徒》與《尸體》拍成電影后也贏得了極佳的口碑。其中《尸體》還被視為斯蒂芬·金最具自傳色彩的作品。
他先是喜歡寫作,然后賺到了錢——略談斯蒂芬·金的創作生涯傅月庵斯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后。
一九五四年,七歲的他,因病休學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畫。
在母親的鼓舞下,他創作了一個四頁長的魔法動物故事,獲得母親賞賜的一塊美金稿費。他自覺人生就此開啟了一扇“可能”的大門,但,焦慮也隨之開始了。
不同的人生階段里,這種關于寫作的焦慮,以著不同的面貌出現。“退稿”當然是其中一種,但不嚴重。對于一個以寫作為樂的十四歲少年而言,墻上懸掛退稿的釘子因無法負荷重量而掉了下來,充其量換一根更長一點的就是了。類如“寫得很好,但不適合我們。
你很有才華,再加把勁吧!”的退稿注語,則讓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無窮,前途無限。
一生最愛是恐怖真正讓人焦慮的是,他自小就對公認有助于“精神向上提升”的優良課外讀物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無甚反應,吸引他廢寢忘食鉆讀、趕場的書籍和電影,幾無例外都是關于火星人、吸血鬼、僵尸、盜墓者、活死人、蛇發魔女、開膛手杰克……這種直到今天還是被教育人士視為“兒童不宜”的“低劣”創作,并且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讓他感到興奮滿足。寫作反映人生,你讀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動之于心,很自然形諸于筆,尤其對于中學八年級生而言。
一九六一年某月的某一天,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認為精彩無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與鐘擺》(ThePitandthePendulum)改寫成小說,自編自印,帶到學校去兜售,一個上午便賣了三十六本,現賺九塊錢,成了他的“第一本暢銷書”,也讓他這個窮苦人家的小孩大受鼓舞,深感“錢”途有望,更多零用錢終于不是夢。下午兩點鐘,他被叫到校長室,校長要他把錢退還同學,還訓了他一頓:“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有才華,卻為什么老愛寫這些垃圾東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錢,卻不認輸。那年暑假,他又自寫自編自印了個《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賣一場。然而,賺足了零用錢的他,內心還是感到羞愧,耳邊不停浮現校長的話: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此后二十多年之間,這些話成為斯蒂芬·金揮之不去的陰影。他還在寫,且割舍不下“這些垃圾東西”。“寫作是一種涂鴉。我們每個人的思想都像一個濾網,網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可以流過你的濾網,而且一點困難也沒有。你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在我的濾網中通行無阻。我們每個人似乎都有與生俱來的責任去轉換這些堵住我們思想濾網的糟粕,最后會發展出某種才藝來。”成名之后,斯蒂芬·金曾經這樣解釋他的寫作嗜好,他的思想濾網流不過去的,就是“恐懼”這件事,這是天性,所以他愛寫,也幾乎只寫“恐怖小說”。
一生最愛是恐怖,聽起來似乎有些病態,許多人也認為這是斯蒂芬·金在嘗到甜頭、靠著嚇人賺得億萬家產之后的說辭,根本是嘩眾取寵的一派胡言。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于是,顛沛必于是。”我們若以“恐怖小說”跟“寫作”來代替“道”與“仁”這兩個字,再用這段話來形容斯蒂芬·金的這一生,則雖不中亦不遠矣。
