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理化檢驗技術/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建設項目成果教材》是根據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建設計劃精神,體現以“工作過程為導向”的課程開發理念,依據企業檢驗崗位實際工作任務,同時參考食品檢驗工國家職業資格標準,將理論知識與操作技能緊密聯系編寫而成。
《食品理化檢驗技術/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建設項目成果教材》共計三個模塊:實驗基本技能、物理化學分析方法和儀器分析方法,包括溶液的配制、標準溶液的配制及濃度標定、樣品的采集及處理方法和分析數據的處理,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水分、總灰分、脂類物質、總酸、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氨基酸態氮、二氧化硫、亞硝酸鹽、重金屬鉛、苯甲酸、山梨酸和農藥殘留量的測定共17個項目。
本書是根據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建設計劃精神,體現以“工作過程為導向”的課程開發理念,依據企業檢驗崗位實際工作過程,同時參考食品檢驗工國家職業資格標準,將理論知識與操作技能緊密聯系編寫而成。學生在學習完本課程后,即可完成食品檢驗工(中級)的取證。
本書具有如下特點:
1)在編寫上力求“實用、夠用”的原則,著重學生專業基本技能的培養。
2)編寫隊伍體現校企合作,由學校的“雙師型”專業教師、食品企業質量控制人員、質檢機構檢測人員共同完成編寫,內容貼近實際工作過程,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檢驗技能,符合企業實踐需要。
3)采用大量的實物或實際操作過程圖片,部分圖片是在實驗教學過程中所拍攝,除此-之外還有部分圖片來自于企業工作過程,使學生能夠更直觀地觀察實驗過程與實驗現象,便于學生理解與學習。
4)在結構上有任務考核評價部分,主要是針對任務實施環節設定評價內容,考核內容的評分標準及評價主體可以由教師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定。力求在評價過程中實現多元化,體現現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理念。
全書共三個模塊,17個項目,由薛自萍和霍江蓮任主編。具體編寫分工如下:薛自萍負責編寫模塊一、模塊三的項目二及附錄;霍江蓮負責編寫模塊二的項目2;劉松南負責編寫模塊二的項目四,模塊三的項目一、項目三和項目四;許雯雯負責編寫模塊二的項目六、項目七和項目九;何愛紅負責編寫模塊二的項目五和項目八;徐林負責編寫模塊二的項目一,并擔任全部稿件的校正工作;楊小華負責編寫模塊二的項目二,并對全書進行統稿;郭文萍任主審。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學校領導及項目建設小組成員的大力幫助,學校2011級食品檢測班同學在實驗方面也提供了幫助,相關行業、企業專家、主審在本專業課程開發及本書審稿過程中提出了很多寶貴的建議,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謝!
由于示范學校建設工作尚在探索過程中,需要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書中難免存在不妥之處,懇請同行及讀者批評指正。
編者
1.電子天平的使用方法
(1)調節水平開機前觀察天平水平儀的水泡是否位于圓環的中央。若位于中央則表明天平處于水平狀態,否則需要調節水平。調節天平兩側的地腳螺栓,向左旋轉可升高,向右旋轉可下降,直到水泡位于圓環中央,平衡為止。
(2)預熱接通電源進行預熱,時間為30min。電子天平在初次接通電源或長時間斷電后開機時,至少需要預熱30min。
(3)開機按下電子天平的“ON/OFF”鍵,接通顯示器,等待儀器自檢。自檢過程結束后顯示器顯示零時,天平才可用于稱量。
(4)稱量打開天平側門,將器皿或稱量紙(呈對角線對折)置于天平托盤上,按顯示屏兩側的“Tare”鍵進行去皮,待顯示器重新顯示零時,在器皿或稱量紙上加人稱量物,關閉天平側門。顯示屏上的數字不斷變化,待數字穩定后,讀取讀數并記錄稱量結果,取出稱量好的物質。
(5)稱量完畢稱量完畢后關閉天平側門,按下“ON/OFF”鍵,關閉顯示器,切斷電源。
2.電子天平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1)天平應放置在牢固的平穩臺上,室內要求清潔、干燥及較恒定的溫度,同時應避免光線直接照射到天平上。
2)稱量時應從側門取放物質,讀數時應關閉箱門以免空氣流動引起天平擺動。前門僅在檢修或清除殘留物質時使用。
3)電子天平若長時間不使用,則應定時通電預熱,每周一次,每次預熱2h,以確保儀器始終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
4)天平箱內應放置吸潮劑(如硅膠),當吸潮劑吸水變色時,應立即高溫烘烤更換,以確保吸濕性能。
5)稱量具有揮發性、腐蝕性的物質及強酸強堿類物質時,應用帶蓋稱量瓶,防止腐蝕天平。
6)稱盤與外殼須經常用軟布和牙膏輕輕擦洗,切不可用腐蝕的溶劑擦洗。
六、樣品的稱量方法
為保證試劑不受污染,試劑的量取遵循“只出不進”的原則。當試劑為固體時,應當用清潔的試劑勺從試劑瓶中取出試劑。
1.直接稱量法
將稱量物直接放在天平托盤上稱量物體的質量。例如,稱量小燒杯的質量,容量器皿校正中稱量某容量瓶的質量,重量分析實驗中稱量某坩堝的質量等,都使用這種稱量法。直接稱量法適用于在空氣中穩定、不吸濕、無腐蝕性物品的稱量。
2.固定質量稱量法
固定質量稱量法又稱增量法,此法用于稱量某一固定質量的試劑(如基準物質)或試樣。這種稱量操作的速度很慢,適于稱量不易吸潮、在空氣中能穩定存在的粉末狀或小顆粒(最小顆粒應小于0.1mg,以便調節其質量)樣品,不適宜塊狀物質的稱量。
注意:若不慎加入試劑超過指定質量,用試劑匙取出多余試劑。重復上述操作,直至試劑質量符合指定要求為止。對于取出的多余試劑應棄去,不要放回原試劑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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