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是我國實現全面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之一,F階段我國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水平差異較大,因此,亟待建立適用于我國基本國情的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體系,以針對性地提出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方案。近些年,國際社會開始關注ESG對可持續發展的推動作用。ESG理念本身對E(環境)、S(社會)、G(治理)的關注,高度符合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生態三者協調統一的需求,對于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最終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本研究共包括以下研究內容:第一章,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定義及評價意義;第二章,國內外城市可持續能力評價研究評述;第三章,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指標體系;第四章,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結果分析;第五章,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省會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結果分析;第六章,各省、自治區內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結果分析;第七章,重點區域城市群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結果分析;第八章,進一步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政策建議。本研究首次基于ESG理念研究中國各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因此存在不足之處,并且由于各城市在相關指標數據披露方面的力度不同,導致評價結果可能存在一些誤差,希望各位讀者提供建議與意見。后續會在此版本基礎上,積極吸納ESG研究的最新進展更新評價指標,同時加大數據收集力度,完善中國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