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我國全面深化改革進程的加快,警務現代化也在發力提速,公安機關在社會安全問題不斷出現新挑戰的新形勢下,大力推進跨警種、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跨地區乃至國際間的警務合作,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充分發揮警務合作機制的作用,最大限度調動群眾積極性,在警力資源優化、整合、挖掘和分享上積極創新,并形成整體作戰合力,既提升了公安機關戰斗力,又有力維護了國家長治久安和地區社會安全,同時增強了國際聯合打擊犯罪的能力,開創了中國特色和國際共享的警務合作理論與范式。
本書以警務合作為中心,系統闡釋了與警務合作相關的理論與實踐,包括環境因素、保障機制、機制構建等,創新了我國公安機關國內、國際警務執法合作的理念,為警務現代化的發展提供了有力借鑒。
中國進入21世紀之后,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社會人員的流動性增強,全國社會治安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犯罪行為的跨區域特點日益突出,流竄犯罪屢打不絕,傳統的各地、各警種單打獨斗的做法已無法應對新挑戰。對此,公安部黨委審時度勢,在科學分析、準確研判當前治安形勢的基礎上,于2010年6月作出建立區域警務合作機制、加強區域警務合作的重大決策。2010年6月26日至29日舉行的全國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座談會上,公安部黨委明確提出,完善區域警務合作、警種合作機制。此后不久,公安部黨委再次指出,完善區域警務合作機制是服務國家區域發展大局、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主動適應動態社會環境、有效維護社會穩定的必然選擇。這是歷史性的跨越,區域警務合作機制建設的大幕由此拉開。2011年5月,東北、環首都、西北、泛西南、蘇浙皖滬、中部五省、泛珠三角等覆蓋全國的七大區域警務合作機制全面建成。理性審視警務合作機制的內生動力,警務合作機制建設的提出和實施,改變了以往區域間、省際間、部門間、警種間、國際警務機構間合作多數是個案且主要依靠上級公安機關或行政協調的狀況。將警務合作制度化、規范化,實現了由個案合作到信息資源共享、反恐處突工作聯動、重大治安問題整治、嚴重刑事犯罪打擊、理論研究成果交流等全方位合作的轉變。目前,我國公安機關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已涵蓋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跨國執法辦案、策劃重大國際執法活動、保護海外安全利益、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和配合國家總體外交等諸多內容。公安機關的經偵、治安、邊防、刑偵、出入境管理、禁毒、反恐等部門均與有關國家執法部門對口建立了工作層面的直接溝通協調合作機制,加強了與外方在信息共享、案件協查、調查取證、聯合辦案、緝捕嫌犯等方面的合作。
魏永忠,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學院教授,副院長,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公安管理研究分會秘書長,警務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現代行政管理》《中國安防管理》《現代警務協作與指揮》《新編公安管理學》《公安機關事務管理》《網絡警務概論》《警察危機管理》《警力論》等。
緒論
一、合作的概念 / 001
二、合作的意義 / 005
三、合作的原則 / 006
四、合作的范疇 / 008
五、合作的范式 / 010
六、警務合作的內涵與特征 / 011
七、警務合作的條件 / 012
第一章 警務合作的理論與實踐
一、警務合作的由來與發展 / 016
二、警務合作的理論基礎 / 020
三、警務合作的典型模式 / 025
四、區域警務合作的基本形式和范圍體系 / 039
第二章 警務合作機制與環境因素
一、警務合作的機制 / 047
二、警務合作制度建設 / 063
三、警務合作的環境因素分析 / 069
第三章 我國公安機關警務合作保障機制
一、警務合作中的人力資源保障 / 075
二、警務合作中的經費裝備保障 / 083
三、警務合作中的法規制度保障 / 096
第四章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理性認知
一、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概念 / 109
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特征 / 112
三、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種類 / 116
四、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誘因 / 120
第五章 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合作機制路徑選擇
一、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合作機制的關鍵技術 / 125
二、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合作機制基本模式 / 132
第六章 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合作機制構建
一、社會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機制的含義 / 141
