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歷史和哲理的角度對公民主體性的含義予以剖析,對公民主體身份的政治、經濟、文化及道德等多維度內容進行系統闡釋,并且以公民主體性及其意識與法治的內在關聯為主線,揭示主體理論對近現代法治構成及運作的根本性意義。通過進一步豐富主體性的多維內涵,為現代公民身份塑造一個完整的主體性存在,從而為法治的建立確定人本基礎,為法治的運行構筑主體立場上的論證,最終為法治形態所表現的治理進程提供意識、制度及運行機理上的支持。
王建國,1968年生,現任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博士后,兼任鄭州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河南省優秀省管專家,河南省“六五”普法講師團高級講師。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后期資助項目1項、完成省部級項目多項,獲省部級優秀成果獎3項,目前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列寧民主法治思想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學理論、司法制度與國家法治實踐,出版著作若干,已在《法律科學》《法學評論》《法學》等權威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50余篇。
劉旭,1980年生,現任河南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主要從事法學理論研究,承擔完成省社科規劃、省決策招標、司法部等課題多項。先后在《政治與法律》《中國司法》等核心期刊公開發表了學術論文20余篇。
前言1
第一章 公民概念及其主體性身份的生成
一、公民概念演進及主體性公民身份的形成
(一)古希臘羅馬時期主體性公民身份的萌芽
(二)中世紀后期公民主體性身份的初步形成
(三)近代民族國家與主體性公民身份定型
(四)全球化時代與主體性公民身份的拓展
二、主體性公民含義的概括性闡釋
(一)公民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二)共和主義公民概念與自由主義公民概念的劃分
三、現代意義上主體性公民身份的主要特征
(一)現代公民身份融合政治、經濟、文化、道德的多重維度
(二)公民身份意味著對公民個人自由與權利的確認和保障
(三)公民主體身份以公共領域為話語和活動空間
(四)當代公民身份已經豐富、擴展多層次結構
第二章 主體性概念的哲理闡釋及當代應用
一、主體性內涵的基本構成
(一)自主性
(二)能動性
(三)創造性
二、主體性哲學理論的演進
(一)笛卡爾的主體性思想
(二)康德的主體性思想
(三)哈貝馬斯的主體性思想
(四)對傳統主體性理論的批判
(五)馬克思主義主體性思想
三、公民主體性內涵與法治
(一)公民主體地位對法治的意義
(二)法治進程中公民主體性的表現
第三章 公民主體意識的含義及法治
一、從意識本源認識公民主體意識
(一)意識的本源特征
(二)主體意識的形成標志
二、公民主體意識的功能
(一)約束限制公權的功能
(二)推動法律實施的功能
(三)沖破傳統依附意識的功能
三、公民主體意識的內在構成
(一)公民主體心理
(二)公民主體觀念
(三)公民主體人格
第四章 公民主體身份的政治維度
一、公民政治主體的內涵
(一)政治屬性是公民的基本屬性
(二)公民政治主體的實踐性
二、確立公民政治主體的意義
(一)公民政治主體的確立是歷史上的突破
(二)塑造公民主體是政治文明建設的核心
(三)公民政治主體性建構是法治建設的動力基礎
三、公民政治主體意識的內容構成及培育路徑
(一)公民主體性參與意識
(二)公民主體性監督意識
(三)公民主體性權利意識
第五章 公民主體身份的經濟維度
一、公民經濟主體的概念闡釋
二、公民經濟主體地位的確立與法治的關聯
(一)法治是經濟主體參與市場經濟的產物
(二)經濟上的獨立自主是法治生成的條件
(三)經濟主體的平等自由是法治平等自由的現實基礎
三、公民經濟主體的具體構成及培育路徑
(一)公民產權主體
(二)公共財政主體
(三)公民勞動主體
(四)公民利益主體
(五)公民契約主體
第六章 公民主體身份的社會維度
一、公民社會的形成歷史
二、公民社會主體的表現領域
