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稅務機關和企業都非常關注稅務稽查,做好稅務稽查工作是征納雙方共同的目標。本書站在企業財會人員的角度研究稅務稽查的應對策略,突出策略的實用性。
本書以稅務稽查為主線展開研究,分為四篇,共九章。*篇通過對稅收知識和稅務稽查知識的梳理與解讀,為納稅人應對稅務稽查提供必要的知識儲備,以提高納稅人應對稅務稽查的工作效率。第二篇通過對典型稅務稽查案例進行抽絲剝繭式的深度解析,使納稅人了解稅務稽查的要點,幫助其盡可能避免財務工作中的誤區和漏洞,以有效規避稅務稽查風險。在對稅務稽查工作的程序、方法等全面解讀以及對典型稅務稽查案例解析的基礎上,第三篇旨在幫助納稅人準確把握應對稅務稽查工作的關鍵點,并有針對性地提出應對稅務稽查的有效策略。第四篇針對稅務稽查中發現的問題,主要闡述如何做好稅務稽查賬務調整工作以及如何進一步完善納稅管理工作,從根本上提高企業的納稅工作水平,實現稅務稽查的*終目的。
本書圍繞稅務稽查應對策略進行寫作,具有以下特點。
(1) 實用性強。在對稅收知識和稅務稽查知識的解讀中,設有“風險提示”和“重點關注”等板塊,使閱讀者準確掌握涉稅事項的風險點及應重點關注的內容。在案例解析中,通過抽絲剝繭式的解析,使閱讀者了解各種稅務稽查方法,掌握相關稅法〖1〗“營改增”后稅務稽查發展方向及應對研究[1]規定,并從中有所借鑒與思考。
(2) 時效性強。本書根據我國*新稅收法規進行研究,與當前*新稅制同步,關注“營改增”方面的稅務稽查以及國地稅聯合稽查對稅務稽查工作的影響。
(3) 可讀性強。本書寫作上力求重點突出,每一篇都通過簡潔、凝練的開篇語道出本篇要點。*篇“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第二篇“前車之覆,后車當戒”;第三篇“高屋建瓴,有的放矢”;第四篇“查缺補漏,精益求精”。
在本書的寫作中,本人將自己多年來從事財稅教學、培訓工作,以及作為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的實際工作經驗融入其中,列舉了大量的案例,具有鮮明的實踐性和可操作性特色。本人在寫作過程中得到了田淑華教授的悉心指導、李彤彧副教授和王建聰博士的無私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本書由淺入深地展開研究,幾乎涵蓋了與稅務稽查相關的所有內容,既可以作為企業財務人員應對稅務稽查的專業用書,也可以幫助企業決策者了解稅務稽查的重點,還可以作為稅務稽查人員的指導用書。
本書寫作過程中,參閱大量國內外學者的論文、專著和教材,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限于作者的水平,書中難免有疏漏和不足,希望讀者朋友不吝指正。
作者
2016年10月
*篇知己知彼*章如何才能做到“知己”3
*節了解我國現行稅制結構3
一、 稅制結構模式4
二、 我國現階段的稅收結構5
三、 我國稅收管理和稅款使用權限6
四、 我國現行稅收體系8
第二節熟悉企業經營活動各環節的涉稅事項11
一、 企業購進環節的涉稅事項11
二、 企業生產或營運環節的涉稅事項15
三、 企業銷售環節的涉稅事項19
四、 企業經營成果形成的涉稅事項30
五、 企業經營成果分配的涉稅事項32
第三節明確偷稅與漏稅、避稅籌劃與納稅
籌劃的界定33
一、 偷稅與漏稅34
二、 避稅籌劃與納稅籌劃35
第四節熟悉企業納稅風險產生的原因37
一、 企業納稅風險的類型37〖1〗“營改增”后稅務稽查發展方向及應對研究〖1〗目錄[1]〖2〗[2]二、 納稅風險可能給企業造成的危害39
三、 企業納稅風險產生的原因40
第二章“知彼”應掌握的稅務稽查知識43
*節稅務稽查概述43
一、 稅務稽查的基本規定43
二、 稅務稽查的管轄45
三、 稅務稽查的檢查方式及權限47
四、 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合稽查工作辦法51
第二節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56
一、 納稅評估的特點57
二、 納稅評估的基本程序58
三、 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關系62
第三節稅務稽查的具體工作步驟64
一、 選案64
二、 檢查66
三、 審理69
四、 執行70
第四節稅務稽查方法72
一、 賬務檢查方法73
二、 分析方法76
三、 調查方法78
四、 稅務稽查的操作技巧80
第二篇案例解析第三章流轉稅稽查案例解析87
*節增值稅稽查案例解析87
一、 隱匿收入避免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案例解析88
二、 混合銷售行為未按規定進行稅務處理的案例解析94
三、 多元化經營企業錯誤適用增值稅稅率的案例解析98
四、 “營改增”企業進銷稅額倒掛的案例解析105
五、 一般納稅人兼有簡易計稅方法納稅錯誤的
案例解析109
六、 視同銷售業務未確認銷項稅額的案例解析114
七、 進項稅額計算抵扣錯誤的案例解析124
八、 代理記賬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案例解析134
第二節消費稅稽查案例解析139
一、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確認錯誤的案例解析140
二、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稅務處理錯誤的案例解析146
三、 珠寶零售企業促銷業務稅務處理錯誤的案例解析151
第四章企業所得稅稽查案例解析157
*節企業收入的稽查案例解析157
一、 汽車4S店利用信息化手段隱匿收入的案例解析158
二、 電子商務企業隱匿收入的案例解析166
