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會在依法治國新形勢下承擔的重要歷史使命和艱巨任務,需要結合當前我國法學法律界的思想實際工作實際,團結引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堅定不移、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本書通過通過深入學習和探討依法治國的地方實踐,將依法治國的精神落實到每一項具體工作上來。
突出實踐特色,努力打造區域論壇品牌
(代序言)
中國法學會會長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了“十三五”規劃建議,習近平總書記介紹建議稿起草過程中著力把握了幾個原則。其中第一條是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明確破解難題的途徑和方法。這種“倒推”和“順推”的結合,表明了在實現既定目標上既堅定不移,又重視從實際出發。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就體現了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的統一。
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是解決問題的學科,一定要有強烈的問題意識。當前我國正經歷著歷史上最為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也正在進行著人類歷史上最為宏大而獨特的實踐創新,這為法治的創新發展提供了廣闊的舞臺。法學法律研究不能坐而論道、紙上談兵,不能局限于學者個人的專業視野和學術興趣。要到基層一線深入了解實際,準確把握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法治經濟建設中的突出問題,了解老百姓對法治建設的真實需求,加深對國情黨情社情的認識,增強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各地法學會要進一步組織調動法學法律人才資源優勢,在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進程中,敢于涉“深水區”、啃“硬骨頭”。要敢于向積存多年的頑瘴痼疾開刀,敢于觸及深層次利益關系和矛盾,敢于沖破思想觀念束縛,敢于破除利益固化藩籬,敢于清除妨礙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從深化改革發展的實踐中發現問題、篩選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加強對法治建設實踐中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的研究,加強對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重大問題的研究,努力提出一批高水平、有創見的法學法律研究成果,提出真正回應實踐需要的意見建議,提升決策咨詢質量,體現“智庫”的價值和作用。
舉辦論壇,是法學會開展工作、推進法治建設的基本活動形式之一,也是發揮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聰明才智,共同促進區域經濟社會文化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由中國法學會主辦的論壇主要有3個,包括中國法學家論壇、中國法治論壇和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區域法治論壇是由中國法學會指導的,由區域內省級法學會共同主辦并輪流承辦,主要有7個,即東北法治論壇、西部法治論壇、長三角法學論壇、環渤海區域法治論壇、中部崛起法治論壇、泛珠三角法治論壇和全國副省級城市法治論壇。此外還有各省主辦的論壇,以及各專業研究會主辦的年會暨論壇。
中國法學會對區域法治論壇工作高度重視并給予大力支持,區域法治論壇主題由中國法學會會長辦公會或黨組會審議通過,論壇主題納入中國法學會委托重點課題,論壇經費和課題費都得到保障,論文評審嚴格按照相關程序進行,今年初中國法學會還成立了論壇協調小組,統籌研究部署論壇工作。
區域法治論壇經過不斷探索,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定位上,區別于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三大論壇和所屬研究會的年會。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三大論壇屬于“高大上”的論壇,匯集了國內頂尖法學法律專家,研究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黨和國家決策提供支持。所屬研究會的年會,依照具體學科規律,縱向研究的特點明顯。而區域法治論壇應屬于更“接地氣”的論壇,不同于純學術論壇,側重于應用對策性研究,強調突出問題導向和實踐特色,為地方黨委和政府決策提供支持。區域法治論壇應具有研究成果實踐性強、見效快的特點。近年來,舉辦區域法治論壇的思路不斷清晰,參與論壇的人員范圍不斷擴大,除地方高校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外,立法、司法、執法、法律服務等實務戰線的人員比例顯著提高。這些特色做法都要堅持下去并不斷完善。要在論壇主題的確定上多下功夫,不斷總結經驗,取得實效。論壇不能空對空,流于形式,要針對問題展開,只有“對路管用”才能具有生命力。