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機制的構成要素 / 144
三、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合作機制的架構 / 146
四、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合作機制建設的重點 / 148
第七章 國際警務合作
一、國際警務合作的簡述 / 153
二、國際警務合作實踐分析 / 158
三、國際警務合作的未來發展與轉型 / 161
四、警務聯絡官基本職能與職責 / 163
第八章 警務合作框架協議
一、警務合作協議與范本 / 167
二、警務合作會議章程與范本 / 172
第九章 警務合作績效分析與評估
一、警務合作績效分析與評估的要義 / 177
二、警務合作績效分析向度設定 / 179
三、警務合作績效分析指標體系 / 181
四、警務合作績效評估重點與方法 / 183
附錄1 警務合作機制發展實錄
附錄2 警務合作范式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經濟高速發展,正在逐步成長為一個發展中的現代工業社會。當前經濟全球化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趨勢,社會的開放性、動態性和區域間的交融性特征日益明顯,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開放度得到了提升,更進一步促進了我國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的廣泛聯系,我國的經濟已慢慢駛上自由流動、合理配置的全球化軌道。在經濟發展、科學進步的同時,也推動著利用高科技、網絡的跨區域、跨國度犯罪的“井噴”,犯罪形式也相應呈現出流動性、動態性加劇的特點,并日臻智能化、動態化、現代化、有組織化,通過網絡、電信等高科技手段多區域聯合甚至跨國度聯合;而犯罪也通常是內部組織嚴密,等級森嚴,分工細致,跨區域、跨國度流竄、配合。其所危及的已不再僅僅是一個局部地區或一個城市的發展和穩定,更多的是危及周邊區域、相鄰或相關城市乃至相鄰及相關國度的安危。由于公安機關的警務工作模式變得越來越不適應這種變化,各地公安機關開始不斷嘗試彼此間的協作與配合,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礎上,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機關著眼于面臨的新形式、新問題和新挑戰適應國家區域發展格局,加強和改進警務戰略,通過不斷的實踐和審視,探索出了我國區域警務戰略的核心——區域警務合作。
事實上,從2008年奧運會開始,我國警務工作已由過去的“劃界管轄、各自為戰”時代逐步進入“警務合作”時期,如今將區域警務合作提升到戰略高度,拓寬警務合作范圍,構建全方位區域警務合作網絡體系,實現各警務合作區域的整體穩定和安全,是當前我國公安機關在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風險,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地區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
早期的警務合作起源于國際區域警務合作,始于文藝復興時期。在這個時期,歐洲特別是西歐國家逐步興起海上貿易,國家間的交往日漸增多,犯罪活動甚至是跨國家犯罪活動也隨之增多。在18世紀,歐洲一些國家就出現了警察部門之間的合作。當時各國為了有效打擊跨國犯罪,開始嘗試締結引渡條約,主張各國之間進行合作,對于進入他國的逃犯相互之間進行引渡,以切實維護國內的社會治安。這種國家之間的警務合作在19世紀前基本上集中在引渡逃犯、調查取證等領域。19世紀末,國家間的執法合作已經非常平常了,國家間合作的范圍和領域也在不斷擴大,在此基礎上,區域警務合作開始產生。20世紀以后,區域警務合作在全球范圍內,不斷擴展,成為各國打擊犯罪普遍采用的一種方式。
現代意義的警務合作是最早出現在19世紀德國內部通過協助方式處理跨邦的司法活動,即“rechtshilfe”。我國的區域警務合作是在借鑒國際區域警務合作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主要是地理位置相鄰的多個行政區域的公安機關之間,公安機關不同部門、不同警種之間,借助警務合作平臺,相互協助,資源共享,在重大警務活動中溝通和交流信息以及協同行動的一種橫向聯系方式。也就是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警務合作各部門之間在人員、裝備及其他方面相互協助、支援、保障或者根據相關部門的請求代替完成某項警務任務的執法活動,旨在最大限度地消除地區間、警種間、部門間的分割和壁壘,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和推諉扯皮等現象,共同、有效維護區域社會治安環境。
區域警務合作是公安系統在科技強警戰略基礎上提出的又一大戰略舉措。長期以來,公安機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領導體制,這就形成了各個公安機關以各自的轄區為界線,“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局面。而社會治安的復雜性和違法犯罪分子的流竄性,以及一些重大群體性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使得某一地區內的公安機關單靠自身力量,往往疲于應付。于是,一些地區公安機關之間開始嘗試進行案件的協查通報,小范圍內的區域警務專項治理,均取得了好的效果。于是,作為一項重要的戰略措施,區域警務成為各地公安機關樂于接受的一種選擇。區域警務戰略的實現方式主要是區域警務合作,應該說,今天的區域警務合作局面,是公安工作長期有效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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