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針對高職高專學生特點和培養目標需要,從金融業務中需要的法律知識角度出發,以學生未來企業工作的實際需要來設計和編排全書內容,有選擇地將那些從事具體金融業務過程中的實體和程序法律知識作為知識重點。全書共分十章,對存貸款業務、金融擔保業務、支付結算業務、證券業務、基金業務、期貨和外匯業務、信托和融資租賃業務、保險業務等金融具體業務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識進行了清晰、實用的闡述。
《金融法規》各章均設有知識目標和能力目標,對學生的學習起指導作用;在開篇設有導讀材料,引發學生對該章學習的興趣、了解該章的學習意義;在正文中穿插著大量的案例及解析,方便學生掌握和運用某一具體的知識點,同時根據需要設置知識鏈接,對那些限于篇幅和結構不能展開又需要讓學生了解的法律知識進行了簡要的介紹。每一章后附本章所涉及的法規索引,為教師對相關法律規定的查詢和學有余力的學生進一步深入學習提供了學習路徑。
《金融法規》可作為高職和大專院校相關專業的金融法規教學用教材,也可作為讀者學習金融法規的自學讀物。
21世紀的高等職業教育方興未艾,其開放性和包容性使對高職教育的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模式的探索成為其應有之義。本書作者力求打破高職金融法規教材多為本科金融法規教材壓縮版的狀況,著力編寫一本適應高職學生認知水平、學習方式,并與金融專業其他核心課程內容相匹配的金融法規教材。
在本書的具體內容方面,作者采取針對主要的金融業務,選取了必要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具體金融業務中必要、實用的實體法和程序法知識。全書共分為十章,除第一章金融法基礎知識、第二章金融機構法律知識外,其余八章分別為存貸款業務法律知識、金融擔保業務法律知識、支付結算業務法律知識、證券業務法律知識、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法律知識、期貨和外匯業務法律知識、信托和融資租賃業務法律知識、保險業務法律知識。在寫作形式上,通過各章的知識目標和能力目標,方便學生把握該章的重點內容和考核要求;通過導讀材料導出本章主要問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通過在每一節正文部分穿插案例及解析、知識鏈接或相關合同范例,使學生在學習金融業務中必須掌握的實體和程序性法律知識的同時,實現邊學邊練或拓展知識的目的,不僅便于教師更好地組織課堂教學,而且利于提升學生的閱讀興趣。各章后附有對主要內容和學習意義進行高度提煉的“本章小結”,幫助學生回顧和更好地把握該章內容;各章后還列出了該章所涉及的主要法規索引,方便教師對相關法律規定的查詢和學有余力的學生進行某一具體法律的深入學習。
本書各章的主寫人員分別是:裴斐負責第三章、第四章、第九章;辛麗燕負責第一章、第五章、第八章第一節;范曉曄負責第六章、第七章;譚治宇負責第二章、第十章;王寶生、楊向榮負責第八章第二節。全書由裴斐統稿并進行修改;其他作者對各章節的修改和配套練習題的編寫也多有貢獻。配套電子教案由裴斐制作。本書的編寫得到了機械工業出版社孔文梅編輯和北京財貿職業學院陳穎老師的幫助,在此一并致謝。
前言
第一章 金融法基礎知識 1
導讀材料 次貸危機下金融監管的反思 1
第一節 金融法概述 2
第二節 金融法律關系 6
第三節 金融法律糾紛的解決途徑 9
本章小結 18
第二章 金融機構法律知識 20
導讀材料 銀行也存在關閉或破產風險嗎 20
第一節 中國人民銀行法律知識 21
第二節 商業銀行法律知識 26
第三節 政策性銀行法律知識 31
第四節 非銀行金融機構法律知識 32
本章小結 43
第三章 存貸款業務法律知識 45
導讀材料 現有儲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45
第一節 存款業務法律知識 46
第二節 貸款業務法律知識 58
本章小結 69
第四章 金融擔保業務法律知識 70
導讀材料 銀行對擔保操作失誤又未及時行使權利終至權利喪失 70
第一節 擔保法概述 71
第二節 保證業務法律知識 74
第三節 抵押業務法律知識 79
第四節 質押業務法律知識 83
本章小結 89
第五章 支付結算業務法律知識 90
導讀材料 我國銀行支付清算網絡體系初步建成 90
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 91
第二節 票據支付結算業務法律知識 93
第三節 其他支付結算業務法律知識 104
導讀材料 儲戶透支2 000元遭銀行8倍索款 104
本章小結 114
第六章 證券業務法律知識 116
導讀材料 黃光裕事件反思:完善對金融體制的監管極為迫切 116
第一節 證券法概述 117
第二節 證券法律關系當事人 120
第三節 證券的發行 123
第四節 證 券 交 易 128
本章小結 136
第七章 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法律知識 137
導讀材料 基金公司經理操縱證券市場被罰 137
第一節 證券投資基金法概述 138
第二節 證券投資基金法律關系當事人 143
第三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運行 145
本章小結 152
第八章 期貨和外匯業務法律知識 154
導讀材料 從巴林銀行破產看金融期貨的高風險 154
第一節 期貨業務法律知識 155
第二節 外匯業務法律知識 165
導讀材料 一起特大外匯騙購案 165
本章小結 174
第九章 信托和融資租賃業務法律知識 176
第一節 信托業務法律知識 176
導讀材料 信托的沿革 176
第二節 融資租賃業務法律知識 188
導讀案例 融資租賃業務的優勢 188
本章小結 198
第十章 保險業務法律知識 199
導讀案例 保險代位求償權的行使范圍 199
第一節 保險法概述 200
第二節 保險業務法律關系當事人 202
第三節 保險合同 207
本章小結 218
各章復習思考題 219
參考文獻 251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融資租賃公司、保險公司、集團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經營證券、基金、期貨、信托、融資租賃、保險等非銀行經營的業務。未經有關機構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前述業務。
2.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特征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特征如下:(1)名稱不得冠有“銀行”字樣。法律規定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名稱不能冠以“銀行”字樣,只能具有與本機構經營業務相對應的名稱,如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2)業務范圍較為單一。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的主營業務一般較為單一,大多數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吸收公眾存款和發放貸款,其主要從事的經營活動受到相應法規的嚴格限制。
(3)由單行法調整。非銀行金融機構各自的性質、組織形式、管理體制、業務范圍和經營規則差別較大,難以通過統一的立法加以規范。我國采用單獨立法的形式,實行分別立法、分業管理,由單獨的法律規范調整,如《保險法》、《證券法》、《信托法》等。二、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包括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正有計劃、有步驟地組建為城市合作銀行,這里僅介紹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相關內容。
1.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
農村信用合作社簡稱農村信用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農村信用社的社員是指向農村信用社入股的農戶以及農村各類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社員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風險和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