我知道我有多認真一九七三年的斯蒂芬·金:大學畢業兩年,二十七歲,已婚,眼鏡鏡片越來越厚重,卡其褲已快裝不下日益向外擴張的啤酒肚。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職,卻人不敷出,暑假里還得到洗衣工廠打工,老婆塔比莎則穿著粉紅制服在甜甜圈店里當服務生。全家人住在一輛拖車里,電話被斷線了,更沒錢修理代步用的破爛“別克”車。他終日擔心會有額外的賬單,也被教學跟行政會議搞得興味索然,“這不是我該擁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樣,斯蒂芬·金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卻看不到任何改變的曙光。
然而,即使生活如此艱難,他還是在寫作,還是在投稿,而且,還是寫恐怖小說,書桌抽屜里隨時躺著五、六份未完的手稿。“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老校長的這幾句話,想必也曾浮現在他的腦海之中,不過此時的他大概無暇顧及這些了。畢竟,有時候“垃圾”被錄用了,額外的稿費收入總會帶來意外的歡樂。全家大吃一頓、多買些日用品、帶耳朵有問題的女兒去看早該看的醫生。這有什么不好呢?他真正擔心的是,眼見而立之年即將到來,自己到底能不能成為作家,靠寫作為生呢人的命運難說,事后回想,一個小動作,往往決定了一生的走向。要不是老婆塔比莎始終認定斯蒂芬·金有才華,寫作絕不是浪費時間,總是鼓勵他多花時間在寫作上;要不是她從字紙簍里把已經被揉掉的《魔女嘉麗》(Carrle)草稿撿了回來,抖掉煙灰,攤平開來閱讀,還貼心地對老公說“這個有搞頭,你一定行的”!斯蒂芬·金能否掙脫金鎖走蛟龍,平地一聲起高樓,只怕還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么說,一九七四年,《魔女嘉麗》出版已經是一個歷史事實了。這《肖申克的救贖》像個實現了的“美國夢”,讓斯蒂芬·金一鳴驚人,一飛沖天,一夜成名,也造就了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暢銷書作家之一——接下來,他花三十年時間,以雙手之力,開創出“社會恐怖小說”這一類型閱讀,與安·萊絲、狄恩·昆茲、彼得·斯陶伯、約翰·法瑞斯等人共同鋪設出一條寬闊的大道來。
……斯蒂芬·金終于收到請帖了,而且是上臺領獎的請帖。消息傳出,美國文學界仿如被捅穿了的馬蜂窩,群情沸騰:不屑者有之,陰謀論以對者有之,鼓掌叫好者有之。爭論持續一個月,從報章雜志一直延續到頒獎會場。保守派大將、一輩子宣揚“西方正典”不遺余力的耶魯大學教授哈羅德·布魯姆(HaroldBloom),開炮直斥這是“可怕的錯誤”,因為斯蒂芬·金“根本不是個好作家。”“他的作品,過去被稱為‘廉價驚險小說’。就是這玩意兒,他們竟還相信里面有什么文學價值、美學成就,以及啟迪心智的思想,這只能證明這群評審都是白癡!”著名文學評論家列夫·格羅斯曼(LevGrossman)則在《時代周刊》寫了一篇《老金萬歲》,大力聲援斯蒂芬·金。他認為“斯蒂芬·金的努力不但是誠懇的,而且是勇敢的。”“下一個文學浪潮,不會來自高雅處,而是來自低俗處,來自藥房架板上那些用燙金外包、封面軋花印字的平裝本。該干什么就干什么,繼續讀你的吧。這場變革不會讓圣徒們為之歡呼的。”圣徒不但沒有歡呼,還當面“吐嘈”斯蒂芬·金。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頒獎典禮于紐約舉行,斯蒂芬·金不顧肺炎感染,抱病出席。還花了七萬多美元,大手筆包下六張桌子,邀請同為暢銷作家的好友譚恩美、約翰·格里遜參加,也給他們一張免費的請帖。他誠懇呼吁“在所謂‘通俗小說’與所謂‘嚴肅文學’之間,建立起溝通的橋梁。”然而,以《大火》(GreatFire)一書贏得該年度小說獎的七十二歲老作家雪莉·赫札德(ShirleyHazzard),卻不買這位五十六歲小老弟的賬,不但告訴美聯社記者,自己從沒讀過斯蒂芬·金的小說,還當著九百位來賓的面,老實不客氣地說:“就算給我們一份當前最暢銷的書目,我也不認為我們會從中得到更多滿足。”“我們的這些愛好是嚴肅的,我們有自己的直覺、個性,我們知道自己該讀些什么。”結語在可預見的將來,“通俗”與“嚴肅”之間的文學戰爭,只怕要再繼續相持下去。斯蒂芬·金還看得到,但未必還會去趟渾水,與人對罵。畢竟,他已掙得他最想要的那一塊功碑,對老校長有交代了。
