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人》是高等職業院校房地產專業主干課程教材之一,側重于房地產經紀的基本知識介紹與常見問題的解釋,理論結合實際,著重培養學生的實踐技能,與其他專業課程互相滲透、互相統一,同時參照房地產領域最新的法規、政策,體現知識的綜合性、實用性、實踐性和政策性。
《房地產經紀人》基本內容包括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制度、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經紀業務、房地產經紀合同、房地產居間、房地產經紀的代理業務、房地產咨詢、房地產經紀人的職業標準以及房地產經紀管理信息化。
《房地產經紀人》可以作為高職高專院校房地產專業的指導教材、物業管理相關專業的參考教材以及相關執業資格考試的輔導教材。
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為房地產經紀行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3萬多家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人員超過百萬人。房地產經紀行業已經成為我國房地產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供信息、提高市場效率、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房地產產品涉及千家萬戶的安居問題,與廣大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尤其是房地產的開發與交易過程涉及高額經濟往來,加之房地產又是一種重要的投資手段,因此,房地產市場的規范化發展顯得尤為重要。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規范的經紀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的房地產經紀服務是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之一。基于這一思路,我們從實用性、規范性和政策性入手,結合高職高專學生的特點組織編寫了這本教村,力圖讓學生更多地接觸房地產經紀實例,拓展視野,提高他們的實際操作能力,并進行深層次的思考和分析;同時我們還力求提供更多的模擬情景,讓學生在身臨其境地處理房地產經紀的實務中深化對理論的理解。
本書由張登云、康峰任主編,王立、褚菁晶任副主編。具體編寫分工如下:第1章由王立、張登云編寫,第2章、第5章由張國華編寫,第3章、第10章由陳婷編寫,第4章、第8章由褚菁晶編寫,第6章由裴艷慧編寫,第7章由康峰、裴艷慧、王飛編寫,第9章由康峰編寫,全書由康峰負責統稿。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參考了大量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在此謹向這些學者表示感謝。
由于編寫時間倉促,加之水平有限,書中不妥之處在所難免,我們誠摯地歡迎讀者和專家們批評指正。
前言
第1章 房地產經紀概論
1.1 經紀與房地產經紀
1.1.1 經紀的概念及其起源
1.1.2 房地產經紀的內涵和必要性
1.1.3 房地產經紀業的功能定位
1.2 房地產經紀業
1.2.1 房地產經紀業的行業性質
1.2.2 房地產經紀業與現代服務業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2章 房地產經紀制度
2.1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
2.1.1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種類
2.1.2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2.1.3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注冊
2.1.4 房地產經紀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之間的關系
2.2 房地產經紀執業規范
2.2.1 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原則
2.2.2 房地產經紀基本執業規范
2.2.3 房地產經紀人與經紀機構在執業活動中的權利與義務
2.2.4 房地產經紀活動中的爭議處理
2.2.5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中的禁止行為
2.2.6 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機構違規執業的法律責任
2.3 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
2.3.1 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的模式和手段
2.3.2 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的內容
2.3.3 房地產中介行業自律組織的地位和作用
2.3.4 房地產經紀行業政府管理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3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
3.1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性質和功能
3.1.1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內涵
