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采用日常談心的方式,以坦誠的態度、通俗的道理、直白的語言與讀者交流溝通,小冊子不僅涵蓋了立案、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審、執行等法院的主要業務,而且對代理、未成年人保護、司法救助、無理(終結)訪、情與法等相關內容也作了專門論述。同時,本書不搬法律條文,不生吞活剝式地旁征博引,也不進行專業性的探討,重在“講理”,引發心靈的共鳴。在第二篇里則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用最簡明扼要的方式介紹訴訟的基本路徑。破除法院業務在一般民眾心中的神秘性。
坦誠的態度、通俗的道理、直白的語言告訴你訴訟的基本路徑
上篇信訪札記
003引言
008院長很忙
—— 一定要找院長才能解決案子的問題嗎
014法院管不了的事
——法院是什么案都能立的嗎
020扁鵲醫道與德法相輔
——“法”和“德”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027殺人償命
——法院的定罪量刑并不是簡單的同態復仇
附:殺馬謖不殺關羽的法與勢
038愛的洪流與法的堤壩
——對涉案親人應該如何幫助和幫助的法律底線
044“包公在哪里”
——民商事審判中的“誰主張,誰舉證”
附:人治的典范,法治的毒藥
056表相與真相
——法官審案時如何撥開迷霧、發現真相
061輸贏兩糾結的民告官
——如何看待行政審判雙方的“輸”與“贏”
066螞蟻與大象的搏斗
——行政審判中法院的難與力
072“天下第一難”
——法院是如何破解執行難的
078一個女醫生的“房產保衛戰”
——法院執行的一個典型案例
086供不應求的司法資源
——民商事案件的有限再審
090無聊與無奈
——什么是“終結訪”和“無理訪”
附:三個“無理訪”“終結訪”案例
103賠不了的賠償案
——國家賠償是什么都能賠嗎
107春溫與秋肅
——國家的司法救濟政策
112代理,代理!
——律師在司法和信訪中的作用
119放過孩子
——注意在司法和接訪中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12312368
——全國法院的司法服務熱線
128法律與良心
——法官的良心和司法公正
附:一份送給法官的好禮物
141一個信訪接待法官的心語
下篇教你如何打官司
149打官司不能不知的法律常識
174如何打刑事官司
190如何打民事官司
219如何打行政訴訟官司
230打官司也需要好心態
234后記
現代社會,通訊工具、交通工具發達,人與人之間的聯系十分方便,但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和溝通是無限的,更何況日新月異的科技和社會發展,有更多的東西需要人們相互學習、相互理解、相互幫助。所以,大家總感覺彼此之間的溝通、交流還是很不夠,迫切需要加強。
心誠則靈。溝通、交流最好的態度和方式就是交心。真心最誠懇,真情最感人,真話最有力量。以真心、真情、真話與人交流,最能得到真誠的回應。即便人家不能接受你的觀點,也會對你表示尊重和寬容。
有理走遍天下。“講理”是人人都認可的,世界上幾乎沒有人認為自己是“不講理”的。但對“理”的認識卻不一樣。有正理,有歪理;有道理,有蠻理;有大道理,有小道理。所謂正確的“理”應該是有無數事實依據的,符合科學的,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符合大眾道德價值和審美情趣的觀點。因此,歪理邪說哪怕說得天花亂墜也不能讓大眾接受。蠻理實際上是蠻不講理,無理瞎攪和,與一般大眾認可的道理相違背。小道理是說在一個小范圍、短時間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從全局、長遠看,其個人(局部)的小利益會影響和損害大眾(全局)的大利益,是不合理的。因此,小道理要接受大道理的“管”。能走遍天下的,只能是正確的理。
大道至簡。有了正確的理,還要有好的說(理的方)法。“理”怎么講是門很深的學問。由于講理的方式方法不一樣,接受真“理”的能力不一樣,得到的效果和結果也不一樣。要讓自己的“理”能被別人接受,生活法則告訴我們,越簡單的東西越有用。直接的、通俗(明白)的、生動的說理方法最接地氣,讓人一聽就明白,當然也最容易被大眾接受。