三、 錯誤適用免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政策的案例解析178
第二節企業扣除項目的稽查案例解析187
一、 “白條”入賬的稽查案例188
二、 因成本不實被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案例解析194
三、 虛列固定資產并錯誤適用加速折舊的案例解析203
第三節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確認的案例解析209
一、 核定征收應納稅額確認的案例解析209
二、 查賬征收應納稅額確認的案例解析214
第五章其他稅種及多稅種的稽查案例解析221
*節個人所得稅的稽查案例解析221
一、 職工旅游費分拆記賬,少繳個人所得稅的
案例解析221
二、 留存收益轉增資本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
案例解析227
第二節資源稅類及財產稅類的稽查案例解析231
一、 土地增值稅清算與審核的案例解析231
二、 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案例解析239
第三節行為目的稅類的稽查案例解析245
一、 印花稅納稅錯誤的案例解析245
二、 企業場內運行車輛少繳車輛購置稅的案例解析250
第四節多稅種綜合稽查案例解析255
一、 案例資料255
二、 稅務稽查方法256
三、 相關法律解析259
四、 稽查處理結果268
五、 借鑒與思考268
*章如何才能做到“知己”
隨著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相關稅收法律、法規也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變更與調整。我國先后進行了消費稅、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多種納稅申報表等多項稅收制度改革。2016年更是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個關鍵年度,繼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后,自2016年7月1日起,資源稅改革也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同時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入,國地稅合作工作規范(3.0版)于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了解我國現行稅制結構,熟悉企業經營活動各環節的涉稅事項,明確偷稅與漏稅、避稅籌劃與納稅籌劃的界定,通曉企業納稅風險產生的原因,是應對稅務稽查的基礎。
*節了解我國現行稅制結構
稅制結構是指一個稅收體系的整體布局和總體結構,稅收體系是指不同類稅種的集合。國家通過設置各類稅種以及確定各稅種的地位、作用和稅種間的比例關系,實現稅收調節經濟的職能。
稅制結構包括單一稅制體系和復合稅制體系兩種。現代經濟社會普遍實行復合稅制,即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由多個稅種組成,稅種形式多樣,適于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復雜化和政策調節多樣化的需要。熟悉和了解我國現行稅制結構模式,有助于幫助納稅人更好地理解國家稅收政策,明確稅務稽查的重點。
〖1〗“營改增”后稅務稽查發展方向及應對研究〖1〗*章如何才能做到“知己”[1]〖2〗[2]一、 稅制結構模式
稅制結構模式是指由主體稅類所決定的稅制結構類型。主體稅類是指在稅制結構中處于主導地位,決定稅制功能與屬性的稅收種類。從現代世界各國的稅制結構來看,主要有以下三種稅制模式。
(一) 以商品勞務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
以商品勞務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又稱為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是指商品勞務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大,起主導作用。
優點: 首先,征稅范圍廣泛,稅源充足,稅收收入及時可靠,只要發生商品或勞務交易,就會產生稅收收入;其次,計算簡便,易于征收管理且征管成本較低;*后,對市場干擾較小,商品勞務稅采用比例稅率,且稅率檔次較少,符合市場經濟的中性要求并能保證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缺點: 一是商品勞務稅只對在生產和流通領域形成收入的過程進行調節,其調節功能相對較弱,而且容易產生稅負轉移,有些稅種存在重疊征稅等缺陷;二是相對于采用累進稅率對納稅人的純收入征收的所得稅而言,商品勞務稅在收入上缺乏彈性,在稅負上具有累退性,不利于貫徹稅收的公平原則,難以發揮稅收公平分配的作用。
(二) 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
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又稱為以直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是指所得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大,起主導作用。
