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權利的行政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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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權利是新時代公法學理論創新和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激活行政法、建構行政法學理論體系的關鍵要素。但實踐中公法權利的救濟依賴私法程序和私法規范,缺少對公法要素的體系化考量。回到公法權利地位關系基礎上的請求權關聯構造,既可通過請求權與公法權利的多重映射,明確公法權利行政法救濟的具體路徑;又可通過請求權的公私法共性和差異,明確其救濟的一般規則和特殊考量。公法權利體系與各關聯領域的交互聯系,還可為行政法總論和分論體系的建立奠定基礎。
張棟祥,山東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碩博就讀于山東大學法學院取得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主持部級科研項目“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2項,在CSSCI來源期刊發表論文數篇,獲得第二十六次山東省法學優秀成果獎。現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