就一位終身致力寫作,花了三十年工夫,寫出四十本小說和兩百個短篇小說,作品被翻譯成三十三種語言,發行三億本,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顯然都有兩《肖申克的救贖》,一本是《圣經》,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說這不是“終身成就”也實在太牽強了。誠如“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主席鮑德溫(NeilBaldwin)在宣布斯蒂芬。金得獎時所言:“我們要以更廣闊的視角來看什么是文學。”假如我們放寬視野,不堅持“作者之死”,而將“寫作的態度”視為文學的最基本要素,那么,文學的世界或將更為多元富饒、平易近人一些。而斯蒂芬·金在《午夜禁語》(FourPastMidnoght,1990)序言里的這段話,也顯得更有意義了:我依然喜歡好故事,愛聽好故事,也愛講好故事。你也許知道(或在乎),也許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出版這本和下面兩《肖申克的救贖》,賺了大錢。如果你在乎,那你也應該知道,在“寫”(Writing)這件事上,我并沒有得到一文錢。正如其他自發性的事情一樣,寫作本身是超乎金錢之外的。錢當然是好的,不過在創作時,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錢。這種想,只會讓創作過程便秘而已。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后在緬因州州立大學學習英語文學,畢業后走上寫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部短篇小說。其所有作品均為全球暢銷書,有超過百部影視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說,因此被譽為“現代驚悚小說大師”。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嚴重車禍,康復后又立刻投入寫作。二○○三年,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的“杰出貢獻獎”,其后又獲得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和美國推理作家協會“愛倫坡獎”的“大師獎”。在斯蒂芬·金的眾多作品中,以歷時三十余年才終于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七卷)最為壯觀,也最受金迷推崇,書里的人物與情節,散見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說中。他的最新作品包括《11/22/63》、《暗夜無星》和《穹頂之下》等。目前斯蒂芬·金與妻子居住在美國緬因州班戈市。他的妻子塔比莎·金也是位小說家。
春天的希望 肖申克的救贖
夏日沉淪 納粹高徒
不再純真的秋天 尸體
暮冬重生 呼—吸—呼—吸
后記
《肖申克的救贖》:
我猜美國每個州立監獄和聯邦監獄里,都有像我這樣的一號人物,不論什么東西,我都能為你弄到手。無論是高級香煙或大麻(如果你偏好此道的話),或弄瓶白蘭地來慶祝兒子或女兒高中畢業,總之差不多任何東西……我的意思是說,只要在合理范圍內,我是有求必應;可是很多情況不一定都合情合理的。
我剛滿二十歲就來到肖申克監獄。在這個快樂的小家庭中,我是少數肯痛痛快快承認自己干了什么的人。我犯了謀殺罪。我為大我三歲的太太投保了一筆數目龐大的壽險。然后在她父親送我們的結婚禮物——一輛雪佛蘭轎車的剎車上動了手腳。一切都正如我的計劃,只是沒料到她在半路上停下來載了鄰居太太和她的小兒子,他們正一起下城堡山進城去。結果剎車失靈,車速越來越快,沖過路邊樹叢,撞上了一座內戰紀念雕像的底座而轟然起火。旁觀者說,當時的車速一定超過每小時五十英里。
我也沒料到自己居然會被逮住,但我卻鋃鐺入獄,在這里長期服刑。緬因州沒有死刑,但檢察官讓我因三樁謀殺罪而逐一受審,最后法官判了我三個無期徒刑,數罪并罰。這樣一來,我在很長、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可能有機會假釋了。法官還在判決書上說我罪行重大,死有余辜。的確如此,不過現在這些事都已成過去。你可以去查查城堡巖的舊報紙檔案,有關我的判決當時是地方報紙的頭條新聞,與希特勒、墨索里尼以及羅斯福手下那些字母開頭的特工人員的新聞并列。如今看來,實在有點可笑,也早已成為老掉牙的舊聞了。
