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張通過類型化的法學方法來分析和建構我國的預約合同制度。我國新出臺的《民法典》中關于預約合同的規定比較簡單,而以往立法中并無關于預約合同的規定,預約法律制度系通過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建立。而且如本書所主張,因為我國民法依循德國民法脈路,所以德國民法上不重視預約制度的思維模式也影響了我國民法立法和學說上對預約制度的研究深度,國內法學界對預約的構成和效力爭論頻仍。然而,預約制度在市民生活實踐和商業實踐中運用甚廣,大量買賣合同預約、意向書、框架協議等糾紛案例層出不窮。在個案裁判中,我國法院在無成文法的情況下開始在個案判決中摸索出一些創造性的關于預約合同的裁判規則,深值含咀。然而,這些自發性的司法實踐并無體系性,遠未達到學術層面的思考深度。正是在上述學術和實踐背景之下,本書深入研究了大陸法系的預約合同傳統,并與英美法系的臨時協議理論進行比較,同時廣泛采集了我國各級法院關于預約合同的大量司法案例,歸納我國法院對同類問題的解決進路,最終提出以類型化的思路建構預約合同制度體系,并以此制度體系解決預約合同個案中的疑難問題。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學士,北京大學法學院民法學碩士,美國Chicago-Kent法學院比較法LL.M.,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法學博士,目前本人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進行訪問研究。
緒論預約疑題及解答思路
第一章預約的概述
第一節預約的概念
第二節預約的歷史流變
第三節預約的價值理念
第二章預約的法律構造
第一節預約的構成
第二節預約的生效
第三節預約的效力
第四節預約合同義務群
第三章預約的類型化
第一節類型化的方法論
第二節預約的類型化轉向
第四章預約的內部類型序列
第一節關于預約的內部類型的觀點
第二節預約的類型擴張
第五章預約的外部類型序列
第一節預約與本約的關系
第二節預約與意向書的關系
第六章預約的違約責任
第一節預約違約責任的構成
第二節違反預約的強制履行
第三節違反預約的損害賠償
第四節預約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
第五節預約與定金
結語我國預約合同的法典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