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高專規劃教材:辦稅基礎與實訓》主要講述企業會計人員如何向稅務機關辦理相關的涉稅事項,包括如何辦理稅務登記、管理發票,辦理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近15個稅種的相關業務,重點是各稅種稅款的計算、申報和繳納。
《高職高專規劃教材:辦稅基礎與實訓》內容新穎全面,采用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如2011年9月1日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2年1月1日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等。《高職高專規劃教材:辦稅基礎與實訓》注重應用性和可操作性,利用虛擬的公司,對企業辦稅員崗位涉及的各稅種的稅款計算、申報和繳納進行了示范講解,每一項目都配有實訓任務和課后訓練。
《高職高專規劃教材:辦稅基礎與實訓》是高職高專財務會計、稅務專業學生的教材,也可供企事業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專業人員參考。
前言
項目1 辦稅入門
1.1 企業稅務登記
1.2 稅款申報和繳納
1.3 發票管理
課后訓練
項目2 辦理增值稅業務
2.1 辦稅準備
2.2 納稅申報與操作指南
2.3 實訓任務
課后訓練
項目3 辦理營業稅業務
3.1 辦稅準備
3.2 納稅申報與操作指南
3.3 實訓任務
課后訓練
項目4 辦理消費稅業務
4.1 辦稅準備
4.2 納稅申報與操作指南
4.3 實訓任務
課后訓練
項目5 辦理特定目的稅類業務
5.1 辦理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業務
5.2 辦理耕地占用稅業務
5.3 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
課后訓練
項目6 辦理財產和行為稅業務
6.1 辦理房產稅業務
6.2 辦理車船稅業務
6.3 辦理印花稅業務
6.4 辦理契稅業務
課后訓練
項目7 辦理資源稅類業務
7.1 辦理土地增值稅業務
7.2 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業務
7.3 辦稅資源稅業務
課后訓練
項目8 辦理個人所得稅業務
8.1 辦稅準備
8.2 納稅申報與操作指南
8.3 實訓任務
課后訓練
項目9 辦理企業所得稅業務
9.1 辦稅準備
9.2 納稅申報與操作指南
9.3 實訓任務
課后訓練
項目10 稅收征管法律與法規
10.1 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10.2 稅款征收
10.3 違反稅收征管的法律責任
10.4 納稅爭議、擔保與稅務代理
課后訓練
參考文獻
(18)本表第5項“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貨物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簡易征收辦法征收增值稅貨物的銷售額(銷貨退回的銷售額用負數表示),包括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調整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列表一第14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19)本表第6項“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調整的銷售額。但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的貨物及勞務經稅務稽查發現偷稅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部分,而應將本部分銷售額在“一般貨物及勞務”欄中反映。“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列表一第13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20)本表第7項“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執行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的銷售額(銷貨退回的銷售額用負數表示)。“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21)本表第8項“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直接免征增值稅的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及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銷貨退回的銷售額用負數表示),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欄數據,應等于附列表一第18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22)本表第9項“免稅貨物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直接免征增值稅貨物的銷售額及適用零稅率貨物的銷售額(銷貨退回的銷售額用負數表示),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欄數據,應等于附列表一第18欄的“免稅貨物”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23)本表第10項“免稅勞務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直接免征增值稅勞務的銷售額及適用零稅率勞務的銷售額(銷貨退回的銷售額用負數表示)。“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欄數據,應等于附列表一第18欄的“免稅勞務”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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