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2014年7月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為主要依據,在編寫過程中借鑒了大量同類教材,走訪了多家企業。本書共包括20個項目:項目一~項目七分別介紹資產的核算,即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的核算;項目八介紹負債的核算;項目九介紹所有者權益的核算;項目十~項目十二分別介紹收入、費用及企業所得稅、利潤及利潤分配的核算;項目十三~項目十七分別介紹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會計報表附注的編制;項目十八~項目二十分別介紹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借款費用和債務重組。本課題組另編寫了《新編財務會計學習指導與練習(第3版)》作為本教材的配套用書,用于突出會計核算實務,注重動手能力的訓練,以便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本教材適合各類高等職業院校、高等專科學校、成人教育高等專科學校,以及本科院校的二級職業學院會計專業的學生使用,也適合企業會計從業人員培訓及各類自學考生使用。
會計是現代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越發展,會計就越重要。2006年財政部修訂了基本準則和38條具體準則,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對規范我國會計工作具有重大意義。為了在短時間內準確把握新準則的核算要求,我們編寫了《新編財務會計》。2012年8月,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原教材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出版了《新編財務會計(第2版)》,兩版教材出版后均得到了廣大讀者的關注和認可。
為了適應我國企業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實現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2014年7月財政部修訂了5項、新增了3項企業會計準則,發布了一項準則解釋,并修改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關于公允價值計量的表述。自2012年起,“營改增”政策陸續在全國范圍內推進,這些都使財務會計課程的教學內容發生了較大變化。為了更好地適應經濟形勢的發展和教學要求,本課題組成員再次對涉及最新企業會計準則及“營改增”政策變化的知識點進行了補充和修改,以便于學生掌握最前沿的會計知識。修訂后的教材具有如下特點。
1.內容更新。修訂后的教材仍以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為主要編寫依據,同時根據2014年新增的3項會計準則、新修訂的5項會計準則,以及“營改增”相關政策對教材內容進行了調整。
2.結構更合理。修訂后的教材改變了傳統的“章節式”結構,將每一個知識要點設計成項目,進而分解成任務,更好地體現了“任務驅動式”教學的要求,有助于學生更好地熟悉會計核算方法,把握會計準則的要點。
3.實務性更強。基于教學改革的要求,修訂后的教材適當減少了理論部分,增加了基于企業會計實際工作過程的案例及業務處理過程,可操作性強,能夠滿足對高職學生的培養目標,即理論夠用,注重能力培養。
4.增加綜合案例。修訂后的教材在大多數項目后面加入了綜合實例,將分散的知識點更好地銜接在一起,更加注重學生對會計業務處理過程的學習,力圖使其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更好地適應未來工作崗位的要求。
5.結合考證。修訂后的教材難度與助理會計師輔導用書相似,同時又兼顧知識的系統性,便于學生考取相關證書。
本教材的編者均是教學和科研第一線的“雙師型”骨干教師。本教材由天津科技大學的張瑤、李金茹,海口經濟學院何小麗擔任主編,天津科技大學王靜、廣東女子職業技術學院周炳偉、漯河職業技術學院劉智、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陳文淵,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孫會茹擔任副主編;由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賀勝軍擔任主審。具體編寫分工如下:張瑤編寫項目一、二、三、十七,李金茹編寫項目四、五、六、十八,王靜編寫項目七、八、十九、二十,何小麗編寫項目九、十,周炳偉編寫項目十一、十二,劉智編寫項目十三、十四,陳文淵編寫項目十五,孫會茹編寫項目十六。本教材由李金茹提出編寫大綱,張瑤負責文字的修改、潤色和最終的統稿、定稿。
本教材在編寫過程中參閱了大量同類教材,走訪了多家企業,特別是得到了電子工業出版社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謝!
盡管我們為編寫此教材付出了很多努力,但由于我們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有限,加之時間倉促,書中難免有疏漏之處,懇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以便不斷完善。
編者
張瑤,副教授,執教于天津科技大學會計系;天津市會計學會的會員;主持市教委立項《知識型服務外包趨勢下的濱海新區財務外包發展研究》;主講審計、戰略管理、財務會計等課程。
項目一 貨幣資金的核算/1
任務一 庫存現金的核算/1
任務二 銀行存款的核算/5
任務三 其他貨幣資金的核算/11
項目二 應收及預付款項的核算/16
任務一 應收票據的核算/16
任務二 應收賬款的核算/18
任務三 預付賬款的核算/21
任務四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22
任務五 應收款項減值的核算/23
項目三 存貨的核算/27
任務一 存貨的確認與計量/27
任務二 原材料的核算/33
任務三 周轉材料的核算/40
任務四 委托加工物資的核算/42
任務五 庫存商品的核算/44
任務六 存貨清查的核算/47
任務七 存貨期末減值的核算/50
項目四 對外投資的核算/53
任務一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53
任務二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57
項目五 固定資產的核算/67
任務一 固定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68
任務二 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74
任務三 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核算/79
任務四 固定資產處置的核算/81
任務五 固定資產清查/83
任務六 固定資產減值的核算/85
項目六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的核算/88
任務一 無形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90
任務二 研發支出的核算/91
任務三 無形資產后續計量的核算/93
任務四 無形資產處置與期末計價的核算/96
任務五 其他資產的核算/98
項目七 投資性房地產的核算/100
任務一 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100
任務二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核算/103
任務三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核算/108
任務四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變更的核算/112
項目八 負債的核算/115
任務一 短期借款的核算/115
任務二 應付賬款的核算/117
任務三 應付票據的核算/119
任務四 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121
任務五 應交稅費的核算/130
任務六 其他流動負債的核算/140
任務七 非流動負債的核算/142
項目九 所有者權益的核算/147
任務一 實收資本的核算/147
任務二 資本公積的核算/152
任務三 留存收益的核算/155
項目十 收入的核算/160
任務一 銷售商品收入的核算/161
任務二 勞務收入的核算/174
任務三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核算/179
項目十一 費用及企業所得稅的核算/182
任務一 費用的核算/183
任務二 企業所得稅的核算/186
項目十二 利潤及利潤分配的核算/195
任務一 利潤的核算/195
任務二 利潤分配的核算/200
項目十三 資產負債表的編制/203
項目十四 利潤表的編制/219
項目十五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225
項目十六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編制/241
項目十七 會計報表附注的編制/244
項目十八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247
項目十九 借款費用/256
項目二十 債務重組/266
《新編財務會計(第3版)》:
知識儲備
其他流動負債包括預收賬款、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
①預收賬款是指企業按合同約定向購貨單位或個人預先收取的部分或全部貨款。企業在向客戶提供商品或勞務前預先收取的款項,因商品或勞務的銷售合同尚未執行,不能作為企業的收入入賬,只能確認為企業的一項負債。企業必須在收款后向客戶發送商品或提供勞務,如果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勞務,應如數退還預收貨款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②應付利息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③應付股利是指企業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審議批準的利潤方案確定分配給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④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和應付股利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自學會計科目
“預收賬款”科目。為了核算各項預收款項的取得、償付等情況,企業應設置“預收賬款”科目。本科目貸方登記向購貨單位或個人預收的貨款及其補付的貨款,借方登記企業向購貨方發貨后沖銷的預收賬款數額和退回多收的貨款;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向購貨單位預先收取但尚未發貨的貨款。期末如果為借方余額,則反映企業應由購貨單位補付的貨款。本科目應按購貨單位設置明細賬。
“應付利息”科目。本科目按照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應付股利”科目。企業通過“應付股利”科目,核算企業確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本科目貸方登記應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方登記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其他應付款”科目。企業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應付款的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本科目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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