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以財政部最新頒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大綱和相關財經法律制度為依據進行編寫。主要介紹財經法規基本知識、會計工作管理體制、會計核算法律制度、會計監督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違反財經法規的法律責任、會計職業道德的行為規范、會計職業道德的教育與修養、會計職業道德的建設與評價等內容。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可作為中職財經類專業必修課教材,也可供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培訓使用。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是一門應用性和規范性較強的專業課程,是會計類專業學生的必修專業課,也是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中唯一不能免考的科目。
本書以財政部最新頒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大綱和會計人員實際需要為依據,以相關會計法律制度為藍本進行編寫,以“體現職業特點、著眼能力培養、精簡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為編寫原則,既滿足會計人員掌握財經法律法規、提高職業道德水平的需要,又能為學生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服務。本書圖文并茂,符合中職生的認知規律,十分有益于啟迪學生思維。本書注重法律規定與實際運用之間的聯系,側重實踐,體現了教、學、做合一。
本教材共分兩篇,第一篇是財經法規,主要介紹財經法規概論、會計工作管理法律制度、會計核算法律制度、會計監督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和違反財經法規的法律責任。第二篇是會計職業道德,主要介紹會計職業道德的行為規范、會計職業道德的教育與修養、會計職業道德的建設與評價等。每一章后均有主要知識小結,便于學生進一步掌握重點。同時附有大量練習題、模擬題,便于學生自我檢測對知識的掌握情況,將學、做逐一落到實處。
本書由湖南省長沙市財經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周明建老師任主編,高席蘭老師和重慶財政學校邱淑君老師任副主編,全書由主編和副主編負責擬定編寫大綱,確定編寫內容和格式,由周明建老師統稿。參與編寫的老師有:長沙市財經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劉軍(第一章)、周明建(第二、六章)、劉一心(第三、四章)、高席蘭(第五章)、周明建和邱淑君(第九章部分內容)、鄧臘良(第八章)、福建省廈門市工商旅游學校的杜秋紅(第七章)。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有關職業院校的大力支持,同時還參考借鑒了一些同仁的成果與資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謝。由于編者的水平有限,加之時間倉促,書中難免有不當和疏漏之處,懇請廣大讀者不吝賜教,以便我們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前言
第1篇 財經法規
第1章 財經法規總論
1.1 法的基本知識
1.1.1 法的含義
1.1.2 法的特征
1.1.3 法的形式
1.1.4 法的分類
1.1.5 法的作用
1.1.6 我國的法律體系
1.2 財經法律關系
1.2 1 法律關系
1.2.2 財經法律關系
1.3 會計法律制度
1.3.1 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
1.3.2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1.3 3 會計法律制度的調整對象
小結
練習題
第2章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2.1 我國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2.1 1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
2.1.2 會計制度制定的權限
2.2 會計機構
2.2.1 會計機構設置的基本要求
2.2.2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2.2.3 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法律責任
2.2.4 會計機構內部稽核制度和內部牽制制度
2.3 會計人員管理
2.3.1 會計人員與會計崗位
2.3.2 會計從業資格
2.3.3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2.3.4 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與專業技術資格
2.3.5 會計人員工作交接
2.3.6 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2.4 代理記賬
2.4.1 代理記賬概念
2.4.2 代理記賬機構的設立條件
2.4.3 代理記賬機構的業務范圍
2.4.4 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的義務
2.4.5 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2.4.6 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
小結
本章主要參考法規索引
練習題
第3章 會計核算的法律規定
3.1 會計核算基本規范
3.1.1 依法設賬
3.1.2 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
3.1 1 必須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完整
3.1.4 必須正確使用會計處理方法
3.1.5 必須正確使用會計記錄文字
3.1.6 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3.2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3.2.1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3.2.2 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
3.2 3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3.2.4 會計準則解釋公告
3.3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3.3.1 會計憑證
3.3 2會計賬簿
3.3.3 財務會計報告
3.4 會計檔案管理
3.4.1 會計檔案的概念和分類
342會計檔案的歸檔
3.4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3.4.4 會計檔案的銷毀
小結
本章主要參考法規索引
練習題
第4章 會計監督的法律規定
4.1 會計監督概述
4.1.1 會計監督的概念及依據
4.1.2 會計監督的內容
4.1.3 會計監督的權利與義務
4.1.4 會計監督體系
4.2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4.2.1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概念、主體和對象