3.1.2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性質
3.1.3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功能
3.1.4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類型
3.2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
3.2.1 無店鋪經營模式
3.2.2 直銷連鎖經營模式
3.2.3 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
3.2.4 直銷連鎖經營與特許加盟連鎖經營的比較
3.2.5 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規模的確立
3.3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組織形式
3.3.1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組織結構
3.3.2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部門設置
3.4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崗位設置
3.4.1 房地產經紀機構崗位設置的基本原則
3.4.2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主要崗位設置
3.5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人員管理
3.5.1 房地產經紀機構人員管理的基本原則
3.5.2 房地產經紀機構人員管理的主要內容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4章 房地產經紀業務
4.1 房地產經紀業務類型
4.2 房地產經紀業務基本流程
4.2.1 房地產經紀業務開拓
4.2.2 房地產經紀業務洽談
4.2.3 房地產查驗
4.2.4 簽訂房地產經紀合同
4.2.5 信息的收集與傳播
4.2.6 引領買方(承租方)看房
4.2.7 代理(協助)交易達成
4.2.8 產權過戶與登記
4.2.9 房地產交驗
4.2.10 傭金結算
4.2.11 售后服務
4.3 房地產經紀相關業務
4.3.1 房地產交易登記及權證代辦
4.3.2 房地產抵押貸款手續代辦
4.3.3 房地產信息咨詢
4.3.4 法律服務
4.3.5 房地產價格評估
4.3.6 住房置業擔保
4.3.7 房屋裝潢及搬家等服務
4.4 案例分析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5章 房地產經紀合同
5.1 房地產經紀合同的含義和作用
5.1.1 房地產經紀合同的含義
5.1.2 房地產經紀合同的作用
5.2 房地產經紀合同的內容
5.2.1 房地產經紀合同內容的界定
5.2.2 房地產經紀合同條款
5.3 房地產經紀合同的主要類型
5.3.1 房地產代理合同與房地產居間合同
5.3.2 房地產買賣經紀合同與房地產租賃經紀合同
5.3.3 一手房經紀合同與二手房經紀合同
5.3.4 房地產買方代理合同與房地產賣方代理合同
5.4 房地產經紀糾紛
5.4.1 房地產經紀糾紛的主要類型
5.4.2 房地產經紀糾紛的規避與處置
5.5 案例分析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6章 房地產居間
6.1 房地產居間概述
6.1.1 房地產居間的概念與特點
6.1.2 房地產居間的原則
6.2 房地產居間業務操作
6.2.1 房地產居間業務操作程序
6.2.2 房地產居間操作應注意的問題
6.3 房地產居間合同
6.3.1 房地產居間合同的概念
6.3.2 房地產居間合同的法律特征
6.3.3 房地產居間合同與相關合同的關系
6.3.4 房地產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
6.3.5 房地產居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4 案例分析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7章 房地產經紀的代理業務
7.1 房地產代理
7.1.1 代理
7.1.2 房地產代理的形式
7.1.3 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種類
7.1.4 房地產代理操作程序
7.1.5 房地產代理業務中的委托合同
7.2 房地產轉讓
7.2.1 房地產轉讓的概念
7.2.2 房地產轉讓分類
7.2.3 房地產轉讓的條件
7.2.4 房地產轉讓的程序
7.2.5 房地產轉讓合同
7.2.6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
7.2.7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
7.2.8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有關規定
7.2.9 商品房銷售的有關規定
7.3 房地產抵押
7.3.1 房地產抵押概述
7.3.2 房地產抵押合同與抵押登記
7.3.3 抵押房地產的占用與管理以及處分
7.3.4 住房置業擔保
7.4 房屋租賃
7.4.1 房屋租賃概述
7.4.2 房屋租賃代理
7.5 房地產登記
7.5.1 房地產產權概述
7.5.2 房地產權屬登記
7.5.3 房屋權屬證書
7.6 案例分析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8章 房地產咨詢
8.1 房地產咨詢概述
8.1.1 房地產咨詢的概念
8.1.2 房地產咨詢業務的要求
8.1.3 房地產咨詢業務的主要類型
8.1.4 房地產咨詢的服務方式
8.2 房地產法律咨詢
8.2.1 房地產法的概念與特征
8.2.2 房地產法的基本原則