你問我,我改過白新了嗎?我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改過自新,至少我不曉得那在監獄里代表了什么意思,我認為那只是政客愛用的字眼,這個詞也許有一些其他的含意。也許有那么一天,我會明白它的含意,但那是未來的事了……而監獄里的岡犯早就學會不要去多想未來。當年的我出身貧窮,但年輕英俊。我讓一個富家女珠胎暗結,她出身卡賓街的豪華宅邸,漂亮嬌縱、但老是悶悶不樂。她父親同意讓我們結婚,條件是我得在他的眼鏡公司工作,“靠自己的實力往上爬。”后來我發現,他真正的用意是要讓我隨時都在他的監控下,就像管著家里豢養的不太聽話、還會咬人的貓狗一樣。
我的怨恨經年累月,越積越深,終于出手造成了這種后果。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絕對不會重蹈覆轍,但我不確定這樣是否表示我已經痛改前非了。
不過,我真正想說的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安迪·杜佛尼的故事。但在我開始說安迪的故事之前,還得先說幾件關于我的事情,反正不會花太多工夫。
正如我剛才所說,差不多四十年來,在肖申克監獄里,我有辦法幫你弄到任何東西。除了永遠名列前茅的香煙和酒等違禁品之外,我還有辦法弄到上千種其他東西,給這兒的人消磨時間。有些東西絕對合法,只是在這種地方不易取得,因為坐牢本該是一種懲罰。例如,有個家伙強暴了一個小女孩,還涉及幾十件暴露的案子。我給他找了三塊粉紅色的佛蒙特大理石,他雕了三座可愛的雕像,一個嬰兒、一個十二歲的男孩,還有一個蓄胡子的年輕人,他稱這些雕像為“耶穌的三個不同時期”,現在這些雕像已經成為前任州長客廳中的擺設了。
又或者,如果你是在馬薩諸塞州北邊長大的人,一定還記得這個人的名字——羅伯特·艾倫·科特。他在一九五一年,企圖搶劫莫堪尼克弗市第一商業銀行,結果那次搶劫演變成血腥事件,死了六個人,包括兩個強盜、三名人質,還有一個年輕警察因為挑錯時間抬起頭來,而讓子彈穿過眼睛。科特有收集錢幣的嗜好。
監獄自然不會準他將收藏品帶進來,但靠著他母親和洗衣房卡車司機的幫忙,我還是替他弄到了他想要的東西。我告訴他:你一定是瘋了,才會想在這個滿是盜賊的石頭旅館中收藏錢幣。他看著我微笑說:“我知道該把錢幣藏在哪里,絕對安全,你別擔心。”他說得沒錯。
直到一九六七年他死于腦瘤時,他所收藏的錢幣始終沒有現身過。
我試過在情人節設法為獄友弄到巧克力;在圣帕迪日為一個叫歐邁利的瘋狂愛爾蘭人弄到三杯麥當勞賣的那種綠色奶昔;我甚至還為二十個人放映過午夜場電影,片名分別是《深喉》和《瓊斯小姐體內的魔鬼》(這些都是色情片,他們一起湊錢租片子)……雖然我因為這些越軌行動被關了一周禁閉,但要維持“神通廣大”的英名,就必須冒這樣的風險。
我還能弄到參考書和黃色書刊、會讓人發癢的粉末之類的惡作劇新奇玩意兒,甚至替被判長期徒刑的家伙弄到太太或女朋友的內褲……我猜你也知道這些人究竟如何度過如刀割似的漫漫長夜了。這些東西并非免費的,有些東西代價不菲。但我絕不是光為錢來干這些事。金錢對我又有何用呢?我既無法擁有一輛凱迪拉克,更不能在二月天飛到牙買加去度兩個星期假。我這么做的理由和市場一流肉販非新鮮肉品不賣的理由是一樣的,只是為了維持英名不墜罷了。只有兩種東西,我絕對不碰,一是槍械,一是毒品。我不愿幫助任何人把自己或其他人殺掉。我心頭上的殺戮已夠多了,終我一生,我不想再干任何殺人的勾當。
啊,我的商品目錄可說是無所不包,因此當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來找我,問我能否把麗塔·海華絲弄進監獄時,我說沒問題。確實沒有任何問題。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時是三十歲,他屬于五短身材,長得白白凈凈,一頭棕發,雙手小而靈巧。他戴了一副金邊眼鏡,指甲永遠剪得整整齊齊、干干凈凈,我最記得的也是那雙手,一個男人給人這種印象還滿滑稽的,但這似乎正好總結了安迪這個人的特色,他的樣子老讓你覺得他似乎應該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的。
他沒進來前,是波特蘭一家大銀行的信托部副總裁。在保守的銀行界,年紀輕輕就坐上這個位子,可說是前程似錦。尤其在新英格蘭這一帶,保守的風氣更是十倍于其他地方;除非你是個精神委靡的禿頭中年人,不時整整西裝褲上的線條,唯恐不夠筆挺,否則很難得到當地人的信任,讓他們把錢存在你那里。安迪是因為謀殺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關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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