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發展理念有關論述為依據,以歷史研究為基礎,以五大發展理念為主體,著眼全面性、思想性、現實性、知識性、可讀性要求,對五大發展理念作出較為詳盡、深入、準確的解讀。 第一部分是第一章到第三章從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傳統文化、西方發展理念分析新發展理念的理論依據。第二部分是第四章和第五章,分析了新發展理念的內涵。第三部分是第六章和第七章,分析了新發展理念提出的時代背景。第四部分是第八章到十二章分析了從五個角度深度分析新發展理念。第五部分是第十三章,分析了完整、準確、全面貫
在我國反腐敗斗爭已經取得壓倒性勝利之際,作為治本之策的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建設也提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并在大力推進中。為此,本書根據國外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對國際上公認的四種預防腐敗利器,即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政府公開透明制度、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和吹哨人保護制度進行系統梳理和介紹,并與我國相關制度框架和運行進行細致比較,在文明互鑒的大視域下考察分析各自的優缺點,最后提出可行的完善我國相應制度的對策建議。
《北京國際形象與對外文化傳播》以短視頻傳播、冬奧會和北京城市形象為切入點,展開案例研究。主要圍繞連續三屆的“愛上北京的100個理由”,從國際傳播、跨文化傳播等視角,闡述北京在國際形象塑造、對外傳播方面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書中既有在華外國友人的他者之見,又有國內學者的反思和比較,對提升北京乃至我國國際形象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既可為北京城市形象傳播、國際傳播、對外文化傳播領域的研究者提供參考,也適合政府、企事業單位從事國際傳播、對外文化傳播工作的從業者借鑒學習,同時,對于聚焦北京國際形象與對外文
本書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以政治認同為理論分析視角,使用規范研究與實證研究相結合的方法,研究政治認同對于國家安全的重要作用。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政治認同保障國家安全的歷史經驗,為從政治認同維度實現新時代的國家安全提供了新思路和切實可行的建議。
本書的研究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跨域合作治理中府際關系的理論構建,運用制度性集體行動框架和交易成本理論,構建了一個跨域合作治理機制選擇的理論分析框架,以此來分析制約政府縱向協作和橫向協作之間關系的影響因素。二是對我國跨域合作治理中的府際關系進行分析,指出了我國當前跨域合作治理機制的特征及趨勢,從三個層面對我國跨域合作治理機制中的府際關系進行剖析,提出了縱向嵌入式機制的概念,并結合我國府際關系的特征,構建了縱向嵌入式治理機制選擇的分析框架。三是從城市群治理、流域生態補償、流域水資源綜合治理、區
中國的現代國家建構植根于中國的歷史和現實,既遵循了現代國家形態演進的一般規律,又具有中國式的特征。本書從理論、社會、行政、財政、政黨、法治、民族、歷史以及比較等視角探尋“中國式國家建構”的理論內涵和實踐特征;從歷史進程和現實特征等方面探討中國式國家建構的基礎理論;從經典理論、傳統社會形態、現代社會的成長三個方面探討中國式國家建構的社會路徑;從西歐經驗和理論、中國傳統行政體制、現代行政體制及其運行等方面探討行政體制建設與中國式國家建構的關系;從文獻與理論、財稅體制及能力等方面探討財政與中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法治指數研究中心、法學研究所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長期關注政務公開的制度設計、實踐運行與實效發揮。2022年,圍繞民主科學決策、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政府管理、加強民生保障、平臺機制建設等方面,對48家國務院部門、31家省級政府、49家較大的市政府、120家縣(市、區)政府開展第三方評估。評估結果顯示,2022年各級政府政務公開水平進一步提高,公開工作進步明顯。各級政府繼續推進民主科學決策信息公開,重視利用政務公開助推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政府管理、加強民生保障,政務公開平臺
中國古代戶籍制度是國家掌握人口、征調賦役、管控社會秩序的基本手段。以唐代兩稅法承認客籍為標志,中國古代戶籍的著錄對象、編制原則乃至管理系統都發生了劃階段的重大變化。本書綜合利用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融通簡牘學與敦煌吐魯番學的研究,在全面系統整理戰國至唐代中期戶籍文書的基礎上,以專題形式對這一時期戶籍制度的發展演化及其相應的社會結構變化進行實證考察和理論分析,并從簡紙更替這一全新視角揭示中古時期伴隨著書寫材料的改變,國家行政制度和社會控制方式相應發生的重大變化。
《門閥時代:魏晉南北朝的政治與制度》為著名歷史學家祝總斌教授的學術論文集,收錄魏晉南北朝史方面的重要論著十余篇,論題集中于門閥政治的緣起、發展、特征以及魏晉南北朝時代在政治制度上的獨特現象。書中對東晉后期高級士族之沒落及桓玄代晉之性質的分析,對都督中外諸軍事制度的考辨,對在中國古代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晉律之特點的闡發,對晉律儒家化傾向的論述等,既有宏觀上的分析,又有微觀上的考證,篇篇都包含著獨到見解。外編所附《我與中國古代史》,講述自己如何走上中國古代史的研究之路,對青年學子有重要的啟發
本書以機構養老服務中的政府責任作為研究主題,以社會保障學、行政管理學、公共經濟學的相關理論為指導,在文獻研究、社會調查和歷史分析的基礎上,對人口老齡化和社會福利社會化背景下機構養老服務中的政府責任進行剖析。通過構建機構養老服務中的政府責任分析框架,實證分析了現行制度下政府在機構養老服務中的制度設計責任、服務生產責任、財政供給責任、監督管理責任的現狀和問題,進一步探討了政府履責問題的原因,提出了要通過明確機構養老服務屬性差異、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能力、增強政府的財政供給、健全監督管理制度