希望區域法治論壇進一步突出區域特色和實踐特色,通過有效組織,形成研究合力,努力打造區域論壇品牌。要把論壇定位于為地方黨委政府建言獻策的智庫平臺,積極組織法學法律骨干力量,從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上,研究解決影響和制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的共性問題。要下大力氣做好論壇成果的再加工、再提煉,積極促進成果轉化。要努力拓寬成果轉化渠道,通過多種形式將研究成果及時報送黨委、政府等有關決策部門,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智力支持。要加強論壇機制創新,增強論壇的活力,積極宣傳論壇成果,擴大社會影響力,吸引更多法學法律工作者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法學會的活動,為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發揮更大作用。
目錄
第一編促進經濟發展的法治保障
農村金融扶貧法律問題研究
關于對天河區涉眾型經濟犯罪現狀及預防的調研報告
“三權分置”下農村土地經營權有效實現的物權邏輯
農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的制度邏輯與路徑選擇
我國股權眾籌的制度障礙與法律完善
互聯網證券犯罪的法律規制與治理路徑研究——以網絡證券融資中的投資者權益保護為核心
新形勢下創新社會治理研究——以“互聯網+”糾紛解決機制為視角
民間借貸視野下的“標會”機制問題研究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金融風險與監管對策
民間借貸職業貸款人源起、風險及規范
互聯網金融糾紛在線解決機制的法治發展——以ODR為研究對象
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監管體制的重構
新型金融業態在欠發達地區的興起及影響研究——以保山市為例
第二編社會民生問題的法律對策
電信詐騙犯罪防治對策研究
法治視閾下我國農村環境治理論綱
論食品攤販的法律治理——基于地方立法(2009—2015)的文本分析
論耕地的生態補償機制
脫貧攻堅中的“三難”問題與出路探析——安徽部分縣區扶貧工作調研報告
從政策到程序:論實現我國農村精準扶貧的行政程序法治之路
農村精準扶貧的法治保障
農村社會保障發展的多重困境及其對策研究——以社會治理創新為視角
多元救濟機制下涉眾型經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研究——以C市C區人民法院“1+2+3+N”式救濟機制為樣本
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被害人權益保障機制的實證研究——以S法院60件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為樣本
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預防與懲治
脫貧攻堅視域下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整體框架研究
生態破壞責任的法律漏洞及填補——對《環境保護法》與《侵權責任法》相關條款的反思
河道保潔法律保障問題研究
中國海洋生態安全面臨的挑戰及其對策的調查研究——以西部沿海地區廣西北海的實證調研為例
基于甘肅反恐布防的“三點一線”分析
西部國家公共安全涉及經濟財政民生問題的研究
我國西部地區宗教極端化的法治研究格局
新疆“去極端化”工作中的法治邏輯及其展開
環境公益訴訟勝訴賠償金在破產債權中的順位研究——基于環境公益訴訟中“公益”特殊性的考量
從主觀走向客觀:公民參與民事公益訴訟的規則創制及適用——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談起
第三編司法審判與司法改革
刑事涉案財物權屬爭議的認定處理及程序設計——從實踐看新《刑事訴訟法》關于涉案財物處理規定的疏失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民交叉問題研究——以涉及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案件為例
集資類案件刑民法律規制的界分與銜接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特點、成因與預防——以2006—2015年濟南法院審判案例為分析樣本
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專家輔助人制度與司法鑒定制度共生關系的構建——以徐州中院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判實踐為樣本
論多主體環境侵權責任承擔的司法審理——以責任形態研究為視角
海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特殊性研究——以船舶溢油致海洋資源與生態污染損害賠償案件為視角
論貸款人環境侵權責任在我國的確立及適用——以綠色信貸理念為指導
惡意變更法定代表人規避執行的司法認定與規制路徑——基于對三類規制方式與四種裁決思路的研究
審判權介入公司自治的界限研究——從公司權力與股東權利衡平角度分析
互聯網金融犯罪證據適用問題研究
非法集資類案件涉案財產處置問題分析與思考
涉眾型經濟犯罪趨勢下的查證風險、難點及其對策研究
民族地區司法改革中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困境與探索——以包頭市法院的審判權運行機制為視角
“互聯網+”背景下政府信息公開亂象研究及對策
當公告送達遇上“互聯網+”:建立“網絡公告送達平臺”的思考及路徑設計
新媒體時代下法院“兩微”格局構建——基于S省17個中級法院微博、微信的實證分析
在用槍規范與警務實踐之間:武器使用“判明”標準之確立
附錄2016年地方區域法治論壇一等獎論文名單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