優點: 首先,有利于公平分配,所得稅對社會成員普遍征收,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扣除成本費用后的純收入額,并且可以與累進稅率配合,更能體現量能負擔的縱向公平;其次,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累進征收的所得稅制富有彈性,通過相機抉擇稅收政策的運用,調節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促進經濟穩定發展。
缺點: 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稅所得額,計算和審核復雜,對征收管理的水平要求較高,同時也增加了征管成本。
(三) 商品勞務稅和所得稅雙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
雙主體稅制結構模式是指在整個稅收體系中,商品勞務稅收入和所得稅收入占有相近比重,在財政收入、資源配置和公平分配方面相互協調、配合,共同起著主導作用。選擇商品勞務稅和所得稅并重的稅制結構模式,既能確保財政收入的穩定可靠,又能使稅收的剛性和彈性相結合,形成了兩個主體稅類優勢互補的稅收體系,充分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
二、 我國現階段的稅收結構
我國現階段的稅收結構如表11所示,我國目前主要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根據表11中的數據顯示,從2004年到2014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國流轉稅合計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例盡管呈現出逐年下降的趨勢,但是占比始終超過60%,我國稅收收入的主要部分仍來自于流轉稅。與此同時,我國所得稅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例整體呈現上升的趨勢,但占比*高僅為27.48%,因此,我國現階段稅收體系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這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政府的經濟政策及稅收管理水平基本吻合。
從10多年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出,流轉稅和所得稅占我國稅收總收入的比例在90%左右,是稅務稽查的重點稅種,尤其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增值稅的稅務稽查將更加重要。企業所得稅由于計算復雜,也是稅務稽查的重點稅種。表112004—2014年我國流轉稅和所得稅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例單位: %
年份流 轉 稅 類所 得 稅 類國內
增值稅國內
消費稅進口增值稅
和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流轉稅
合計企業所
得稅個人所
得稅所得稅
合計200437.326.2215.3114.824.3277.9916.387.1923.56200537.505.6814.6414.713.7076.2318.577.2825.85200636.735.4214.2614.743.2874.4320.237.0527.28200733.914.8413.4914.433.1469.8019.246.9826.23200833.194.7413.6314.063.2668.8920.616.8627.48200931.058.0012.9915.142.4969.6719.386.6426.02201028.818.2914.3315.242.7769.4517.546.6124.15201127.047.7315.1115.242.8567.9818.696.7525.43201226.257.8314.7115.652.7767.2119.535.7825.32201326.077.4512.6715.592.3864.1520.295.9126.20201425.897.4712.1014.922.3962.7720.686.1926.87資料來源: 根據2005—2015年中國統計年鑒相關數據計算整理。我國目前主要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模式,對流轉稅的檢查是稅務稽查的重點內容之一。〖1〗三、 我國稅收管理和稅款使用權限
按照稅收管理和稅款使用權限分類,可將我國稅收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地方共享稅。
(一) 中央稅
凡屬由中央政府征收、其收入歸中央支配的稅種為中央稅。中央稅屬于稅源集中,涉及面廣,需要中央統一管理和實施宏觀調控的稅種。如消費稅(含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的部分)、車輛購置稅、關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等。
(二) 地方稅
凡屬由地方政府征收、其收入歸地方政府支配的稅種為地方稅。地方稅屬于稅源零星分散,需要在統一規定基礎上由地方因地制宜管理的稅種。如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等。
(三) 中央地方共享稅