8.2.3 房地產法律關系
8.2.4 我國房地產法制建設
8.3 房地產投資咨詢
8.3.1 房地產投資及其形式
8.3.2 房地產投資過程與方式
8.3.3 房地產開發投資咨詢
8.4 房地產市場信息咨詢
8.4.1 房地產信息的特征
8.4.2 房地產信息的收集
8.4.3 房地產信息的整理
8.4.4 房地產信息的發布
8.5 房地產融資咨詢
8.5.1 房地產貸款的種類
8.5.2 房地產貸款的特點
8.5.3 各貸款種類的相關規定
8.6 案例分析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9章 房地產經紀人的職業標準
9.1 房地產經紀人的職業修養
9.1.1 對房地產經紀人心理素質的基本要求
9.1.2 房地產經紀人的基本禮儀修養
9.1.3 房地產經紀人的知識結構
9.1.4 對房地產經紀人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
9.2 房地產經紀人的職業技能
9.2.1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技能的構成
9.2.2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技能的培養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第10章 房地產經紀管理信息化
10.1 房地產經紀信息
10.1.1 房地產經紀信息的含義
10.1.2 房地產經紀信息的特征
10.1.3 房地產經紀信息的作用
10.2 房地產經紀信息管理
10.2.1 房地產經紀信息管理的原則
10.2.2 房地產經紀信息的加工整理
10.2.3 房地產經紀信息的利用
10.3 房地產經紀信息手段
小結
思考題
習題
參考文獻
1.2 房地產經紀業
1.2.1 房地產經紀業的行業性質
1.中介性是房地產經紀服務的市場立場
房地產經紀業是房地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經紀服務是從事為促成房地產商品有效、公平和安全交易所需要的支持服務。在全部交易過程中,經紀人不擁有房地產商品的所有權,是房地產交易的中介人,而非當事人。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這種中介屬性,體現了房地產經紀業存在的根本理由。房地產經紀業的中介性是經紀業所具有的基本特點,是經紀業在房地產業這一領域的特殊表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供求信息分布的散漫性、不完全性及搜集信息的費用耗費等因素導致直接交易的高成本,且可能阻隔某些交易的達成。房地產經紀業就是因其溝通買賣信息、降低房地產交易費用的功能而產生的行業,或者說因此而產生了經紀業向房地產交易領域的滲透。這種中介性表現在促成交易上則是因為在信息集聚基礎上提供的信息溝通為當事人提供了更多選擇的空間,由此伴隨的專業性咨詢服務對交易行為產生了促進作用。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經紀人唯有堅持中介立場,才可能發揮解決交易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市場功能。也就是說,在房地產市場經濟運行中,人們對避免交易低效、市場失靈的需要,界定了房地產經紀人的經營活動不能是擁有房地產商品所有權的賣(不是代理)與買的經濟活動,因此,房地產經紀人必須認識到,中介服務是他的根本職守,他的經濟活動必須以不取代交易當事人的任何一方為原則,這樣,他的業務活動才能發揮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地運行和推動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積極作用。可見,房地產經紀業在市場上的中介定位決定了其行業的服務性質。換言之,房地產經紀業是以職守中介性為市場立場的服務行業。
2.信用性是房地產經紀服務的事業本質
房地產經紀活動關系到家庭重大財產的委托,涉及大筆資金的交易服務,具有很強的社會責任,因此,房地產經紀服務的信用性具有社會信用的特征。房地產經紀業處于房地產市場嚴重信息不對稱的浪尖上,既肩負解決該問題的重任,卻又有利用此問題獲利的便利,這就使得房地產經紀人在信用方面的進一步或退一步所導致的后果往往不只是量的大小,而是質的變化。例如,對房地產經紀企業來說,不講信用就可能是事業的倒退、信譽的損失,甚至從此退出市場。又如個別經紀人的不誠信行為,可能會導致一個家庭數十年積累的財富付諸東流,并且進而殃及整個房地產經紀業的社會聲譽,影響其他經紀人和經紀企業的事業的順利進行,因此,信用性對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企業來說,不只是企業品質的問題,而是事業本質的要求,具有對行業發展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影響性。信用性至關房地產經紀人的社會責任、事業生命和發展基礎,因此,培植、維護信用性是房地產經紀業健康發展的重中之重。
3.專業性是房地產經紀服務的功能基礎
房地產交易是復雜性的商品交易活動,房地產經紀人必須系統地掌握房地產專業知識,熟悉行業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房地產市場運作流程與慣例、房地產金融制度及運作,具有扎實的房地產信息搜集、市場分析等專業技能,并具有相應的職業素質和能力,這樣才能有效地發揮市場服務功能。而且,房地產經紀人的社會信用性也必須以其專業的系統性為基礎保證,也就是說,房地產經紀人必須依托他的系統的專業知識,才能使其在交易過程的各個環節都嚴格把好安全關,才能有效體現房地產經紀服務的作用。由此可見,房地產經紀業是以專業性為功能基礎的服務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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