語言的力量不可低估。雖然有語言能力的人都會說話,但有的說得深奧,有的說得淺顯;有的說得華麗,有的說得質樸;有的說得復雜,有的說得簡明;有的說得專業,有的說得通俗……法官當然要使用法言法語,但也要會用接地氣的語言向群眾做法律釋明和法律宣傳工作。蘇東坡在《石鐘山記》中講了“石鐘”之謎為何不能被大眾知曉的原因,是因為有能力破解并公之于眾的士大夫沒有乘小船夜泊絕壁下(發現江水撞擊石穴發出如鐘轟鳴聲的情景)的親身經歷,而有這種親身經歷的漁工水師卻因為沒有文化,沒有用文字表達和傳播的能力。可見,從古到今,都存在著“了解的不會說,會說的不了解(沒有深刻體會)”的情況。法律宣傳方面同樣存在這種情況:我們一些法律專家和資深法官不屑或者不愿做法律宣傳工作,而一些做法律宣傳工作的同志又在法律專業素養或者司法實踐經驗方面欠點火候,造成法律宣傳方面的作品往往“好看的不專業,專業的不好看”的局面。
方達同志的這本《教你如何打官司》采用日常談心的方式,以坦誠的態度、通俗的道理、直白的語言與讀者交流溝通,小冊子不僅涵蓋了立案、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審、執行等法院的主要業務,而且對代理、未成年人保護、司法救助、無理(終結)訪、情與法等相關內容也作了專門論述。可貴的是,這本書不搬法律條文,不生吞活剝式地旁征博引,也不進行專業性的探討,重在“講理”,引發心靈的共鳴。在第二篇里則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用最簡明扼要的方式介紹訴訟的基本路徑。破除法院業務在一般民眾心中的神秘性。無疑是普法宣傳上的一個有益探索。
方達同志在上大學前就有務農、當兵的經歷,大學里學的是中文專業,到法院工作以后,從事刑事、民商事審判二十多年,又有與信訪人直接交流、溝通的經歷,具有法律專業、文學專業、生活閱歷方面的優勢。在這本小冊子中,他把自己的法律知識、司法經驗,結合生活閱歷、人生感悟,從最基礎的法律知識到最深奧的法哲學,用講故事、打比喻的方式娓娓道來,生動有趣,一點沒有沉悶感。看他的書,好比聆聽一位年長智者的教誨,常有撥云見日、醍醐灌頂的感覺。不僅能學到基本的法律知識,更能學到如何正確領會法律的精髓,如何進行溝通和交流,如何從不同的層面認識和思考問題。學會既要依靠法律維護正當權益,又要尊重法律的終局裁判,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和個人生活難題。
我們法院和其他各部門的信訪接待人員,以滿腔的熱忱、高度的責任心、專業的職業技能,任勞任怨,甚至忍辱負重地接待信訪人,千方百計為信訪人解決問題,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維護司法以及黨和政府的威信,贏取人民的信任,他們是一群值得尊敬和贊美的好干部!但我們卻很少了解、體會他們鮮為人知的困惑和無奈。這本小冊子能讓大家了解一些常人不太接觸的人和事,對信訪接待干部的苦衷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在為絕大多數信訪人服務的同時,對極少數違法信訪的當事人也要依法給予打擊,以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和正常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了依法治國的根本方略。學法、知法、守法,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意見》,強調“要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豐富法治文化產品”,要求“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最高人民法院景漢朝副院長在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要“用接地氣的方式講好中國法治故事”。方達同志的這本小冊子,就是響應上述要求所進行的一個有益探索,是能讓人輕松愉快地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養的一個接地氣的大眾普法讀物。我希望有更多的法律專家、資深法官寫出更多、更好的普法讀物,為法治中國作貢獻。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