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配后歸屬各自支配使用的稅種為共享稅。共享稅屬于稅源普遍,收入高,能夠兼顧中央和地方利益,具有調節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平衡功能的稅種。如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證券交易的印花稅等。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會公布,我國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開。方案規定: “中央稅由國稅部門征收,地方稅由地稅部門征收,共享稅的征管職責根據稅種屬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則確定。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納稅的原則,國稅、地稅部門可互相委托代征有關稅收。”
稅總發〔2016〕1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國稅機關代開發票環節征收地方稅費工作的通知》規定,對暫未實現國稅、地稅合作辦稅模式的地區,地稅機關應委托國稅機關在代開發票環節代征地方稅費。國稅機關應當在代開發票環節征收增值稅,并同時按規定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除外)以及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項目部的企業所得稅。有條件的地區,經省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協商,國稅機關在代開發票環節可為地稅機關代征資源稅、印花稅及其他非稅收入,代征范圍需及時向社會公告。 國稅、地稅部門聯合征稅、聯合進行稅務稽查,將是未來稅收征管工作的發展方向。〖1〗四、 我國現行稅收體系
目前,我國征收的稅種有18個,按征稅對象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五類。
(一) 流轉稅類
流轉稅類是指以商品或勞務的流轉額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類稅。流轉稅的經濟前提是存在商品交換和勞務提供,其計稅依據是商品流轉額或勞務流轉額。其特點是與商品生產、流通、消費有著密切的聯系,不受成本費用的影響,具有稅源穩定、征收及時便利等特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主要是在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業中發揮調節作用。自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從我國稅制中取消。
全面“營改增”后,增值稅是以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其中: 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勞務是指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是指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筑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無形資產的注釋。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1) 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2) 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
(3)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1〗(二) 所得稅類
所得稅類是指以納稅人的所得額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類稅。所得額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由于勞動、從事生產、經營、投資活動及把財產提供給他人使用而獲得的收入,扣除為取得收入所需成本費用后的余額。其特點是可以直接調節納稅人的收入水平,發揮稅收公平稅負和調整分配關系的作用。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對生產經營者的利潤和個人純收入發揮調節作用。個人所得稅按家庭征收,將是未來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向。〖1〗(三) 資源稅類
資源稅類是指以納稅人開發和利用的自然資源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類稅。我國目前主要對礦藏資源和土地資源征收資源稅。資源稅具有征稅范圍固定和采用差別稅額征收的特點,可以調節因自然資源和客觀原因所形成的級差收入,避免資源浪費,保護合理使用國家自然資源。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土地增值稅,主要是對因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發揮調節作用。我國目前主要對土地和礦藏資源征收資源稅,從資源稅的改革和政府宏觀經濟調控的客觀需要出發,我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將逐步擴大。〖1〗(四) 財產稅類
財產稅類是指以納稅人所擁有或控制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