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遵循教育法學教材的一般體例上,進行了一些具有創新意義的探索。在厘清教育法和教育法學內涵與外延的基礎上,將教育法學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引入其中,形成了更為完備的學科視角和知識體系。在論述過程中注重結合我國教育法治發展進程,不僅闡明了理論的變遷,也兼顧了實踐的演進,特別是將“法治指數”的評估趨勢嵌入其中,具有一定國際性和前沿性視野。
本書將“教育法的核心概念”和“教育督導”專章陳述。前者的目的在于凸顯在終身學習社會中“學習權”的重要性;后者的意義是直觀呈現我國教育法學理論與實踐的成果。此外,本書以教育行政機構、學校、教師、學生和家長等權利主體為線索,對其法律地位和權責分別進行了解析。
前言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中國成為法學各門學科的核心話語,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為這一戰略的實施作出了具體部署。法治中國涵蓋我國全部社會事業,教育作為社會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法治化的重要性不容忽視。換言之,伴隨著法治中國建設的進程,教育法學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歷史機遇。為與同行們進一步學習和交流,同時也為推動中國教育法學事業建設作出努力,我們總結和凝練了近年來教育法學研究、教學以及為社會提供服務過程中的探索和思考,編著了本書。
本書在基本遵循一般教育法學教材體例的基礎上,作了一些具有創新意義的探索,如在“教育法學”一節中,將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引入其中,形成了更為完備的學科視角和知識體系。又如,從“教育法制化”到“教育法治化”,較為全面地展示了我國教育法的發展歷程,并在關注理論變遷的同時,兼顧實踐變遷,將當前國際法學發展的新趨勢——法治評估,嵌入了既有體系。此外,本書的一大亮點是對“教育法的核心概念”和“教育督導”進行了專章陳述。前者主要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一部分與教育法相關的文件的啟發。這不僅是對教育法、教育法學發展的提煉,也是教育法制定、實施以及法律關系調節的基礎,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應當予以適度彰顯。后者是對我國教育督導工作發展的反思,這是我國教育領域與法治交叉較強的部分,近年來的規范化發展更可看作教育法治化的標志性成果。
本書力求清晰地表述教育法學的基本概念、基本法律關系和基本法律問題。在論述的過程中注重結合我國教育事業發展進程中的教育法治實務,就如何對教育行業進行法律治理,進行了一定探索。本書第一章第一節、第二章第一節、第三章、第五章由苗正達編寫,其余部分由孫芳編寫。在寫作過程中,我們廣泛參考和借鑒了教育法學界、教育學界以及法學界同行的相關研究成果。在此,對同行們表示真誠感謝。由于時間倉促,加之水平有限,本書難免存在不足,希望同行和讀者給予批評指正。
編者
2017年3月
苗正達,哈爾濱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法學博士,F任哈爾濱師范大學首席法律顧問、兼職律師、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教育法制專業委員會會員、黑龍江省法學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教育法學研究會會長。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學、行政法學、教育法學。出版著作、教材2部;發表學術研究論文20余篇;近年來,多次承擔省級和廳級課題。獲黑龍江省高校教學成果一等獎,被評為黑龍江省杰出法學工作者、哈爾濱法學會杰出法學專家,被授予教學名師稱號。
孫芳,哈爾濱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教育學博士,F任黑龍江省教育法治學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教育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主要研究方向:教育法學、大學治理。近年來,在CSSCI和北大核心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0余篇;出版學術專著1部、教材2部,參編著作多部;主持省級課題1項、廳級課題1項,參與國家級課題1項、省部級(以上)課題3項。獲黑龍江省高等教育學會科研獎勵1項,廳級教學獎勵2項,校級優質教學獎一等獎。
目錄
第一章教育法與教育法學
第一節教育法
一、教育法概述
二、我國教育法的淵源
三、我國教育法體系
第二節教育法學
一、教育法學的產生與發展
二、教育法學的研究對象
三、教育法學的研究范式與方法
第二章教育法制進程
第一節教育法制建設
一、國外教育法制建設沿革
二、我國教育法制建設沿革
第二節法治框架下的教育制度
一、學制
二、考試與學業證書、學位制度
三、終身教育法制化
第三節教育法治評估
一、法治指數
二、教育法治指數
第三章教育法的核心概念
第一節教育權
一、教育權的內涵
二、國家教育權與社會教育權關系模式
三、教育基本權利的功能
第二節受教育權
一、我國受教育權的內容
二、受教育權的本質
三、受教育權的法律保護
第三節學習權
一、學習權的含義與屬性
二、學習權的構成要素
三、學習權體系的構建
四、學習權優先
第四章教育法的制定與實施
第一節教育法的制定
一、教育立法的原則
二、教育立法的權限劃分
三、教育立法的程序
第二節教育法的實施與監督
一、教育法的實施
二、教育法制監督
第三節法律責任與法律救濟
一、法律責任
二、法律救濟
第五章教育法律關系
第一節教育法律關系概述
一、教育法律關系的含義
二、教育法律關系的類型
三、教育法律關系的特性
四、教育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與消滅
第二節教育法律關系的要素
一、教育法律關系的主體
二、教育法律關系的客體
三、教育法律關系的內容
第三節教育法律關系規范與教育權利主體
一、教育法律關系規范
二、教育權利主體
第六章教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第一節教育行政機關的地位與職權
一、教育行政機關的主體地位
二、教育行政機關的權利與義務
三、教育行政機關與其他主體的關系
第二節教育行政機關的權責
一、教育行政機關的職權
二、教育行政機關的職責
第三節教育督導
一、教育督導的概述
二、我國現行教育督導制度
第七章依法治校
第一節學校的設立及其法律地位
一、學校的設立
二、學校的法律地位
第二節學校的權利與義務
一、學校的權利
二、學校的義務
第三節學校的法律責任
一、與實施義務教育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與辦學、招生、考試、頒發證書相關的法律責任
三、未履行保護未成年學生義務的法律責任
四、學生傷害事故的法律責任
第四節校長
一、校長的法律地位
二、校長的權利與義務
三、校長的任職條件與法律責任
第八章教師
第一節教師的法律地位
一、教師的身份與職業制度
二、對教師法律地位的解析
第二節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一、教師的權利
二、教師的義務
三、教師的權利救濟
第三節教師的合法懲戒
一、教師的法律責任
二、不履行責任的合法懲戒
第九章學生
第一節學生的法律地位
一、學生作為公民
二、學生作為民事權利主體
三、學生作為學習主體
四、未成年學生
第二節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一、學生的權利
二、學生的義務
三、未成年學生權利的法律保護
第三節學生的合法懲戒
一、學生的法律責任
二、學生的合法懲戒
第十章監護人
第一節監護人的法律地位
一、監護人的身份
二、監護人的訴訟地位
第二節監護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監護人的權利
二、監護人的義務
第三節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一、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二、常見的監護人教育上的違法行為
三、監護人未盡教育義務的法律責任
參考文獻
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