(一)獨立自治的公民組織
(二)獨立自由的公共輿論
(三)主體性的公民成員
三、公民社會主體身份與法治生成
(一)公民社會是法治生成的土壤
(二)公民社會構成權力制約的強大力量
(三)“契約性”社會自治是法治內在要求
四、公民社會主體意識的培育路徑
(一)培育公民主體意識的思路
(二)培育社會主體意識的法律環境及其障礙
(三)構建社會主體意識的制度保障體系
第七章 公民主體身份的文化維度
一、西方文藝復興對公民文化主體建設的啟示
(一)文藝復興象征主體性的蘇醒
(二)文藝復興提倡理性和自由思考
(三)文藝復興是滲透主體力量的社會變革
二、公民文化主體意識的具體構成
(一)科學意識
(二)理性意識
(三)獨立思考意識
(四)追求真理意識
(五)批判意識
(六)自由意志
第八章 公民主體身份的道德維度
一、公民道德主體的內涵及意義
(一)培育公民道德主體是構建現代德育的本質規定
(二)培育公民道德主體是構建現代公民社會的內在要求
(三)公民道德主體意識是法治生成的基本思想條件
二、公民道德主體意識的內容
(一)公民道德主體的自由構成
(二)公民道德主體的自治構成
(三)公民道德主體的理性構成
三、道德主體觀念的歷史和現實誤區
(一)傳統儒家文化道德主體性的缺陷
(二)傳統道德倫理學的話語立場和階級結構
(三)當代道德教育領域主體性的缺失
四、公民道德主體確立及主體性意識培育
(一)公民道德主體的制度倫理建構
(二)實施公民主體性道德教育
(三)建立主體間性的道德秩序
參考文獻
當代中國關于公民主體意識的研究集中在公民主體意識的意義、公民主體意識的制度保障以及公民主體意識培育等方面,根據公民主體意識研究的現狀,可以將這些研究歸結為三類:一是公民主體意識與政治文明建設的聯系。這一類研究主要集中于公民主體意識作為政治現代化進程的內在構成,以及公民主體性政治人格意識構成等問題的闡釋和論證。二是公民主體意識與政府治理轉型。這部分學者著重指出在代議制民主下公民角色的嬗變,揭示主體意識覺醒對國家治理模式轉型的關鍵作用,并以公民主體理論為基礎展開對民主政治建設的探討。三是公民主體意識教育的路徑和方法。此類研究概括公民主體意識教育的歷史沿革,表明新時期推行公民主體意識教育的若干取向。學界對于公民主體意識的研究已經形成一些成果,并具備相當的研究深度,但是,較多的研究是將公民主體意識放置于政治學或者社會學領域加以研究。公民主體意識的研究范圍和領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失之處,尤其是,運用法學研究方法,將公民主體意識放置于當下中國法治建設的視域下,結合法治語境的相關研究寥寥可數。從目前的研究現狀看,法學界對于法治視域下公民主體意識的研究仍然不夠深入,系統、全面、專門的研究較少。
本專著作者致力于從法治的視角,同時結合哲學和政治學等學科的知識成果,對公民主體意識的哲理基礎、內在構成及其多角度多面向的含義展開具體論證:從公民身份的歷史演進,把握現代法治社會公民主體意識的時代特征,深入探討主體性的哲學內涵以及主體性理論的代表性觀點,對法治條件下公民主體意識的表現從理論上進行深入剖析;對公民主體意識的本源、功能和內在構成以及類別進行了界分和論述,并對公民主體心理、公民主體觀念和公民主體人格的理論特征和實踐表現給予描述;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以及道德的多重維度,試圖對公民主體身份的不同維度的呈現,以及公民主體意識在各領域中的內涵和表現予以系統化解釋,并對公民主體意識培育和生成的現實路徑進行制度分析和模式設計。
本書從法治的視角研究公民主體意識的意義、功能及構成,突破傳統公民主體意識研究的政治學、社會學以及教育學的范圍,從公民主體意識與法治的內在關聯,公民主體意識多重面向與法治國家建設路徑的內在契合,也從公民主體意識培育與法治價值指向等方面,多側面、多角度地剖析公民主體意識的理論內涵和現實表現。本著作致力于理論觀察視角的創新,將公民主體意識的分析和審視,放置到法治的條件和宏觀結構當中,論證主體意識在主體性規則創造、主體性結構形成以及主體性文化培養等進程中的地位以及作用機理。
本書基于法治領域主體性理論的探討,不僅有助于深化對公民主體、公民社會以及公民意識的理論研究,而且對于改善現實制度環境,構建由法治保障的,公民主體意識激發、生成和維護的現實制度體系,進而促進法治建設和推動公民社會生成,也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