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屬于政治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對任何政治制度的研究都不能忽視立法制度。一部重要法律的產生,總是由多種多樣的原因促成的。歷史環境、重要人物、偶發變故以及其他因素,都可能促成一部重要法律問世。然而,在諸多因素中,立法者作為一種活的立法力量,是立法制度的樞紐部分?梢哉f,立法制度是以立法者為起點并圍繞立法者展開的。本書主要是由多個對偶或者互相聯系的內容組成,其中包括中外立法者立法的歷史,立法者的技藝與倫理,多元的立法者,立法者與司法者、守法者,立法者的權力及制約,立法者的行為與心理。zui后,通過綜合法學的研究方法,將立法者的各個部分串聯起來,從而成為前后一致、邏輯嚴密的整體。
宋遠升,山東臨沂人,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比利時根特大學LL.M,復旦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員,《青少年犯罪問題》雜志副主編,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專家顧問。曾在全國各大學術期刊發表論文90余篇,出版專著17部。代表著作包括《刑事強制處分權的分配與制衡》《法官論》《檢察官論》《警察論》《律師論》《法學教授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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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立法者歷史的回溯
第一節西方立法者立法的歷史考察
一、西方立法者的歷史淵源
二、英美法系代表國家立法者的立法歷史沿襲
三、大陸法系代表國家立法者的立法歷史溯源
四、西方立法者立法的歷史價值內核
第二節中國傳統社會立法者立法的歷史考察
一、中國傳統社會立法者的層次
二、中國傳統社會立法者的立法與西方之比較
三、中國封建社會立法的兩分法評價
第二章立法者的技術及倫理
第一節立法者的立法技術
一、立法者的職業與立法技術
二、立法者的立法技術的范疇
三、立法者立法技術的評估
第二節立法者的職業倫理
一、處于立法倫理體系樞紐的立法者職業倫理
二、立法者職業倫理的功能指向
三、立法者職業倫理的內涵及層次
四、立法者的倫理責任
第三章多元的立法者
第一節議會立法
一、作為民主坐標的議會立法
二、政黨、利益集團與議會立法
三、議會立法的現狀及趨勢
第二節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兩難推理
二、行政立法的模式
三、行政立法的不作為
第三節立法助理的隱形立法
一、立法助理存在的理據
二、制度中的立法助理
三、立法助理功能的異化
第四章立法者、司法者與守法者
第一節立法者與司法者
一、理性主義時代的立法者與法官的關系
二、立法者對司法者的功用
三、司法理性對立法理性的抗制
第二節立法者與守法者
一、法治國視角下的立法者與守法者
二、立法者與守法者良性互動的前提
三、立法理性對守法者的悖論
第五章立法者的權力與制約
第一節立法者的立法權
一、立法權的來源
二、立法權的性質
三、立法權異化
第二節立法者立法權的制約
一、權力的本性與立法權的限制
二、立法權程序性制約的功用
三、立法權制約的司法方式
第六章立法者的心理與行為
第一節立法者的立法心理
一、立法者的立法心理與立法行為
二、影響立法心理的因素
三、職業主義下的立法心理觀
第二節立法者的立法行為
一、立法行為的內涵及分類
二、立法者立法的行為分析
三、立法行為的結構
第七章立法者的定位與中國立法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立法者的定位
一、理性是立法者
二、主權者是立法者
三、才智超群的賢明者是立法者
四、立法者的定位
第二節綜合法視角下的中國立法者的制度完善
一、我國立法者的立法技術與職業倫理
二、我國多元立法角色的規范路徑
三、我國立法者與司法者、守法者關系的形塑
參考文獻
后記:牧羊人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