4.2.2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4.2.3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權
4.3 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4.3.1 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的概念
4.3.2 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主體
4.3.3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對象和內容
4.3.4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方式和程序
4.3.5 其他政府部門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監督檢查
4.4 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
4.4.1 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的概念
4.4.2 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范圍
4.4 3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要求
4.4.4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
4.4.5 委托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會計資料
4.4.6 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督與管理
小結
本章主要參考法規索引
練習題
第5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5.1 支付結算概述
5.1.1 支付結算的概念
5.1 2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5.1.3 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5.1.4 支付結算的原則
5.2 銀行結算賬戶
5.2.1 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種類
5.2.2 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5.2.3 基本存款賬戶
5.2.4 一般存款賬戶
5.2.5 專用存款賬戶
52.6 臨時存款賬戶
5.2.7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5.2.8 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5.2.9 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5.3 票據結算
5.3.1 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5.3.2 銀行匯票
5.3.3 支票
5.3.4 商業匯票
5.3.5 銀行本票
5.4 其他結算方式
5.4.1 銀行卡
5.4.2 匯兌
5.4.3 托收承付
5.4.4 委托收款
5.5 現金管理基本規定
5.5.1 現金管理基本原則
5.5.2 現金使用范圍
5.5.3 現金管理基本要求
小結
本章主要參考法規索引
練習題
第6章 稅收法律制度
6.1 稅收概述
6.1.1 稅收的概念與分類
6.1.2 稅法及構成要素
6.2 我國幾個主要稅種概述
6.2.1 增值稅
6.2.2 消費稅
6.2.3 營業稅
6.2.4 企業所得稅
6.2.5 個人所得稅
6.3 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6.3.1 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
第7章 違反財經法規的法律責任
第2篇 會計職業道德
第8章 會計職業首先概述及會計職業首先的行為規范體系
第9章 會計職業首先的教育、修養、評價與建設
階級的意志都能體現為法,法只能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的意志,不是隨心所欲、憑空產生的,而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是社會客觀需要的反映。它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足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的簡單相加。法體現的也不是一般的統治階級意志,而是被奉為法律的統治階級意志,即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所以法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這是法的本質。在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等各個領域,工人階級都是占主導、支配地位的階級,在國家政權中,工人階級居于領導地位。因此,我國社會主義的法,首先必須是工人階級意志的體現。進入歷史新時期之后,我國工人階級意志的主要內容是:鞏固人民民主專政,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方面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工人階級意志不僅集中反映了我國工人階級的根本利益,而且也代表著農民和其他勞動者、愛國者的根本愿望和要求。所以,我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實際上是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全國人民共同意志的體現。
【問題1.1 】會計小王在學了法律課程后感到疑惑:噢,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那是不是說統治階級想制定什么樣的法律就制定什么樣的法律,被統治階級在法律的制定上是無能為力的?請分析小王的認識是否正確。
【解析】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并不是說統治階級的所有意志都能上升為法,所以,小王的認識是不正確的。
【問題1.2 】法律課后,小李對小王說:法既然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那統治階級犯了法,是否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了?分析小李的觀點是否正確。
【解析】法體現的是整個統治階級的意志,但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的個人意志都能j:升為法。法反映的只能是統治階級的共同的、根本的利益,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的特殊利益,因此統治階級的每個成員必須遵守法,同樣統治階級的違法行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小李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1.1.2 法的特征法作為一種特殊的行為規則和社會規范,不僅具有行為規則、社會規范的。’般共性,還具有自己的特征。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