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質直觀”的天賦上,馬克思·舍勒可謂獨占魁首。根據舍勒的理解,現象學是一種獨特的直觀行動,強調把握*原初的實際現象,而非從既有理論引導出來的現象。從基本情感現象學分析出發,舍勒向具體的基本價值感現象推進,一一分析同情、怨恨、害羞、懊悔、受苦感、恭順感,廣為論者稱道,這些分析與他關注的現代人心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失序問題環環相扣,讓人嘆為觀止。
本輯收入舍勒的六篇論稿,其中,《同感現象的差異》、《歷史的心性形態中的宇宙同一感》、《論他者的我》三篇均出自《同情的本質及其諸形式》一書。
《同情的本質及其諸形式》(1923)是舍勒繼《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與實質的價值倫理學》之后完成的又一部現象學力作。所謂“同情”的含義,不是指我們漢語日常用法中的憐憫感,而是指人所具有的“共同感受”或“共同情感”。俗話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這話雖說的是一個常識,但要把心同此理的“道理”講出來,卻并非易事。比如說,人都有“悲傷”和“快樂”的情感,然而,人的生活是共同生活,對人世的共同生活來說,更為重要的是“共同悲傷”和“共同快樂”的“共同感受”或“共同情感”。這類同感現象的情感法則是怎樣的呢?《同情的本質及其諸形式》要探討的就是“共同感受”或“共同情感”的情感意向之理。換言之,探討同感現象并非是舍勒發明的論題,而是近代以來尤其19世紀以來的哲學和新興實驗心理學一直關注的論題,從這里輯錄的該書第三節《同感現象的差異》可以看到,舍勒不過試圖憑靠現象學分析來厘清同感現象,進而建立起“同情”的現象學在體論論證。如果對觀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中對“親在”所作的著名本體論分析,舍勒的“同情”在體論論證的哲學含義會得到更好的理解。
《論他者的我》是《同情的本質及其諸形式》-書的附錄,獨立成章。此章論題其實就是后來所謂的“他者現象學”,然而,當時的現象學界還沒有出現“他者現象學”這個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薩特、列維納(E.Levinas)等哲人的現象學研究才發展出所謂的“他者現象學”,并成為戰后現象學發展中的顯學。舍勒并沒有提出“他者現象學”這個概念,但《論他者的我》-文表明,舍勒無疑是“他者現象學”的先驅,對于解決價值感的共同體基礎這一難題具有里程碑意義。
20世紀90年代,西方學界曾一度熱興“社群主義”論,對基于近代社會契約論的自由主義理論提出了看似
馬克思·舍勒(1874-1928),德國哲學家、社會學家,價值倫理學、哲學人類學與知識社會學的奠基人,被視為現代德語學界傳奇人物。在哲學、社會理論、倫理學、神學、心理學、教育學、思想史等領域卓有建樹。海德格爾視其為“全部現代哲學*重要的力量”。早年執教耶拿大學、慕尼黑大學,參與現象學運動。1919-1927年,任科隆大學哲學和社會學教授、社會學研究所所長。1928年,執教法蘭克福大學不久,因中風猝然辭世。著有《同情的形式和本質》、《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與質料的價值倫理學》、《論人類的永恒性》、《價值的顛覆》、《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等。今人編有《舍勒全集》,美國芝加哥大學設有舍勒研究所,德國成立了國際舍勒研究協會。
編者前言
同情現象的差異
一、所謂同情倫理學
二、同感現象中的差異
論他者的我
一、論題的意義與種屬
二、“你”的明證
三、對他者的感知
歷史的心性形態中的宇宙同一感
受苦的意義
懊悔與重生
德行的復蘇
恭順
敬畏
《舍勒作品系列:同情感與他者》:
(4)最終,只有極端的情況一一所謂傳感介于兩可之間一才是自己的個體自我與他人的個體自我的真正的一體感(或者被置于一體)。一體感(Einsfuhlung)是一種模棱兩可的情況,在這里不僅他人的、有限的感覺過程被不自覺地當成自己的感覺過程,而且他人的自我恰恰(在其所有基本行為上)與自己的自我被認同為一體。這里的認同既是不自覺的,也是無意識的。李普斯錯誤地將審美的體驗性感覺也看成是這種情況。在他看來,在雜技場中全神貫注地觀看正在表演的演員的人,應與演員有一體感,他在內心作為演員自我也在共同完成著演員的動作。李普斯認為,在這里觀看者的現實自我只是作為分離出來的自我存在著,而“體驗自我”(Erlebnisich)則完全化為演員的自我了。李普斯的這種見解受到了斯泰因的有力批評(見上文所引論文)。我并非——斯泰因說——與演員“一體”,而只是“在他那里”。在這里,那些“共同完成的”動作意向和沖動是為幻想自我(Fictumich)所附帶進行的,我仍然意識到了后者,它從現象上看有別于我的個體自我,只有注意力一直被吸引在幻想自我之上并通過后者被(被動地)吸引到了演員身上。
但是,也有一些情況是李普斯和斯泰因都未曾提及的。在這里,這類一體感無疑是完整的,它不僅是瞬間的真實“激情”,而且能夠持續很長時間,甚至在整個一生的各個階段反復出現。它表現為兩種極端的類型:一為自發型的,一為他發型的。這就是說,一體感可能是沿著這樣一種方向產生的,即外來自我完全為本已自我所吸收——前者被納入后者之中,其存在和本質對于意識而言可以說全部被取代和被剝奪了;它也可能如此產生,即“自我”(從形式上看)因另一個自我(從物質個體上看)而感到驚愕,為它所迷醉而不能自已,以致外來個體自我完全取代我的形式上的自我及其一切本質性的行為。于是,我不再在“我”之中,而是完全在“他”之中(在另一個人之中,始終經由他)生活。
我認為,這些因完全主動的傳感欲求和因存在和本質直至個體自我中心都徹底受到傳感而產生的一體感的理想類型是非常復雜的,這種理想類型是在各種不同的經驗情況下實現的,在這里只能舉其要者加以簡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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